讀者來函
● 一個人應該具備什麼資格才能成為耶和華見證人小組的一個研經班主持人?——美國A.S.君問。
聖經定下了標準。當小組委員會推薦一個人作僕人時,他們應該打開聖經,按照它所說的話去衡量這個人。提摩太前書第3章1至7節論及監督的問題;然後由第8節開始論及「助理僕人,」他們包括小組的研經班主持人在內。
請留意它說:「作[助理僕人]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祕。」如果正如使徒保羅在這裡所說,這個人是個「端莊」的人,「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祕,」他便會是一個在傳道工作方面盡責的人;他會在靈性上堪作模範,這是很重要的,因為研經班主持人的責任是在他被委派的小群內造就每個人的靈性。
在第10節使徒保羅繼續說:「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助理僕人]。」魯莽地貿然推薦任何有點可疑的人都是不明智的。反之,我們應該讓他「先受試驗;」在未任命他之前,讓他表明他所做的決定都是根據聖經而做的。如果對於他的俗世工作是否為別人立下良好榜樣有點懷疑或有其他的情形引起問題,小組無需寫信給守望台聖經社詢問是否可以推薦他,只要遵照聖經的訓示堅持他必須「沒有可責之處」便成了。他若並非如此,那便不應該推薦他受社方委任牧養上帝的群羊。
下一節經文說:「女[子]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這並不是說她們會被任命成為助理僕人。保羅在第十二節說助理僕人若結了婚,他們便會是丈夫。因此他在第11節所說的話僅是指出小組中的姐妹亦應該竭力達到這個良好的聖經標準而已。雖然姐妹不會被任命為助理僕人,她們卻可能被派暫時代行職務,直至小組中有具備資格的男人為止。
我們繼續在第12,13節讀到:「[助理僕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因為善作[僕人]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並且在基督耶穌裡的真道上大有膽量。」
所以,由此你可以體會到聖經為這些助理僕人定下崇高的標準。因此當小組委員會推薦一個弟兄時,他們的責任不僅是翻看一下這人的傳道記錄卡及隨便討論一下他的為人便算了,他們必須受上帝的道所指引。使小組研經班的人數不至太多是好的,但是僅憑參加人數的多寡並不能決定應否建立一個新的中心,更重要的是要確定有具備資格的弟兄去照料新的中心。雖然有一個時期中心的人數可能超出我們的理想,我們卻可以利用這段時間訓練一些具有良好才幹的人作主持人的助手,直至他們達到聖經所定的標準為止。雖然組織一個小組研經班需要考慮到各種不同的因素,是否具有符合聖經標準的人卻比其他考慮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