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以基督的血拯救人類
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所致力的傳道和教導工作包括提倡以基督的血拯救人類。正如使徒保羅指出:「[基督]的血豈不更能洗淨[我們]的心麼?」——希伯來書9:14。
基督徒見證人實在是很需要提倡以基督的血拯救人類,因為今日世人對基督的血的拯救力量毫無信心。事實上這正是基督徒這樣行的最緊急時候,因為哈米吉多頓已逼近眉睫了;唯有對基督的血懷具信心的人才可以有希望避過那時的毀滅。
宣揚上帝對於血的神聖所定的律法的真理也是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的工作的一部分,因為對這條律法的尊重也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但是今日有許多人,特別是醫學界人士,均在這方面選擇忽視上帝的律法的途徑。他們肆意施行輸血,結果每年有數以萬計的人死於輸血,同時有許多人由於被輸入帶病菌的血而生病。這無疑表明他們的行徑是非常不智的。
藉著謹守聖經的原則,基督徒得以避免這些危險。他們知道聖經說生命就在血中是非常符合科學的,因為全身均賴血而存活。(利未記17:11)所以當人被殺時,正如亞伯的事例表明,上帝的道很適切地說他的血被人所流。大巴比倫這個偽宗教世界帝國亦被描述為「喝醉」了上帝聖徒的血?——創世記4:10;啟示錄17:6;18:24。
耶和華上帝禁人吃血的命令可追溯到洪水剛過去的時候。當挪亞一家從方舟出來之後,耶和華初次命人吃動物的肉,這當然包括取去他們的生命。可是關於這項權利,他有一個限制;人永遠不可吃血。耶和華同時禁止人取別人的生命。若有人這樣行,他自己的生命也必被奪去。(創世記9:3-6)這些律法對整個人類均適用。
禁止吃血的命令同時適用在今日的基督徒身上,我們在使徒行傳15:19,20,28,29所讀到的早期基督徒在耶路撒冷的治理機構所作的訓示很清楚地表明這點。他們清楚地吩咐基督徒:「禁戒……勒死的牲畜和血。」在使徒行傳21:25,耶路撒冷的門徒所說的話表明外邦和猶太籍的信徒均有義務守這條律則。請留意那時的基督徒得到命令禁戒血。這包括以任何方法使用它。除了用它去贖罪,上帝的律法禁止人為了任何目的而使用血!「[血可以]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利未記17:11。
可是牛犢和山羊的血只以象徵的方式除罪而已。基督的血,只有他的血,才可以實際為一切對之有信心的人除罪。他從天上下來是「為真理作見證,」「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作「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不錯,他說他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他的使徒曾屢次證明這件事實。是的,有大量的聖經證據表明基督的血對拯救人類的價值!所以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懷著最大的信心在他們的傳道活動方面提倡這項真理。——約翰福音18:37;馬太福音20:28;約翰福音1:29;馬太福音26:28;羅馬書5:9;彼得前書1:18,19;約翰一書1:7。
所以很清楚地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對聖經中關於血的道理具有雙重的義務。一方面他們要向所有人指出耶和華禁止人濫用血,不論是人血抑或動物的血,不論是否出於好意,不論它是由誰去做。在另一方面他們要指出人只有對基督流出的血懷具信心才可以得救。向人傳揚這些真理乃是他們的傳道和教導工作的重要部分。——馬太福音28: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