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應該過忠實的生活
在今日忠實是一件可能的事嗎?基督徒可以怎樣保持一個清白的良心?
你和家人離家數日,但卻不用在門上扣上雙重的鎖,你還記得那段日子嗎?當你付錢購物時,你不用先數過找回的銀錢才將其放進口袋裡,你還記得那段日子嗎?如果這些事仍留在你的記憶中,那末你就無疑至少已屆中年了,因為在大部份的地方,這樣的日子在頗久之前已不再存在了。
偷竊、說謊和欺騙已司空見慣而差不多變成好像吃和睡一樣平常的事。現在一般人都將偷竊視為當然。在很多地方,盜賊的『工作時間』亦不再限於黑夜,反之,賊匪時常在日間持刀行劫,並且可以放心沒有人會干涉。事實上他差不多變成一個英雄。如果他失手被捕,許多人會視之為悲慘的結局。
但是你無疑留意人們並非僅是對賊匪懷著這種放任的態度。其實大多數不忠實的行為均出自所謂「體面」的人;在星期日上教堂的人,在高尚地區居住和工作的人,衣著光鮮,趾高氣揚而活像好市民的人。
例如為了業務或渡假而出國遠行的人帶了許多東西回來,而這些東西都是要付稅的。如果你稱他為竊賊,他無疑會覺得你侮辱了他,但是他若有辦法與海關檢查員講人情而不用付稅,他便會以此自豪而把這件事向親友張揚。他愈有辦法免稅,他的朋友便愈豔羨他。欺騙政府是非常普遍的一件事。
但是如果你是個真正的基督徒,你對這種行為懷有什麼看法呢?你可以懷有一般人的這些看法而讓自己染上不忠實的行為嗎?不可以。聖經吩咐基督徒要躲開沾辱上帝的人和避免一切為上帝帶來羞辱的行為。聖經清楚地對基督徒說:「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聖經沒有為基督徒留下任何餘地容他們以環境作為藉口。——以弗所書4:28。
在業務上忠實
憑著忠實的原則做生意已變成愈來愈困難了。進口稅可能很重,其他商人可能從事走私或與不忠實的廠商合作,請這些廠家為貨物的品質及價值虛報關稅。但是基督徒商人可以這樣行嗎?
不可以,因為對基督徒說來,最重要的事是耶和華上帝。聖經說,「乖僻人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為他所親密。」(箴言3:32)誠然,以忠實待人而同時與不忠實的同行競爭,可能相當困難。但是即使利潤可能減少,忠實卻使基督徒能夠贏得別人的信任,保持自尊心,和更重要的是,在上帝面前享有一個良好的地位。這比物質的繁榮更有價值。
生意上的不忠實往往是由政府機構的不忠實所促成的。時常檢查員和查帳員一方面危言恐嚇,另一方面則受伸手接受賄路。但是行賄絕不是上帝的僕人所應為。「不可受賄賂」聖經說,「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出埃及記23:8)向政府官員行賄要他們對不法的活動故作不見乃是犯法的行為。這同時會腐化別人的道德。
基督徒商人對政府當局和顧客均負有一項道德責任。備有兩種帳簿去欺騙政府和兩種衝量去欺騙僱客可能是很普遍的作法。可是這種行為卻是耶和華上帝所不悅的。他的道說:「兩樣的法碼為耶和華所憎惡。詭詐的天平,也為不善。」——箴言20:23。
對僱員忠實也是基督徒所負的另一項義務。僱主可能有義務將僱員的薪俸扣回一部份作為保健、生活保障和失業救濟之用。可是有些國家的僱主有時沒有為僱員儲備這些基金,以致僱員在有需要時得不到這種安排的裨益。這便是僱主的不忠實了!「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耶穌指出。今日這些「工作」應該包括將僱主從僱員薪金扣回的款項作適當的處理。——路加福音10:7;利未記19:13。
辯稱某個僱員懶惰或盜竊僱主的東西而不配得他的薪酬是沒用的。僱主若繼續僱用他,僱主便對他負有義務。基督徒『不應以惡報惡。』——羅馬書12:17。
僱主僱員之間的良好關係通常始於僱主。他若正直和慷慨地對待工人,過了相當時候他便會贏得到工人的擁戴。耶穌說:「你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加福音6:38。
僱員應該忠實
同時,僱員也應該以忠實對待僱主。但是今日他們卻常常並不這樣。事實上有許多公司估計僱員的偷竊行為使公司損失全部利潤的百分之十!你有聽到同事說由於他們的薪金微薄,所以他們偷公司的錢是應該的嗎?當然,他們不知道這樣行只是使他們的收入更趕不上生活費用的增加而已。損失的不會是僱主;他只需提高物價以彌補他的損失便行了。
無論一個人從什麼角度去看偷竊,偷竊總是愚蠢的。偷竊的多寡和偷什麼均不是決定是非的因素。反之以下的聖經原則在此很適用:「[人]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加福音16:10。
你的公司開了一間售賣日用品的商店讓僱員以優待的特價去購物嗎?這些優待通常只限於僱員及其直系親屬的。所以你若濫用這種權利為其他人購物或以較高的價錢將貨品轉賣給別人,這豈不是不忠實的行為嗎?有人可能認為公司所售出的貨品並沒有虧本,而公司亦不在乎這些小事。但是他們有問過公司的老闆,看看公司對這件事的政策如何嗎?一個人自己的見解或其他僱員的見解很可能受到個人利益所影響而並不正確。
在有些地方僱員常與僱主協議將僱員的家人也算作在公司受薪,雖然這些家人其實並不在公司裡工作。這對僱主沒有什麼經濟損失,因為他只是將僱員的薪水分成幾份分給兩三個或更多個家庭分子而已。所以這並沒有剝奪僱主的利益。但是這對政府是否屬於欺騙的行為呢?
將薪金分成多份使每個「僱員」可以不用付薪俸稅,但是若將全部薪金歸於一個人情形便不同了。再者,每個「受薪」的家人現在都可以得到社會生活保障制度的利益了。但是一個人若並非真正有資格享有這些利益,但卻佔有一份,這樣行可說是忠實嗎?這豈不是過著撒謊的生活嗎?
良心問題
現在你也許想到你生活上引起問題的一件事。可能你不禁問道,『做這件事或做那件事是錯的嗎?』法律和法例有如此多複雜的解釋,以致你真正覺得不知所措。你可能不知道有什麼聖經原則與心中的問題直接有關。但是想找出什麼是對和什麼是錯仍然是有辦法的。
例如當你由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時,你是否不清楚你可以帶什麼東西入境呢?那便問問海關當局罷。或者你的難題與你工作地方同事慣做的一件事有關,若是如此你可以往見你的東主或經理以徵求他的意見。要坦白。你若向有關當局查問,通常可以決定某種做法是否被當局視為合法。
可是,你所求問的人可能沒有給你一個直接的答案。那便要由你自己決定你會怎樣行了。有些事是必須由各人憑自己的良心決定的,而每個人則必須在上帝面前對自己所行負責。——加拉太書6:5。
若有懷疑,不要試圖向其他無關的人尋找悅己的意見去安慰自己的良心。基督徒沒有責任告訴別人怎樣做生意或處理他與別人的經濟糾葛。有一次一個男子想耶穌以這種方式運用他的影響力。但是耶穌拒絕干涉他的私事。他的回答是:「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路加福音12:13,14。
要記得,在上帝和人面前保持一個清白的良心並不是一件可以等閒視之的事。聖經說有些人由於沒有保持一個清白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聖經同時指出太愛慕物質的東西是引致人「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的一個因素。所以基督徒的行徑是,甚至不惜犧牲物質利益以求保持良心的清白。——提摩太前書1:19;6:10;4:2。
培養一個清白的良心
基督徒的良心是藉著研讀上帝的道及體會其中的原則而養成的。上帝並沒有讓人對於是非善惡一無所知。反之他賜下他的道聖經,使成熟的基督徒可以藉著運用聖經而「習練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希伯來書5:13,14。
可是世上有億萬的人一生都跟從現今這個事物制度的標準而從未想到自己不忠實。他們沒有受過正當的訓練去分辨是非善惡。也許你是這些人之一。但是最近你可能已開始研讀上帝的道;你開始體會到某些行為是上帝所不贊許的。你會怎樣做呢?
明智的決定就是行事與你那受過上帝的道薰陶的良心一致。誠然,有時這可能意味到你必須將你的物質生活水準降低一點以求在生活上與聖經的原則一致。但是這是值得的!你若對上帝和人持有清白的良心,這樣行所帶來的快樂比任何物質財物更有價值。
過忠實生活所需的是真正的信心和對上帝具有真正的愛心。你真心相信上帝的應許,堅信他會祝福他的僕人,使他們得以在他的新事物制度裡享永生嗎?(彼得後書3:13;詩篇37:29)你若相信,並且真心愛上帝,你便會誠懇地努力保持忠實和做他視為對的事。「人若愛生命,願享美福,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也要離惡行善。」——彼得前書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