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信賴上帝而非倚靠自己的聰明
對耶和華上帝作專一效忠的人深知人類的一切最後審判是在上帝手中。大衛王臨終時訓示兒子和承繼者所羅門說:「因為耶和華鑑察眾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歷代志上28:9;撒母耳記上16:7。
為了這緣故,我們不應對某些個人或群體所遭受的判決感覺憂慮。可是,耶和華的確有指示我們怎樣跟從一條導致有利判決的途徑,同時努力使別人也在上帝眼中獲得良好的地位。
鑑於一般人對幼童的關係與感覺如此敏銳,以及上文所論及的關於家庭功績的上帝原則,有些問題是值得提出來討論的。
收養的兒女
有人會問,『收養的年幼兒女又如何呢?他們豈不是屬於收養家庭的一部分,他們在上帝面前的地位豈不也受著養父養母的地位所支配嗎?」看來是的。倘若養父養母是基督徒,他們便會將上帝的道教訓孩子。倘若孩子服從養父養母和他所了解的上帝律法,那末,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14所說的話顯然適用於這樣的情形之上。
在另一方面,孩子也許由非基督徒的養父養母所教育看來他便要分擔養父母在上帝面前所受的判決了。當然,倘若孩子稍長而能分辨善惡,並且採取行動表明自己的確愛好公義,誠心尋求認識和跟從真理,那末雖然養父母不信上帝,他也能獲得上帝的恩典。——以西結書18:14-18;33:18,19。
倘若一對夫婦合法地收養孩子而負起一切責任,他們便在決定孩子的地位方面操有或好或壞的重大影響。倘若個人或夫婦僅是收留親戚的孩子在家,或受雇照料別人的孩子,那就不能期望孩子僅是藉著寄養的關係獲得上帝的恩典。他們並不是孩子的負責人,因此家庭功績的原則在此並不適用。可是,他們雖然托管別人的孩子,但卻盡其所能以上帝的道教導後者,而孩子也聽從而照著所學的去行,這自然會對孩子大為有利。
上帝的僕人應該盡力以真理教導他人,可是對於一個孩子若沒有直接責任便不應越俎代庖以致干涉到做父母的權利。倘若基督徒有些親戚是不信者,則這不信的家庭中的父母自有訓練兒女的責任,上帝容許他們隨自己的意願而行。當然,倘若有機會,以真理告訴孩子固然是好的。但若越過這程度,例如企圖爭取在法律上監管孩子的權利,那便是干預別人的事務了。(彼得前書4:15)上帝並沒有這樣行;我們何必如此呢?所以最好將事情交託給上帝,他自會照顧心地正直的人。
與不信者結婚的危險
值得留意的是,雖然上帝會祝福只有一位相信者的家庭單位,但基督徒與不信者結婚卻是十分不智的。因為,雖然上帝將婚姻關係看作聖潔,這並不意味到使人沮喪的難題不會發生。在分裂的家庭裡,以上帝的道教訓兒女較為困難得多。不信者可能企圖抵消兒女所接受的教訓,或甚至企圖阻止信者施教。這對兒童的影響極為不利。他們也許對相信的父親或母親的教訓表示不服;若是如此,兒女便會與不信的父或母受到上帝同一的判決了。
不信者倘若由於宗教不同而決定與相信者分手,則環境會更加困難。不信的一方若堅持分居,則信者會任由他(或她)離去。使徒保羅指出「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上帝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哥林多前書7:15)可是兒女又如何呢?不信者也許會企圖接管兒女。他或她甚至會向法庭申請監護權。若然、相信的一方便不會有很多機會看視兒女和告訴兒女關於上帝的道,這種影響可能並不足以模鑄兒女走向正當的途徑。即使不信者自行離去,而把兒女留給相信者,這也會帶來極大難題!這樣基督徒便要負起加倍責任,不但要維持兒女的生活,同時要留意以正確方式照顧兒女在靈性上的福利。
不錯,由於顧慮到自己的靈性福利及與不信者結合所生的兒女,未婚的人無疑應該聽從使徒的勸諭。使徒根據聖經吩咐以色列人不可與不信者結婚的命令勸誡寡婦只可與「主內的人」結婚。——哥林多前書7:39;申命記7:3,4。
在另一方面,對於那些已與不信者結了婚,或者由於環境縛束以致在事奉上帝方面遭遇難題的人,使徒說:「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上帝面前守住這身分。」(哥林多前書7:24)倘若一個人在認識真理時已經結了婚,而配偶還未相信,則上帝會把這種婚姻關係看為聖潔。可是未婚的基督徒若與不信者結婚,他(或她)就沒有將自己與上帝的關係置於首位了。這樣他便在靈性上大大冒險而使他的忠貞深受威脅。
堅信上帝的公義
還有其他若干問題也與家庭功績的原則有關。聖經對這些問題未有全部作答。個別的例子只有留待耶和華及他的兒子加以判決;耶和華已經委派他的兒子按公義審判世界。——使徒行傳17:31;提摩太後書4:1。
我們應該憂慮和猜測誰可以渡過「大災難」或誰會被復活嗎?倘若我們現在按照上帝的命令而生活,並且盡力宣揚好消息,我們便是遵行上帝的旨意了。
至於耶和華的審判,倘若我們認識上帝,我們便會信賴他;我們會像亞伯拉罕一般,他深知上帝的公平和慈悲,便以此為根據為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個充滿罪惡的域市的居民代求,說:「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麼?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麼?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同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耶和華垂聽了亞伯拉罕的懇求,應允若在城裡發現十個義人,便完全赦免那兩城。由此上帝顯出他那無比的慈悲。——創世記18:22-33。
因此,與其為這些事過度關心,不如耐心等候耶和華而繼續遵行他的旨意,同時像詩篇執筆者一般對他表現充分的信心,說:「耶和華啊,我知道你的判語是公義的。」——詩篇119:75。
「圖謀惡事的,心存詭詐。勸人和睦的,便得喜樂。」——箴言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