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對耶穌基督的「名有信心」會帶來生命?
『你們[對上帝兒子之名有信心]的人便知道自己有永生。』使徒約翰在寫給第一世紀末葉耶穌基督的門徒的信中如此說。(約翰一書5:13)在半個多世紀之前,使徒彼得對猶太的最高法庭(猶太公會)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12。
為什麼救恩全繫於這「名」呢?這是一種得永生的魔術公式嗎?「信奉上帝兒子之名,是什麼意思?一個人若除了認識耶穌基督的名之外什麼都不知道,他能夠懷有這種帶來永生的信心嗎?我們在禱告結束時使用這名便足以表示我們具有這種信心嗎?
這「名」含有什麼意義
正如我們僅知道某種藥物的名稱並不足以使我們相信它能醫治某種病,我們對某個人的認識若僅限於知道他的名字,顯然我們便不會對他懷有信心。使徒約翰指出這種帶來生命的信心其實並非僅是對「耶穌基督」這名字本身而是對它所代表的個體懷具信心。因此約翰說他的福音記載寫下來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31)所以人必須對上帝的道聖經和其中論及上帝兒子彌賽亞(基督)的一切資料具有充分的認識才能產生這種拯救生命的信心。你具有這種知識嗎?
一個人僅使用「耶穌基督」這個名字並不證明他對這名字懷有真正的信心,足以為他帶來永生的信心。耶穌豈不是曾說當他執行上帝的判決時,有些人會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但是耶穌說他會對這些人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馬太福音7:21-23)今日有許多牧師教士和他們的教友均聲稱『奉他的名』行事,但是他們對他的名並沒有真正的信心。為什麼沒有呢?
代表執政的權柄
因為他們的行為和生活方式與上帝的道聖經不一致。耶穌的『名字』不但代表他自己,他本身,還代表更多的東西。什麼東西呢?他執行聖經所顯示的上帝旨意的權柄。我們若記得警官有時使用的措辭:「奉法律之名,我命令你開門」,或見於詔書和敕令的「奉陛下之名」一詞,我們便會明白這點。這裡「奉……之名」一詞的意思是「憑著……的權柄」,意即憑著政府的執法權柄或頒佈敕命的君王的權柄。
懷恩的《新約字彙註釋辭典》(第三卷,第99,100頁),指出「名字」的希臘字(oʹno·ma)在使徒時代有類似的用法,說:「ONOMA用來……指一個名字所暗示的一切,包括權柄、性質、地位、威嚴、權力、優點等,名字所包括的每一件事。」
不錯,耶穌的「名字」代表耶和華上帝交託給他的執政權柄,正如耶穌在復活後對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馬太福音2:18)所以重要的問題是:我們相信他具有這種權柄,並且藉著順服他而表明這點嗎?
有一次在使徒彼得和使徒約翰施行一項醫病的奇跡之後,以色列的統治者和長老拘捕了他們;統治者在審訊時問他們說:「你們用什麼能力,奉誰的名作這事呢?」這句話的意思其實是,『誰給你們權力去行這件事?你們憑誰的權柄施行這個奇跡呢』?當時彼得表達他的信仰,解釋在「天下人間」拯救的工作必須憑著上帝兒子的名而執行。(使徒行傳3:1-10;4:1-13)但是宗教領袖卻對這個名字沒有信心。在較早的時候,他們向本丟彼拉多呼喊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由於拒絕接受上帝的兒子,他們已表明他們所信賴的是什麼。(約翰福音19:13-15)他們將信心寄於該撒及其帝國政府的權柄和力量之上。許多人使用基督耶穌的名及聲稱對之有信心,其實他們信賴世上的首領和政府為人帶來和平公義的情形;這件事實表明他們的聲稱是假的。
但是論到耶穌基督,聖經的預言說「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大]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賽亞書9:6)今日有盈千累萬的人捨棄人為的計謀和制度,轉以上帝兒子的王國為他們的真正希望;他們深信他的統治有權柄和能力帶來他們所渴求的公平和舒解。這使另一個預言也獲得應驗:「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馬太福音12:18-21;請參考以賽亞書42:4,那裡希伯來文所用的不是「名」而是「訓誨」一詞。
這幫助我們了解到為什麼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1:21將『有名的』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相提並論。我們同時可以看出由於上帝將他的兒子立為王國政府的元首,賜給他一切權柄去執行上帝的旨意,因此腓立比書2:9-11說上帝已將耶穌「升為至高,又賜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不錯,耶穌基督的名應該使我們對他懷有一種尊敬、欽佩和順服的感情,超乎地上的任何首領而僅次於天父耶和華上帝。
上帝所立的生命元首
耶穌基督犧牲生命作贖價,並以上帝的大祭司的身份造福人類。今日雖然有許多人「奉耶穌的名」向上帝禱告,有些人說這句話卻並不體會其真正意義。他們以為耶穌彷彿天上的一位『接線生』一般將他們的懇求傳達給上帝。
其實按照耶穌的訓示奉他的名禱告意味到藉著他身為「上帝所立的生命元首」的職權而這樣行。他以上帝任命的大祭司和法官的身份為人除罪,根據各人是否配在他王國治下生活將贖價的裨益施於他們身上。(希伯來書2:10;6:20;以弗所書1:8-10;約翰福音5:22,27)所以,當我們奉耶穌的「名」禱告時,這意味到我們奉他的權柄提出請求。我們懇求他運用他的權力、地位和身為生命元首的裨益造益我們,使我們的禱告在至高的統治者耶和華上帝面前得蒙悅納。
忠於他的名
我們若想、對耶穌基督的名表現信心而贏得永生,就必須同時對他保持忠貞。我們必須以他為基督教會的元首,忠心地擁護他的統治權柄和他的王國事務。我們必須像第一世紀別迦摩小組的基督徒一樣,在生命受到反對基督王國統治的人所威脅時繼續『堅守他的名,沒有棄絕他的道』,並像非拉鐵非的基督徒一樣繼續『遵守他的道,沒有棄絕他的名。』(啟示錄2:13;3:8)我們在基督徒當中以及對俗世人的行為都必須避免否認上帝兒子的名所代表的事。既然當日的基督徒遭遇逼害,今日我們也可以預期有同樣的事發生,因為耶穌預言:「那時人要將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馬太福音24:9。
這種國際性的仇視有臨到那些僅聲稱相信耶穌是為他們贖罪的救主的宗教組織和教徒身上嗎?沒有,這種仇視並非僅由於承認耶穌基督是為我們捨命流血的『上帝羔羊』而引起的。反之這是由於真正的基督徒忠貞地『堅守他的名』,服從這個代表上帝交託給耶穌的『天地所有權柄』的名。這是由於真正的基督徒承認耶穌是全地合法的君王,他的政府是唯一受上帝支持的政府。這是你和你的教會所採的立場嗎?抑或你的宗教聲稱對耶穌的名懷具信心,其實卻仰賴現今制度的各政府(「該撒」)為他們的希望呢?
為了你和你至親的人的永遠幸福著想,你應該學習認識「上帝兒子之名」所代表的一切意義。要完全信賴上帝對他兒子的王權統治的支持,這樣『你們對上帝兒子之名具有信心的人便會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一書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