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魂」是什麼?
有許多人相信人有一個可以與身體分開而獨立生存的「魂」。他們以為「魂」在人死去時便離開軀體,若非到地獄永遠受苦便是到天上永遠享福,觀乎人一生的善惡而定。
由此可見地獄永火的信仰是以靈魂不死的主張為根據的。但是這個主張是否符合聖經呢?創世記2:7描述上帝創造第一個人的經過說:「耶和華上帝著手以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的氣息吹進他的鼻孔裡,人便成為一個活的生物(希伯來文neʹphesh,尼發希,或作活的『魂』)。」(《新世》)請留意聖經不是說『人獲得一個活的「魂」』而是說『人成為一個活的「魂」』。
使徒保羅在寫給哥林多人的信中表明基督徒對「魂」的看法與創世記所說並無不同。他引用創世記2:7說:「所記載的也是如此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活著的魂。』(哥林多前書15:45,《新世》)既然保羅在此所用的「魂」一字的希臘文是賽奇(psy·kheʹ)這證明像希伯來文的尼發希一樣,賽奇一字可以用來指人本身。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有許多二十世紀的聖經學者,包括天主教、基督新教和猶太教的學者,都公開承認人本身便是「魂」。例如我們讀到:
「創世記(2:7)的著名經文其實並沒有像許多人所以為一般說人由身體和魂共同構成;反之這節經文說耶威用地上的塵土造成人,然後將生氣吹進人的鼻孔裡,使靜止的身體活過來,於是人遂成為一個活的生物:這便是尼發希[魂]一字在此的意思。」——《舊約研究雜誌第41卷》。
「我們不應該以為人有一個魂;反之人是一個魂。」——《新聖經評釋》。
「舊約裡的魂一字不是指人的一部份而是指整個人——作為一個生物的人。同樣地,在新約裡這個字代表人的生命:一個有知覺的活物的生命。」——《新天主教百科全書》。
「在新約裡『救人的魂』(可8:35)意思不是說救人的『屬靈部份』,一個與『身體』(在柏拉圖的意義上)不同的部份。反之這話的意思是救整個人,並且強調這人是活著、有慾望有感情的,除了是有形體的之外。——《新美國聖經譯本》,「聖經神學名詞註釋」。
「聖經並沒有說我們有一個魂。『尼發希』就是人本身,他對食物的需要,他血管裡的血,他的存在。」——希伯來聯合書院教授H.M.奧凌斯基博士,錄自《紐約時報》1962年十月十二日刊。
既然在聖經原文中「魂」一字(尼發希和賽奇)可以用來指人本身,我們自然可以期望「魂」具有人的各種身體機能或特徵。情形是否如此呢?你的「魂」真的就是你嗎?請想想:
我們若研究一下聖經對這字的用法,便會發現聖經談及人的「魂」出生。(創世記46:18)聖經也透露「魂」可以進食或禁食(利未記7:20;詩篇35:13)歡樂或憂傷(詩篇35:9;馬太福音26:38),戀愛(創世記34:3),祝福別人(創世記27:4),聆聽(使徒行傳3:23),犯罪、發誓、懷有願望和恐懼。(利未記4:2;5:4;申命記12:20;使徒行傳2:43)「魂」可以被人綁架及用鐵鍊捆鎖。(申命記24:7;詩篇105:18)這些豈不都是你能夠做或別人可以對你做的事嗎?不錯你的「魂」就是你。
因此當你的「魂」死去時,你便死去而不再有知覺地存在了。聖經屢次提及「魂」的死亡。耶和華通過他的先知以西結說:「眾人嘅靈魂屬我,好似父親嘅靈魂屬我,個仔嘅靈魂都係。犯罪嘅靈魂定必要死。」(以西結書18:4,20。《廣東話聖經》)論到彌賽亞,以賽亞的預言說:「他將命[尼發希,「魂」]傾倒,以致於死。」(以賽亞書53:12)耶穌基督則說:「誰愛惜他的生魂,就要失喪它。」——約翰福音12:25,《新舊》。
但是有沒有任何經文表示人可能有個不死的靈魂呢?沒有。令人感興趣的一點是,甚至有些並非耶和華見證人的聖經學者也從他們所作的研究獲得這項結論。例如美國畢茲堡神學院的傳道系助教大衛·畢列克在《長老會生活雖誌》(1970年五月)寫道:「我在聖經找不到任何證據支持靈魂不死的見解。」關於「魂」一字的含意,這位學者評論說:「每逢聖經運用魂一字時,意思通常是指『生命』或『活物』而非我們體內可以獨立生存的一部份。因此想想這點:聖經告訴我們人是會死的,這意味到我們會死去——我們真正死掉。」他繼續發揮這個論據說:「我們若有不死的靈魂,我們就不需要上帝了——我們的不死性可以救我們。但是聖經否定了這個虛妄的希望;我們是會死的,因此我們必須唯獨倚賴上帝的愛。基督徒相信復活而不相信生命會在死後延續下去。」
聖經很清楚表明人死後絕不會有知覺地繼續生存。傳道書9:10說:「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既然人死後根本沒有任何不死的靈魂繼續生存,人自然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在死後下到一個烈火熊熊的陰間或地獄裡受苦。
可是,上帝所應許的復活卻向我們提出保證陰間裡的死者會活過來。陰間究竟是什麼呢?死者怎能自其中獲得釋放呢?讀讀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