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批評過急
在1950年《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新世界譯本》,提出支持它之採用上帝名字的證據。可是,某些宗教作家卻批評它之將「耶和華」放入「新約」中。他們因此而公開聲明自己與大衛的思想有別,他歌頌說:「你們和我當稱耶和華為大,一同高舉他的名。」——詩篇34:2;請參閱詩篇74:10,18。
一本由羅馬天主教哥林布斯騎士這組織所出版的小冊指控說——
「寫成新約的早期基督徒無疑並不採用[耶和華],反而是『主』這個字,這個字他們也應用在基督身上。因此,我們在此有個不學無術而又試圖為無法辯護之事去辯護的可憐例子。」
長老會的學者布魯斯M·密司格也聲稱這是「無法辯護的」並補充說
「在新約聖經中採用『耶和華』這個字……是一番特別自辯之詞的顯然例子。」
在一家基督教會學院,擔任教授的積克P利維士撰文論及採用「耶和華」這事說——
「正當在舊約仍大有疑問之際,在新約更無容置辯。」
並且浸信會教士華爾特R馬田投以輕蔑之言說——
「耶和華見證人的學識淺薄,狂妄自負他們有確實的根據在聖經中恢復採用上帝的名字[耶和華],……要被揭露為學術上的騙局。」
這等批評是多麼的魯莽、武斷和無禮!然而,如本刊所載其他文章所示,這些批評是絕無根據的。甚至學術界現在也承認耶穌的使徒們採用上帝的名字,事實上,包括在「新約」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