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獲自由!——被監禁了20年之後
袁迺慰君自述:
《儆醒!》駐香港的通訊員寫道:
守望台聖經書社香港分社之家的工作人員時常有機會接待來自外國的訪者。但是1979年2月15日星期四卻是個十分特別的日子。我們的客人是袁迺慰,耶和華手下一個忠心的見證人;她在受了20年的監禁之後剛從中國大陸出來。她一見到我們便說:「我真高興和你們見面。我已經找到了我的家庭。」
我們都聽聞過袁迺慰和她的忠貞,但現在才有機會與她見面而親耳聽到她的故事。她的故事追溯到1949年!她告訴我們說:
大約三十年前,守望台的海外傳道員鍾志丹初次在上海上門探訪我們。當時我已經結了婚,並有兩個兒女。他對我談及耶和華上帝和他的旨意,我對他的信息深感興趣。
我在1950年受浸,受浸之後我繼續努力研讀以增加我的知識和了解。我很高興在早年我將自己的基督徒責任看得十分認真,因為我若沒有這樣行,就絕不會有力量忍受我在後來所經歷的試煉了。
到1954年,我已有四個兒女,並且在宣揚耶和華的王國的好消息方面十分活躍。到1956年初,上海已完全受共產政府所控制。我們開始受到警告,要我們停止傳道而將我們的活動限於在王國聚會所之內。可是,我覺得我必須執行上帝授予我們的傳道任務,因此我繼續從事逐戶的傳道工作。
我屢次被逮捕和受到盤問,被捕的時間有時延續五小時,有時則長達三日。在這個時候,由於我的丈夫已在1953年遷往香港,我申請離開大陸與他在香港會合。當局說我若肯停止傳道,他們就會將我的出境證發下。我拒絕停止傳道,因此遂無法獲得出境證。
由於我堅決要繼續傳道,這使共產官員很不高興。有一次當他們盤問我時,他們說我可說是全國最頑固的分子。最後,在1956年下半年,我因傳道被逮捕過六次之後,我在從事逐戶傳道時被一個屋主向當局告發,以致我再次被逮捕。但這次當局並沒有釋放我。
監禁開始
我在一個快樂的家庭裡長大,而現在我自己也有了兒女。可是這時我卻與所有的家人分離,獨自帶著手銬坐在一個黑暗的監房裡。我不禁哭起來。我感覺非常軟弱無助!看來沒有任何出路。但很快我的腦海中便浮現一些聖經的思想;我記得耶和華是「賜各樣安慰的上帝」,他將力量賜給他的僕人。(哥林多後書1:3,4)於是我熱切地向他禱告。
從那時起,我經常在禱告中對耶和華說話;我感覺自己愈來愈堅強。由於監獄的警衛留意到我合著雙手禱告,特別是在進食時,他們將我的雙臂扯到背後用手銬扣起來。我的雙臂被這樣扣住三天,以致我的雙臂和雙手都腫脹得很厲害。當然,這並沒有使我停止禱告。但直至今日你仍然可以在我的上臂見到留下的傷痕。
我在獄中被關了四年,當其時我常受到盤問。他們要我出賣兩位海外傳道員弟兄,說守望台聖經書社是帝國主義的走狗,但我拒絕如此行。反之我利用這些機會對官員作見證,將上帝的道的教訓告訴他們。一位官員評論說,他處理過其他不同的宗教團體,他們都願意妥協。但是他很佩服我的勇氣和熱心。他說:「很可惜你在歸信基督教之前沒有先歸信共產主義。因為我們的黨需要一些像你一樣具有真正信念的人。」我在1960年被判坐監十年,刑期從我在1956年被關禁時開始計算。
我在1961年被遷到鄉下的一個勞改營中服刑,我在那裡有機會將好消息與其他的監犯分享。我從沒有停止向人傳道。隨著時間過去,我變得更大膽。有一次我向十二個人傳道,他們都很留心傾聽。這件事終於被當局發覺。他們把我關在當地的監獄裡19天,並且將我的刑期增加了兩年。這12年很快便過去了。
獲釋和再度被囚
我在1968年從勞改營獲釋,但我的行動仍然受到限制。我加入一個職工隊,每月獲得不及十元美金的工資。後來我轉入另一個職工隊,我的母親亦遷到同一個區域以便照顧我。
由於現在我的行動已不像以前那樣受到限制,我遂開始前往各地,包括安慶、杭州、南京和上海。我探訪這些城市中的親友,將我所知道的王國真理與他們以及他們介紹我認識的人分享。差不多一年過去了,我再次申請離開大陸與我的丈夫在香港會合。後來當局吩咐我返回我以前的工作地點錢山才能獲得出境證。可是,我未抵達錢山之前已被捕,他們將我帶到公安局,扣留了我10天。警察同時盤問我向之傳道的兩家人。結果我被送返錢山;在自由了兩年之後,我又再次被囚禁。
公審
我再次受到悠長的盤問。公安局長罵我頑固,並且警告我承認一切「罪狀」,不然我便會吃苦頭。我將我對別人所說的話完全告訴他,藉此對他也詳細解釋上帝的王國和將來的新事物規制而對他作一個詳細的見證。我向公安局長清楚表明,所有政府都會被上帝的王國取而代之。(但以理書2:44)他們將我的話仔細記錄下來。
然後他們將我和其他9個犯人一同押在街上遊行,這些犯人的罪狀從偷竊至謀殺和強姦不等。我們每個人均在胸前掛著一個牌子,將我們的罪狀列明。我們被帶到一間學校的操場,公安局長在聚集起來的一千人面前用擴音機將我的「罪狀」公布出來。他將我所說的一切讀出來。我很高興見到,他其實比我對城裡的更多人作一個清楚的見證。
後來我獲悉當局對我的傳道活動所作的調查牽涉到九個省份中超過一百人。一個低級官員說我是個頑梗不化的人,已經沒有改造的希望,因此應該將我處決。但是一個高級官員卻不同意他的主張,因此他們打算將我再判處20年的徒刑。
在接著的四年,每天的生活都如出一轍。我在清晨獲准到房外洗衣和洗澡,然後返回監房,直到傍晚;我可以出去將所洗的衣物收回,然後被鎖在監房裡過夜。
1978年11月1日,我獲得通知當局准許我離開大陸,前往香港與我的丈夫會合。在1979年一月尾,我的丈夫和我以及我們的四個兒女首次在26年來得以一家團聚!
耶和華支持我
在監獄和勞改營中生活十分清苦,雖然我衣食無缺。食物主要是白飯和清菜,一年大約四次有點肉吃。雖然吃得很簡樸,我卻能夠保持身體的健康。我使自己的頭腦保持活躍,經常回想我在早年所學得的經文和真理。我隨時隨地找尋機會將自己的希望與別人分享,這使我能夠保持忙碌和快樂。
在我的一切試煉中,我從未感覺到孤獨無靠。我經常禱告,祈求上帝指引我做對的事。我祈求上帝賜給我力量和勇氣,使我能夠忍受一切艱辛。禱告完之後,我總是覺得我並沒有犯錯誤;我堅信我所採取的途徑是正路。我能夠真實地說,禱告幫助我親近耶和華;我與他如此親近,以致有時我覺得我彷彿能看見他一般。許多時我記得以賽亞書66:2所提出的安慰,說上帝眷顧「虛心痛悔」的人。這給我很大的力量和安慰。
我們問袁姊妹她是否發覺經常受官員和警察盤問是一件艱難的事,她回答說:
起初我對此很不習慣。但是我使自己的思想適應環境之後,就感覺容易得多了。我們對事情懷有正確的看法是很重要的。我被關禁之後很快便想起耶穌在路加福音21:14,15所說的這段話:「你們當立定心意,不要預先思想怎樣分訴,因為我必賜你們口才智慧,是你們一切敵人所敵不住、駁不倒的。」因此我學會永不為所受的盤問擔憂。反之我將這些場合視為對官員作見證的機會。我每次都設法對他們談及上帝和他對人類的旨意,而每次我看來都能夠記起適當的經文。
回顧以往,袁姊妹對於她受監禁的20年有什麼感想呢?她說:
我認為這一切都是值得的。我很感激我的上帝耶和華,使我有機會對他表現我的愛戴和忠誠。正如馬太福音13:45,46說,耶穌將王國比作一個商人,尋找重價的珍珠。他找到一顆重價的珍珠之後便變賣一切,將珍珠買回。為了忠於我的上帝,我不得不放棄一切,甚至包括我的幼年兒女在內。耶和華從沒有使我失望。他始終以奇妙的方式支持我和照顧我的家人。
我們問袁姊妹她有些什麼良好的勸告可以向她的基督徒同工提出。她思索過之後回答說:
永不要害怕可能臨到你身上的試煉。我們都應當預料會有各種試煉臨到我們身上。這是對我們有益的。試煉能管教和煉淨我們,表明我們真正是怎樣的基督徒。試煉幫助我們看出自己的信心堅強到什麼程度以及在什麼地方需要有所改善。由於我所經歷的試煉,今日我覺得自己的信心堅強得多。因此永不要恐懼。我曾多次從使徒彼得的話獲得很大安慰:「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上帝,因為他顧念你們。」(彼得前書5:6,7)你也可以同樣行。
這位忠心的姊妹在堅忍和忠貞方面所立的榜樣不但給我們鼓勵,同時也可以強化我們的信心。在過去二十多年來,普世的耶和華見證人一直在對耶和華上帝所作的禱告中記得他們在中國親愛的弟兄姊妹。現在我們直接獲悉他怎樣仁愛地自始至終照顧和支持他們。
袁迺慰姊妹在1979年2月15日探訪守望台社的香港分社辦事處;在次日,2月16日,她參加了她在22年來首次參加的基督徒聚會,並且在2月17日再次與她的弟兄一同逐戶向人宣揚上帝的王國。我們很感謝耶和華,使我們能夠見到現代這些忠心的榜樣。這鼓勵一切真正的基督徒都對他們的上帝耶和華保持忠貞。
[第4頁袁迺慰的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