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的禱告得蒙垂聽
以撒·艾斯畢列他君自述
1945年,美國軍隊登陸菲律賓之後,我和11個同伴被日軍逮捕。我們被關進一些細小的白鐵監房裡,面積比狗舍大不了多少。這些監房在白天熱不可耐,晚上則冷得徹骨。
我所有的同伴均在後來的拷問中喪生。雖然我受到嚴厲的盤問達45天之久,並且受酷刑三次,我卻沒有承認被控的罪行。我留意到若有人在酷刑之下認罪,他若非立即被槍斃便是用刺刀刺死。因此我寧願揀選酷刑。
當時我在細小的監房裡向耶和華上帝禱告;我答應上帝,我若得以生還,便會努力找尋他和終其餘生事奉他。但是在我進一步敘述我如何找尋耶和華之前,讓我先解釋一下為何我被囚禁以及什麼促使我對耶和華作下應許。
早期生活與所受的影響
我們是個天主教家庭,住在馬尼拉之南大約30千米(19英里)的賓尼安小鎮。我年輕時深受祖父所影響。他對天主教會甚感不滿,對聖經卻很感興趣。他幫助我養成閱讀聖經的好習慣,為此我永遠都感激他。
我較年長之後很喜歡讀書。第二次世界大戰臨到菲律賓時,英文讀物的供應枯竭了。後來有一天我找到守望台社印行的《豐富》一書。我終於找到一點讀物!書裡含有一些非常令人振奮的資料。
特別引起我注意的是上帝有一個私有的名字——耶和華。我在祖父給我的聖經裡查閱這點。不錯,這個名字的確在聖經裡。上帝的名字真的是耶和華。(出埃及記6:3;詩篇83:18)可是,由於戰事的緣故,我未能立即將我新尋得的知識實踐出來。
在此之前數年,我在1936年結了婚。當戰爭爆發時,我已有三個年幼的兒女要維持。我的世俗工作的一部分是到呂宋南部購買木材和柴。在當地的森林裡有些積極反抗日軍的游擊隊躲藏在其中。他們招募我為他們分派傳單,在戰爭期間我一直為地下組織傳達訊息。
1945年,日本人思疑我從事地下活動而將我逮捕。幸好我們在被捕之前已將一切反日軍的書刊送走。但是當我獨自在細小的監房裡時,我不斷想起我曾讀到的上帝——耶和華。
日本人找不著任何真正的證據證明我有罪。他們終於將我釋放,我於是立即加入親美的地下組織。但是我卻由於被美國人懷疑我是日本人的密探而受他們所虐待!可是,日軍對菲律賓的佔領終於結束,我的愛國熱心亦隨之消失。可是,我卻沒有忘記我對上帝所作的應許。於是我立即開始著手尋求耶和華。
找著耶和華的百姓
我和一個自幼便相識的朋友,巴布羅·基奧希勒,上過許多不同的教堂,但是看來卻沒有一個具有正確的信息。後來有一天我聽見有人傳講耶和華,我邀請他到我在賓尼安的圍地傳道,並且告訴他喜歡逗留多久就多久。
1947年,我們聽聞有另一個人向人傳講耶和華。這次是個加拿大籍的海外傳道員,維克·懷特;他是個耶和華見證人。他來對我們這群人演說,我被選為他傳譯。我們發覺先前在我圍地傳道的人其實已不再是個耶和華見證人,反之他在戰前即已被開除。獲悉這件事在我們的小群中引起了一個危機。
大約在這個時候,我們聽聞耶和華見證人行將在馬尼拉舉行戰後的第一個環務大會。我前往參加,於是維克·懷特介紹我認識守望台的分社監督俄爾·斯條爾特。大會之後,他在分社辦事處向我們解釋我們必須怎樣行才能成為耶和華見證人。當然,這包括負起基督徒的責任參加逐戶傳道在內。我返回賓尼安之後,我們整群人與被開除的那人分手而決定開始與耶和華見證人聯絡。
成為真正基督徒而組織起來
賓尼安小組於是誕生。但是還有許多問題尚待解決。例如,我們這群人,當時大約有15人,大部分均曾由最初對我們傳道的那個被開除男子為我們施浸。我們現在納罕:「我們應當再次受浸嗎?」有些人認為不需要,因為聖經談及「一位主、一個信仰、一個洗禮。」(以弗所書4:5,《現譯》)我們既已受過洗一次,為什麼要再次受洗呢?但是我覺得「一個洗禮」無疑應當與「一個信仰」有關。既然我們現在尋得了純真的信仰,我們便應當再次受浸以求與持有這種正確信仰的人一致。結果我們都再次受浸。
當時,我們必須面對逐戶傳道的問題。我們應當怎樣著手呢?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知道怎樣行。於是巴布羅·基奧希勒和我一同逐戶探訪人;在向每家人傳道之前,我們先投擲錢幣決定由誰講。輸了的人便必須傳道!我已記不清楚當時我們說些什麼話,但是耶和華無疑指引我們這些缺乏經驗的人公開讚美他。
最後,分社派了兩位經驗豐富,在伯特利服務的弟兄,撒爾瓦多·利華格和維克·阿摩利斯,前來幫助我們。他們向我們說明怎樣向人作見證及怎樣主持聚會。我開始參加星期四晚上在馬尼拉聖太安納小組舉行的工作檢討會,以求在星期五將同樣的節目以有效的方式向我們的小群人提出。
在耶和華的工作上保持忙碌
不久之前,在前往參加區務大會途中,我的妻子突然說:「以前我們是怎樣做得到的?」
「做得到什麼?」我問她。
「你還記得以前這整個區域,從利撒爾的蘇卡特、門田路巴直至拉貢納的卡拜姚[大約40千米(25英里)],都是我們的地區嗎?」
早年我們沒有汽車。我們時常行整天的路程去找尋感興趣的人。有時我們攜帶一盞煤氣燈供入黑之後主持守望台研讀及舉行公眾聚會之用。
「我現在便做不到了,」妻說。
她說得不錯,因為她現在患了骨關節炎。但是當我們仍然年青力壯時,我們將精力用在耶和華的工作上。在早年的日子,我每週六日清晨四時起床以便在八時之前抵達馬尼拉工作。晚上我通常一放工便直接前往主持聖經研究。有時我需要步行16千米(10英里)到一個感興趣的人家裡,然後再步行16千米回家。在多雨的季節,我時常在清晨一時才返抵家中,渾身淋濕有如落湯雞一般,然後只睡三小時便又起床上班。
那時我也有權利將守望台雜誌譯成我們當地的方言塔加拉文。正如妻問道:「以前我們是怎樣做得到的?」惟獨憑著耶和華的幫助,我們才能做得到。(腓立比書4:13)但是,『常常多作主工』乃是一種福分。——哥林多前書15:58。
將耶和華置於首位
有時,將耶和華置於生活上的首位需要我們作出犧牲,但是我們從未試過因此而吃虧。戰後我們在賓尼安的房子只是一間非常簡陋的小屋而已。因此我們儲了一些錢打算建造一間較好的房子;最後我們儲蓄了500元菲幣(當時約值250元美金)。但是後來小組討論興建一間適當的聚會所。看來我是惟一有點經濟能力的人。於是我對荷西·那華弟兄說:「你去向我妻子要500元菲幣好了。」妻毫無怨言地將錢交出,於是我們用這筆錢建造了一間細小、美觀的王國聚會所。
在此之後不久,耶和華使我們有能力建築自己的房子。我們在這間舒適的房子裡一直住到1954年;那時房子已深受白蟻蛀蝕,以致需要修建。我們剛計劃如此行,看來舊王國聚會所已變成太小而不足以容納我們那人數日增的小組。再次我的妻子毫無怨言地將我們的全部積蓄交出來,將其捐給小組供建築新聚會所之用。我們將聚會所建在主要的公路旁邊。可是耶和華再次很快便使我們能夠重建我們的房子。將耶和華置於首位絕對沒有使我們吃虧。——馬太福音6:33。
若干年後,我積極參與建造第三間王國聚會所的工作。妻有一天對我說:「你的嗜好是我所知的最花錢的嗜好之一。」
「什麼嗜好?」我問道。
「建築王國聚會所,」妻微笑著說。
教養兒女
我們最小的兒子在1956年出生時,我們一共有四個兒子和六個女兒。他們年輕的時候,我們每天與他們討論當日的經文。我們也看出需要有一個經常的家庭研讀。此外,我們也整家人一同參加組外傳道工作。我們盡力按照『耶和華的教訓和警戒』教養兒女。——以弗所書6:4。
我們曾經歷過一些棘手的難題,但也享有許多福分!我們所有的兒女均曾在不同的時期作過全時的王國宣揚者。我的長女曾在伯特利服務若干年,然後才結婚和有兒女。我們最大的三個女兒廁身於菲律賓最早的特別先驅之列,其中一個多年來一直在泰國忠貞地從事海外傳道工作。除了一個之外,我們所有的兒女均緊守真理。
我的次女在十七歲時接獲第一項特別先驅委派。她離家前往工作地區之後寫了一封信給我們,我每次想起這封信就禁不住熱淚盈眶。她說她小時認為我是最忍心的父親。但現在她卻意識到,她若沒有受過父母嚴厲的管教,她就永不會有機會享有特別先驅服務的寶貴權利了(這後來導致她前往海外傳道)。因此,身為基督徒父母,我們不應當剝奪兒女受管教的機會。(箴言22:6)兒女需要管教,他們會在日後賞識這件事。
享有各種服務權利
我在與耶和華百姓交往的多年來享有過許多權利。例如我曾有權利組織菲律賓第一個大會的膳食部。我曾多年有權利將守望台譯成我的本地語言。同時,我們也目擊起初只有十五個人的小群現在發展成為十一個欣欣向榮、人數眾多的小組。
另一項權利將我帶到我家附近的國家監獄中。有時囚犯寫信給守望台社請求予以屬靈的幫助。時常社方將這些信交給我。自1947年以來,我曾與許多感興趣的囚犯主持經常的聖經研究。許多年來,大約有五十個人採取立場擁護耶和華而在獄中受了浸。在一個區務大會中,我遇到23個這樣的囚犯。他們獲釋之後有些成為先驅或週遊監督,有許多現在是長老。
有一個我從未想到會在監獄裡遇見的人是最先開始對我談及耶和華的被開除男子。這個男子後來被人指控與日軍合作而被捕。(後來他獲得赦免而出獄。)他在監獄裡時謙卑地參加我所主持的聚會。許多年後,我在1975年有分在一個司法委員會中考慮他重返組織的請求。結果他在被開除了差不多四十年之後得以再次與上帝的百姓交往。
在所有這些年來,我的妻子的確對我有莫大的幫助——她一直在上帝的工作上忠貞地支持我。現在我們兩人能夠回顧過去三十多年的時光一同事奉耶和華。我既已尋得他,現在我正實現許多年前我在日軍監獄裡所作的應許。我感覺多麼欣幸我能夠在年富力強的日子尋得耶和華上帝,並且能夠將許多年的時光用來為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