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躲避貪心的陷阱
「你們要謹慎自守,躲避各樣的貪婪;因為一個人無論怎樣的富裕,他的真生命並不在乎他擁有多少財產。」——路加福音12:15,《現譯》。
1.為什麼保羅敦促人提防貪心的勸告十分合時?
我們生活在一個崇拜物質繁榮的世界裡。商業界不斷引起人們的貪慾,慫恿人力求致富。人們通常以收入的多寡去衡量成功的程度。因此,聖經中許多勸人提防貪心和貪婪的警告的確十分合時。(歌羅西書3:5;提摩太前書6:10)據字典說,貪心和貪婪含有類似的意思,意味到「對所有物,特別是物質的所有物,具有或表現強烈的渴求。」貪心可以像姦淫或拜偶像一樣嚴重,因為保羅警告說:「如果有稱為弟兄,卻是行淫亂、貪心、拜偶像、辱罵人、醉酒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和他來往,連和他吃飯都不可。」——哥林多前書5:11,《新譯》;以弗所書5:3,5。
2.耶穌和耶和華向我們提出什麼警告要提防貪婪?
2 耶穌警告門徒說:「[要]躲避各樣的貪婪。」(路加福音12:15,《現譯》)耶和華在十誡中包括一條警告人提防這件惡事的誡命:「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記20:17;羅馬書13:9。
切勿疏忽大意
3.夏娃和後來的以色列人怎樣被貪心所攫住?
3 事實是,在提防貪心和貪婪方面,沒有人可以疏忽大意。在伊甸園裡夏娃犯罪是由於貪心的緣故:「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創世記3:6)有一次以色列人在曠野裡表現可憎的貪婪。由於他們埋怨只有嗎哪可吃,耶和華賜給他們大量鵪鶉,但他們卻好像饕餮者一般縱情暴食,結果受到嚴厲的處分。——民數記11:4-6,31-33。
4.其他什麼歷史例證將貪心的危險表露無遺?
4 後來在耶利哥的戰役中,貪心促使亞干從城中的戰利品偷竊若干金銀和一件昂貴的袍服。(約書亞記7:20,21)貪心使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試圖從乃縵的痲瘋受到神奇醫治一事獲得若干物質利益。(列王紀下5:20-27)亞哈王是另一個貪心的人。他容許他那信奉異教的妻子耶洗別設謀害死他的鄰人拿伯以便奪得拿伯的葡萄園。(列王紀上21:1-19)最後,耶穌的親密門徒之一,加略人猶大,貪心地利用自己的職位竊取公款。貪心也導致他為了30塊銀子出賣耶穌。——馬太福音26:14-16;約翰福音12:6。
5.落入貪心陷阱的人分屬於不同的類型,我們從這些人的經歷學得什麼教訓?
5 所有這些貪心的人都受到懲罰。但是你留意到有各種不同類型 的人落入貪心的陷阱中嗎?夏娃是個完美的女人,當時生活在樂園裡。亞干和以色列人則曾親眼目擊耶和華所施行的奇跡。亞哈是個君王,也許是當地最富有的人。基哈西和猶大則曾享有豐富的屬靈交往和寶貴的工作權利。可是他們都變成貪心的人。因此任何人——無論多麼富有、享有多麼大的工作權利或有過怎樣的經驗——都可以落入貪心的網羅中。難怪耶穌警告說:「[要]躲避各樣的貪婪」!——路加福音12:15,《現譯》。
6.我們若要避免落入貪心的陷阱就必須怎樣行?
6 但是我們可以怎樣躲避這個陷阱呢?唯獨藉著表現自制和不斷作自我檢討。貪婪始於人的心裡。為了躲避貪心的陷阱,我們必須不斷審察自己的內心,看看是否有某種形式的貪婪正在其中生根。聖經幫助我們這樣行。以什麼方式?方式之一是,聖經將耶穌和他的門徒論及貪心的警告記錄下來。我們查閱這些勸告時可以向自己提出一些發人深省的問題,看看我們在貪心這件事上處境如何。
審察自己的動機
7.耶穌對一個為分家產而爭執的人所提出的回答可以怎樣幫助我們檢討自己?
7 耶穌之所以警告人提防貪婪是由於有一個聽者向他提出請求,說:「夫子,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耶穌回答說:「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路加福音12:13,14)然後他警告人要提防貪婪。鑑於耶穌來到地上有一項重要的屬靈工作要完成,他不想被捲入關於物質資財的爭論中。(約翰福音18:37)但這段談話引起一些發人深省的問題是我們可以向自己提出的。假設我們並沒有什麼需要,但卻覺得自己有權獲得某些引起爭論的物業、財富或遺產。我們會不惜付出多少代價去爭取勝利?為了贏得我們認為自己有權享有的東西,我們會甘願讓自己對耶和華的事奉或我們與弟兄的關係蒙受多大的損失?——箴言20:21;哥林多前書6:7。
8.我們可以怎樣避免變成好像耶穌在路加福音20:46,47所提及的文士一般?
8 請想想耶穌所說的另一句話。他警告門徒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路加福音20:46,47)這些人表現多麼殘忍的貪婪!當然,基督徒有義務要照顧寡婦而非剝削她們。(雅各書1:27)可是,假設你知道一個寡婦獲得一筆相當大的保險金,而你正需要一筆錢去應付燃眉之急。你會首先想到向寡婦設法,覺得她最容易被你說服或認為她『有很多錢』而理應 幫助你嗎?或者假設你已經借了別人的錢,但現在你在償還方面有難題。你會覺得有理由暫時不償還你欠寡婦的錢,因為她『不會引起太大麻煩』或因為你覺得『她其實並不需要這筆錢』嗎?我們在面對經濟難題時必須小心提防自己對原則的想法發生偏差。
9.我們可以怎樣落入「為著自己的利益諂媚人」的陷阱中?
9 猶大也描述貪心可以攫住我們的一種方式。他談及有些人混進基督徒的小組裡,企圖以貪婪和放蕩的行為將小組腐化,「否認我們那獨一的擁有者和主,耶穌基督。」(猶大書4,《新世》)此外,他們「為著自己的利益諂媚別人。」(猶大書16,《現譯》)我們絕不希望像這些人一樣。但是請想想:我們發覺自己寧願花時間與較富有的基督徒交往,對小組裡較貧窮的分子卻很少留意嗎?若然,我們可能希望在某方面獲得利益嗎?(可參閱使徒行傳20:33;帖撒羅尼迦前書2:5。)當我們對組織裡負有重責的分子表現慷慨時,我們這樣行是出於愛心抑或希望獲得某些權利?若是後者,也許我們便正「為著自己的利益諂媚別人」了。
10.我們可能怎樣利用對耶和華的崇拜獲得經濟利益?我們若這樣行便其實仿效誰?
10 有一項貪心的表現曾使耶穌十分惱怒,那便是,他「看見殿裡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對耶和華的殿所懷的熱心促使耶穌將這些人逐出聖殿,說:「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約翰福音2:13-17)我們懷有類似的熱心嗎?若然就最好問問自己:我有在王國聚會所裡談生意嗎?我有在基督徒同工之間進行商業活動,因為他們既是屬靈的弟兄,便會較難拒絕我的請求嗎?我有利用我在組織裡的許多朋友增加自己的業務接觸嗎?無疑我們 絕不應當利用自己與弟兄的關係貪心地謀求經濟利益。
11.基督教的什麼原則幫助我們在彼此有業務來往時保持正確的態度?
11 這是不是說基督徒不可以一起做生意呢?不是。只是做生意有適當的時候和地點,從事崇拜也有適當的時候和地點。(傳道書3:1)可是,基督徒若彼此有業務關係,就不應當把聖經原則置諸腦後。基督徒若作了業務上的協定,就不應當找尋法律漏洞去逃避道義上的責任。(馬太福音5:37)生意若不順利,或基督徒損失了金錢,他不應當變成冷酷無情或懷恨在心。使徒保羅對哥林多人寫道:「你們彼此告狀,已經是你們的失敗了。為什麼不寧願受委屈呢?為什麼不甘心吃虧呢?」(哥林多前書6:7,《新譯》)為了小組的緣故,你能夠寧願吃虧以免與弟兄訴訟嗎?
12.什麼聖經原則可以幫助做生意的人躲避貪心的陷阱?
12 做生意的基督徒必須非常小心。今日有許多做生意的手段是冷酷無情的,可是基督徒卻不能夠以這樣的方式行事。他必須永不忘記自己是基督的門徒。他絕不想由於不忠實或不擇手段而聲名狼藉。(可參閱箴言20:14;以賽亞書33:15。)他應當永不忘記耶穌曾警告人不可以財富為神,也不忘記約翰曾警告人務要提防「肉體的慾望、眼目的慾望和人的一切虛榮。」(約翰一書2:16,《現譯》;馬太福音6:24)你若是個作生意的基督徒,你能夠抵抗引誘,不利用別人的貪心去增加你的推銷成績嗎?或者你會利用別人的虛榮心或自驕心去推廣你的業務嗎?你從事俗世工作的方式使你能夠無虧於心地在禱告中向耶和華談及這件事嗎?——馬太福音6:11;腓立比書4:6,7。
13,14.(甲)富有的基督徒必須在什麼方面保持平衡?不富有的人又如何?(乙)箴言30:8的禱告怎樣幫助我們學會對財富保持合理的態度?
13 最後,保羅對提摩太寫道:「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落在試探中和陷阱裡;又落在許多無知而有害的私慾裡,使人沉淪在敗壞和滅亡中。」(提摩太前書6:9,《新譯》)有錢並不是罪,雖然財富會帶來本身的難題和試探。(馬太福音19:24-26)危險的乃是「想要發財」。例如,一位長老說:「當一個人看見他那富有的基督徒弟兄便說:『為什麼我不能夠像他一樣有錢?』這時常是引起難題的地方。」
14 聖經吩咐我們說:「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希伯來書13:5)你若是個富有的人,你將財富視為你可以用在耶和華的工作上的一項恩賜嗎?有一次耶穌對一個富有的青年男子說,他若要跟從耶穌,就必須捨棄他的一切財富。耶穌若對你這樣說,你會選擇持守你的財富抑或跟從耶穌?(馬太福音19:20-23)你若並不富有,你能夠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嗎?你能夠躲避貪心的陷阱嗎?你願意信賴耶和華的應許「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嗎?——也可參看箴言30:8。
在上帝面前富足
15,16.(甲)耶穌用什麼比喻去加強他論及貪婪的勸告?(乙)耶穌在比喻裡提及的男子的基本難題是什麼?
15 耶穌警告聽者要「躲避各樣的貪婪」之後,接著談及一個農夫田裡收成極佳。那人「心裡盤算著,『我沒有夠大的地方來儲藏所有的穀物,該怎麼辦呢?』他又自言自語地說:『對了,我要把原有的倉庫拆了,改建一座更大的,來存放五穀和別的貨物,然後我要對自己說,幸運的人哪!你擁有一切好東西,足夠你多年的花用,慢慢地享受,吃吃喝喝,過舒服的日子吧!』」可是那人在當晚便死去了。他所積聚的財富對他毫無幫助。耶穌在結論中指出:「那些為自己積聚財富,在上帝眼中卻不富足的人,也是這樣。」——路加福音12:16-21,《現譯》。
16 這個人犯了任何明顯的罪,例如勒索或偷竊嗎?比喻並沒有這樣說。可是他卻有一個難題。他倚賴財富為他帶來安全的前途,但卻忘記了一件遠較重要的事:『在上帝眼中富足』。由於真正的基督徒將他們與上帝的關係視為人生最重要的事,他們遂能夠躲避貪婪的陷阱而不屬這世界。——約翰福音17:16。
17.保持平衡的基督徒對謀生的難題懷有什麼看法?
17 耶穌有一次勸告說:「不要憂慮說:『我們該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些都是教外人所尋求的。」(馬太福音6:31,32,《新譯》)誠然,人人都面對「教外人」所面對的同一難題。我們大部分人都需要辛勤工作才能謀生和購置衣食方面的必需品。(帖撒羅尼迦後書3:10-12)但是我們拒絕讓這些事妨礙我們『在上帝眼中富足』。
18.對耶和華的信賴可以怎樣幫助我們躲避貪心的陷阱?
18 耶和華是一切財富的來源。(使徒行傳14:15,17)他應許他會特別照顧他的僕人。耶穌說:「你們的天父原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一切都必加給你們。」(馬太福音6:32,33,《新譯》;詩篇37:25)你相信這個應許嗎?你堅信耶和華會守信嗎?你會以耶和華賜給你的東西為足嗎?若然,你便能夠躲避貪心的陷阱。(歌羅西書3:5)你會把你對耶和華的事奉和你與他的關係總是置於首位,你的生活方式會將你對他的信心表露無遺。
你記得嗎?
◻ 怎樣的人受到貪心所影響?
◻ 我們可以怎樣提防貪心?
◻ 貪心有時以什麼形式表現出來?
◻ 什麼問題可以幫助我們檢討自己是否正留意躲避貪心的陷阱?
◻ 什麼可以保護我們不致落入貪心的陷阱中?
[第19頁的精選語句]
基督徒一起做生意時絕不應當將聖經原則置諸腦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