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文聖經掙扎求存
時維1559年10月的某一天,約有20萬西班牙天主教徒蜂擁前往北部的巴利亞多利德市。吸引他們的是當地舉行的宗教公判大會。在這次公判大會中,「有兩個人被活活燒死,十個人被絞死。」他們都是所謂的「異端」。
頗得眾望的年輕國王腓力二世親自主持這個公判大會。一名定了罪的男子上訴,請求開恩,國王反駁說:「如果我的兒子像你這樣無恥,我也會親自拿柴把他燒死。」這個不幸的受害者究竟犯了什麼罪?他只是閱讀聖經而已。
與此同時,天主教異端裁判所的組織在安達盧西亞的塞維利亞十分活躍。在當地,聖伊西德羅-德坎波修道院的一群修士剛接獲一批祕密運到的西班牙文聖經。密探會向異端裁判所告發他們嗎?有些修士意識到自己的生命岌岌可危而逃離西班牙。可是,留下來的40名修士卻慘遭毒手,被人捆在柱上活活燒死。這批人包括那將聖經偷偷運入西班牙的人在內。對聖經讀者來說,十六世紀的西班牙是個十分危險的地方——能夠逃出異端裁判所魔掌的人寥寥可數。
在逃脫的人當中,卡西奧多羅·德·雷納(約1520-94)——一名前任修士——逃到倫敦去。可是他甚至在那裡也得不著安全。異端裁判所懸賞要緝拿他,西班牙駐英國大使則設謀要騙他返回西班牙所控制的地區去。不久,有人以通姦和同性戀的罪名誣告他,以致他不得不離開英國。
他身無長物,家庭負擔卻越來越重。最初他在法蘭克福找到藏身之所。後來,為了尋求宗教庇護,他到過法國、荷蘭,最後抵達瑞士。然而在這段時期中他始終保持忙碌。他解釋說:『除非我生病,或在旅途中,……否則我總是筆不離手。』他花了多年時間將聖經譯成西班牙文。最後雷納的聖經於1568年在瑞士開始印刷,並在1569年印成了2600本。雷納譯本的一個特色是,他把代表上帝私有名字的四字神名譯作耶和華 (Iehoua)而非主 (Seńor )。
印製西班牙文聖經
這個時候,由於發明了印刷術,聖經正大量在歐洲生產。但頗反常的是,在西班牙,聖經卻有如鳳毛麟角,十分罕見。但情形並非一向都是這樣的。有多個世紀之久,聖經是西班牙流傳最廣的書。人們可以讀到拉丁文的手抄本;有幾個世紀的時間,甚至哥德文的抄本也可以購得。一位歷史家解釋,在中世紀期間,「人們將聖經視作啟示和權威,以及信仰和行為的標準;這種情形在西班牙比在德國或英國更為顯著。」形形色色的聖經歷史、詩篇、經文彙編、警世故事及類似的作品,都是當代暢銷的著作。
訓練有素的繕寫員小心翼翼地複製精緻的聖經手抄本。雖然一份上好的手抄本需要20個書記用整整一年的時間才可以完成,到15世紀,已有許多拉丁文聖經及數以萬計的拉丁文聖經注釋在西班牙流傳。
再者,隨著西班牙文日漸流行,人們開始對於將聖經譯成當地語文表示興趣。早至公元12世紀,聖經已被譯成普通平民所說的羅曼語及早期的西班牙語。
短暫的醒覺
可是,這段醒覺時期十分短暫。後來瓦爾登派、羅拉德派、胡斯派運用聖經去維護自己的信仰,結果引起了非常迅速的猛烈反應。天主教當局對閱讀聖經的人充滿疑慮,並對剛剛譯成普通語文的聖經譯本嚴加譴責。
在1229年舉行的圖盧茲天主教會議作了以下的聲明:「我們嚴禁平信徒擁有譯成普通語文的舊約或新約聖經。虔誠信徒若喜歡,他可以有一本禱告用的詩篇或日經課[經課和讚美詩]……可是,他絕不能擁有以上各書的羅曼文譯本。」四年之後,阿拉貢的詹姆斯一世(統治伊比利亞半島頗大地區的國王)給擁有普通語文聖經的人八天時間將這些譯本交給當地教士焚毀。違令者,不論是教士抑或平信徒,均有被視作異端之虞。
禁令頒布了,卻並非時時嚴格執行;所以,中世紀後半期仍然有些西班牙人以擁有羅曼文的聖經自豪。然而,到了1478年,隨著國王斐迪南和王后伊薩貝拉設立西班牙異端裁判所,這種情形便突然終止了。1492年,僅在薩拉曼卡市便有20份價值連城的聖經手抄本被付諸一炬。只有少數羅曼文的聖經手抄本由於收藏在國王及幾個有勢力而沒有人懷疑的貴族的私人圖書館裡才得以保全下來。
在接著的二百年,西班牙出版的惟一官方聖經——除了《通俗拉丁文本聖經》以外——是《康普魯頓合參本》。這是受紅衣主教西斯內羅斯贊助的第一本合參本聖經。這本聖經是頗具學術性的著作,無疑不是供普通人閱讀的。當時僅印行了600份。能夠明白這本聖經的人並不多,因為它是用希伯來文、阿拉姆文、希臘文、和拉丁文——而非用西班牙文——寫成的。它的價格高達三個金達卡(相當於普通工人六個月的工資)。
祕密印製西班牙文聖經
16世紀初,一位西班牙籍的「廷德爾」出現了。他的名字是弗朗西斯科·恩西納斯。他是一個富有的西班牙地主的兒子,他仍是個年輕學生時便開始將希臘文聖經翻譯成西班牙文。後來,他的譯本在荷蘭印行。1544年,他鼓勇向國王申請准他在西班牙銷售該本聖經。當時西班牙國王查理一世正在布魯塞爾,於是恩西納斯利用這個機會請求國王批准這項計劃。
據報兩人作了以下一段不尋常的對話:國王問道:「這是一本怎樣的書?」恩西納斯回答說:「這是聖經中稱為新約的部分。」國王問他:「作者是誰?」他回答說:「是聖靈。」
國王批准出版這本書,但有一個條件,就是要他的私人告解神父——一位西班牙修士——也允准才行。很可惜,恩西納斯非但得不到這項允准,不久之後,他更被異端裁判所囚禁起來。兩年後,他逃獄成功。
幾年之後,該譯本的修訂本在意大利的威尼斯印行。胡利安·埃爾南德斯偷偷運進西班牙塞維利亞的就是這部聖經。可是,他卻為此被捕,經過兩年的折磨和監禁之後,終於與其他閱讀聖經的人一起被處決。a
在特倫托會議(1545-63)中,天主教會重申他們譴責將聖經譯成普通語文。教會發表了一份禁書目錄,其中包括所有未經教會批准而印行的聖經譯本。事實上,這意味所有以普通語文出版的西班牙文聖經均屬非法。因此,即使僅是擁有一本,也可能為人招來殺身之禍。
雷納譯本出版幾年之後,西普里亞諾·德巴萊拉——塞維利亞另一位逃過異端裁判所毒手的前教士——將其加以修訂。這個版本於1602年在阿姆斯特丹印行,有若干數量被人偷偷運進西班牙去。今日,在說西班牙語的基督新教徒中,雷納-巴萊拉聖經譯本——不論是原譯文抑或是修訂本——仍然是最廣泛為人使用的聖經譯本。
防洪閘打開了
異端裁判所法庭終於在1782年裁定,聖經只要含有歷史和教義方面的注釋便可以出版。1790年,塞哥維亞的天主教主教費莉佩·西奧·聖米格爾根據《通俗拉丁文本聖經》將聖經譯成西班牙文。很可惜,這本聖經非常昂貴——1300里亞爾,在當時是個十分高昂的價錢。它的措辭如此晦澀難明,以致一位西班牙歷史家將其形容為「令人十分惋惜」。
若干年後,西班牙國王費爾南多七世下令阿斯托加主教費利克斯·托雷斯·阿馬特同樣根據《通俗拉丁文本聖經》譯製一部較佳的西班牙文譯本。這部譯本在1823年面世,銷流得比西奧的譯本較廣。可是,由於它並非從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原文譯成,因此,這部譯本也具有按譯本翻譯的一般弊病。
儘管有這樣的進展,教會和國家的掌權者仍然認為平民百姓不應閱讀聖經。1830年代,英國及外國聖經社的代表喬治·博羅提出在西班牙印製聖經的請求。西班牙大使門迪薩瓦爾對他說:「先生,我們所需要的不是聖經而是槍械彈藥,我們需要用這些東西來平定叛亂。但我們最需要的仍是錢,有錢我們就能夠支付軍隊的薪水。」後來博羅將路加福音譯成西班牙吉普賽文,但他卻為此在1837年被囚禁起來!
終於,這個浪潮再也無法阻擋。在1944年,即卡西奧多羅·德·雷納的譯本出版約375年之後,西班牙教會印製了第一本根據原文譯成的聖經譯本。譯者是天主教學者納卡爾和科倫加。接著,博韋爾和坎特拉的譯本於1947年面世。自此以後,相繼面世的西班牙文聖經更是汗牛充棟,數不勝數。
穩操勝券
有許多世紀的時間,西班牙文聖經一直掙扎求存。它終於取得了勝利。諸如雷納等勇敢譯者所作的犧牲並沒有變成徒然。今日有多少人在買聖經時會停下來想想曾有一段日子擁有聖經是違法的?
今日,在西班牙以及其他說西班牙語的國家,聖經不但是最暢銷的書,而且譯本也有不少。這些譯本包括1893年出版的《現代譯本》(Versión Moderna),這部譯本始終如一地使用上帝的名字,耶和華。1964年出版的《保琳譯本》在希伯來文聖經部分則採用耶威 一名。很可惜,1975年出版的《新西班牙文聖經》(Nueva Biblia Española)卻沒有使用耶和華,也沒有使用耶威。但守望台社在1967年發行的《新世界譯本》(Traducción del Nuevo Mundo)則自始至終均採用耶和華 這個名字。
耶和華見證人每週探訪成千上萬說西班牙語的人,目的是要幫助他們體會聖經的價值。人的確值得為這本書而死,也值得按之而生活。事實上,西班牙文聖經掙扎求存的故事正好進一步證明,「上帝的話必永遠立定。」——以賽亞書40:8。
[腳注]
a 在當時,若沒有特別許可證,任何書刊都不能運入。圖書館管理員未獲聖職部(異端裁判所)准許,就不能開啟任何運來的書刊。
[第10頁的圖片]
《康普魯頓合參本》聖經已印行,可以供人參考。(可參閱第8頁)
[鳴謝]
Courtesy of the Biblioteca Nacional, Madrid, Sp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