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台線上書庫
守望台
線上書庫
中文繁體(國語)
  • 聖經
  • 出版物
  • 聚會
  • 《守》93 3/1 26-29頁
  • 耶和華在沙漠的監獄裡扶持我

你選擇的內容沒有影片。

抱歉,載入影片時出現錯誤。

  • 耶和華在沙漠的監獄裡扶持我
  •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93年
  • 小標題
  • 相似資料
  • 被捕
  • 監禁期間
  • 沙漠監獄
  • 獄中生涯
  • 在靈性上保持堅強
  • 跟朋友取得聯絡
  • 終於獲釋!
  • 「跨到」需要較大的地區服務50多年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96年
  • 我在獄中獲得自由
    警醒!1988年
  • 囚犯的自新——如何獲致成功?
    警醒!1976
  • 得償所願——養育一個基督徒家庭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80年
查看更多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93年
《守》93 3/1 26-29頁

耶和華在沙漠的監獄裡扶持我

以賽亞·吾維自述

我既沒有受審,也沒有犯罪;然而,我卻被判在一個位於非洲中部酷熱的撒哈拉沙漠上的監獄裡服苦役。更糟的是,沒有任何朋友知道我的下落。這事發生於八年多前,即1984年夏天,讓我來訴說一下何以我會落入這麼悲慘的境地。

1958年,我當時只有12歲;我的哥哥已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但雙親仍繼續信奉我們尼日利亞阿比亞省的許多部落神祇。

1968年,我加入了比亞夫拉的軍隊。當我在戰壕裡時,我想起耶和華見證人所緊守的中立立場。於是我向上帝禱告求助。我答應如果他使我幸免於難,我便會成為他手下的見證人。

戰亂平息之後,我迅速實踐自己的承諾。我在1970年7月受了浸,隨即以先驅身分加入全時的服事職務。後來我被任命在基督徒會眾裡作長老。不久之後,我從尼日利亞的分社辦事處接獲邀請,前往鄰近的一個國家從事海外傳道服務。當時耶和華見證人在該國的工作仍未取得合法認可。我欣然接受邀請。1975年1月,我手執護照前往目的地。

被捕

1978年,我奉派探訪全國各地的見證人。由於他們的數目不多,我要長途跋涉才能探訪一切有會眾成立的城市和有感興趣人士的地區。我時常在關卡檢查站受到警察盤問。有兩次,我被拘留了四天,警方就我們的工作詳細盤問我。

後來在1984年6月的一個星期天,我們正準備出發傳道,一位友善的官員通知我們,警察正在搜捕耶和華見證人。一星期之後,來自多哥的迪雅格利·哥菲維和我一起被捕。我們被帶往警察總部,警察命令我們將市內所有耶和華見證人的名單交出來,他們說:「除非你們交出名單,否則我們絕不會釋放你們。」

我回答說:「你們是警察,你們的任務是要找著你們所要的人。我並不是你們的線民。」我們爭辯了大約30分鐘,警察恐嚇要鞭打我們。然而,我們仍堅決不肯將基督徒弟兄的名字供出來。他們於是決定把我所儲存的大量聖經參考書全部充公。

監禁期間

迪雅格利和我於是將書搬到警察局去。不料我們在卸下書籍時,有一張紙從我的大型聖經裡滑落。這是一份區務大會秩序表,其上印有國內所有基督徒長老的名字。我急忙拾起紙來,塞進自己的口袋裡。可是一名警察看見我的動作,便命令我將紙片交出來。當時我感到憂心如焚。

警察將紙片放在房間的一張桌上。當我將第二批書搬進房間時,我走到桌前,將紙片拿起來塞進口袋裡,然後說自己想上廁所。於是一名警察便陪我到廁所去。我進入廁所後,立即關上門,將紙片撕碎,放進馬桶內沖走。

警察獲悉事實之後暴跳如雷,但他們不敢採取什麼行動,因為恐怕上司會責怪他們粗心大意,竟讓我有機會將紙片毀去。我們被監禁了17日之後,一位警官吩咐我們收拾好自己的物品,因為我們將會被遷到其他地方去。我們於是將一些衣物放進一個塑膠袋裡,我在袋的底部放置了一本由訪者偷運給我們的袖珍型聖經。

我們有機會通知其他見證人我們會搬遷,但卻不知道我們會遷往何處。次日(1984年7月4日)清晨,警官叫醒我們,搜過我們的身體之後,叫我們將袋裡的衣物拿出來放在手臂上,但在我準備將最後一件襯衣拿出來時,他改變主意,說我可以將衣服放回袋裡,因此袋裡的聖經並沒有被人發現。

沙漠監獄

警察駕車將我們送到機場,我們在那裡登上一架軍機。幾小時後,我們抵達一個約有2000人的市鎮,附近設有一所監獄。這個市鎮距離最近的城鎮約650公里。我們下機後便被解往監獄,警官將我們交給監獄長。沒有任何家人或朋友知道我們被解到什麼地方。

我們被帶往的城鎮位於撒哈拉的一個綠洲。這裡灌木叢生,其間也有幾棵樹。建築物的外牆是用乾泥築成的。從地面挖掘約一米至一米半的深度,便可以取得水。然而,當地一位31歲的土著告訴我們,他一生只見過一次下雨!這個地區極度炎熱,一位囚犯告訴我們,有一次監房內的溫度竟高達攝氏60度!這裡不斷有強風吹襲,刮起的塵沙可以刺痛皮膚及使眼睛受損。

任何來到這地方的人都會意識到,自己正被囚禁在國家最嚴厲的懲罰中心。監獄有高牆圍繞,可以擋住大風和猛烈的陽光至若干程度。這裡其實無需有牆來防止囚犯外逃,因為這裡根本無處可逃。在綠洲以外寸草不生,連一棵樹也沒有,因此逃獄的人無法找到任何蔭涼之處。

我們進入監房前,監獄長先搜查一番,他吩咐我們從袋裡拿出所有東西來。我於是將衣物逐件取出,到最後只剩下覆蓋著聖經的襯衣時,我把袋遞給他看,說:「這就是他們容許我帶走的所有衣物了。」他感到滿意,於是吩咐我們到監獄的院子裡去。這本聖經是我們所擁有的惟一書刊。

獄中生涯

獄中總共有大約34名囚犯。他們乃是國內最聲名狼藉和最危險的罪犯。許多更是被視為無可救藥的殺人犯。所有囚犯都睡在兩個大監房裡,由一個沒有門的廁所隔開。廁所內有一個無蓋的馬桶。雖然每天早上都有囚犯負責清倒馬桶,但看來沙漠裡的所有蒼蠅都喜歡來到這裡品嘗桶中的污物。

玉蜀黍是我們惟一的食物,一位囚犯負責將其磨碎,煮熟,然後舀在碟子裡,分別放在每個囚犯的墊褥上。食物並沒有用罩蓋住。因此我們工作回來時,每碟食物都布滿數以百計的蒼蠅。我們一拿起碟子,蒼蠅便嗡嗡作響、四散飛揚。我們在頭兩天不敢吃任何食物;直至第三日,我們只好先將蒼蠅趕走,將玉蜀黍糊表面乾了的皮除去,然後才將食物吃下去,我們惟有禱告祈求耶和華保護我們的健康。

我們在烈日下工作,將舊監獄的圍牆拆掉另建新的圍牆。這是一件極艱辛的任務。我們從早上六時開始工作,直至中午,其間並沒有小休;我們在午間吃過一點食物之後又再工作,直至下午六時。我們沒有任何休息的日子。我們不但要忍受酷熱所煎熬,也要抵受冬天的嚴寒,此外還要忍受殘暴守衛的虐待。

在靈性上保持堅強

迪雅格利和我在暗中閱讀聖經,然後彼此談論自己所學到的知識。我們無法公開閱讀,否則我們的聖經便會被充公,而我們也要受罰。我與一個囚犯開始研讀聖經;他有一盞煤油燈,並且願意與我共用。我很多時在凌晨一兩點鐘起床,一直讀聖經至大約五點鐘。藉著這個辦法,我得以將整本聖經讀完。

我們向其他囚犯傳道,其中一人曾向監獄長告發我們。但出乎意料的是,監獄長竟將一本《儆醒!》雜誌交給他,他又將其轉交給我們,我把這本雜誌讀完又讀。藉著研讀和傳道,我們得以在靈性上保持堅強。

跟朋友取得聯絡

我們在獄中不准寫信,也不准寄信出外。但後來有一位對我們友善的人說,他願意幫助我。因此,我抵達監獄大約六個星期之後,我在8月20日偷偷寫了兩封信,一封寄往尼日利亞大使館,另一封則寄給見證人朋友。我將信埋在沙裡,用一塊大石頭作記號。後來我的朋友到那裡將信掘出來。

信寄出之後,過了幾個星期仍全無音信,我漸漸感到絕望。但信確實已寄出了。當時我們的見證人同工正盡力設法替我們上訴。尼日利亞的外交部也關注這件事,於是向當地政府查詢何以我被囚禁在這樣的監獄裡。

與此同時,在1984年11月15日早上,我們被帶去從事一些清潔工作,守衛將我帶到一間中學的廁所那裡。這個廁所雖然已塞了多個星期,人們仍繼續使用,所以其中滿了糞便。守衛們說我的工作便是要清理這個地方,但惟一的工具便是我自己的雙手。在我正納罕如何著手處理這些令人作嘔的工作之際,監獄長走過來對我說,該區的主任要見我。

我走到主任的辦公室時,他告訴我他最近曾跟該國的總統談過,後者已獲悉我的苦情。總統說只要我供出國內耶和華見證人的名字,我便會立刻獲得釋放,乘搭下一班飛機離開本地。我再一次說,如果他們想找著耶和華見證人,應該由警察去辦才對,主任說我應當認真考慮一下這個提議才對。他給我四五天的時間去想清楚。之後我便離開辦公室。值得慶幸的是,守衛將我帶回監獄而非回到學校的廁所去!

五日之後,主任召見我,詢問我作了什麼決定。我指出我入獄的惟一理由便是我為真神作見證,我並沒有犯過什麼罪。我解釋我擁有合法的護照及居留權;我的所有證件都正確無誤。不論我到那個城市,我總是先向警察查詢清楚,以確定自己辦妥一切手續。既然我並沒有犯法,我問他說:「我為何要受罰呢?如果貴國不歡迎我,為何不將我驅逐出境呢?何以我要被關在這裡?」

我解釋了大約15分鐘之後,主任叫我將剛才所說的話寫下來,他會將我所寫的供詞呈交給總統。我接過紙來,一共寫了四頁。

終於獲釋!

此後,我沒有接到任何音信,直至1985年1月,即我入獄大約七個月之後,事情才有轉機。有一天,監獄長前來問我是否曾寫信給尼日利亞大使館,我答道:「不錯。」

他問道:「你為什麼要這樣做?為什麼不先通知我?」

我指出事情根本與他無干,但我卻向他保證,我絕沒有在信裡說他壞話,因為我入獄並不是他促成的。我說:「甚至我母親也不知道我的下落。」接著,他想探知我是用什麼方法將信寄出的,但我拒絕透露。

翌日,守衛預備了一輛輕型越野車,然後通知我當局要把迪雅格利和我遷往另一個地方。我們被帶到監獄外面,脫去衣服搜身,但我已在較早前將聖經送給那名跟我學習聖經的囚犯,因為我知道守衛們若發現,就必定會將這本書沒收。那名囚犯告訴我,他一旦獲釋,便會成為耶和華見證人,我們禱告祈求他能得償所願。

不久之後,我被驅逐出境,返回尼日利亞去,然後在1985年2月,我再次在該國以環務監督的身分恢復我的服事職務。自1990年以來,我更以區務監督的身分在尼日利亞工作。迪雅格利則在象牙海岸繼續以見證人的身分忠心地為上帝服務。

我從這次經歷親自體驗到,耶和華上帝甚至能夠在最嚴峻的壓力下扶持我們。我們在獄中曾多次看出他那大能的手在保護我們。我們得以從獄中獲釋使我更深深體會到,耶和華不但知道他僕人在什麼地方,及有什麼遭遇,他也知道怎樣搭救他們脫離試煉。——彼得後書2:9。

    中文繁體(國語)出版物(1956-2025)
    登出
    登入
    • 中文繁體(國語)
    • 分享
    • 設定
    • Copyright © 2025 Watch Tower Bible and Tract Society of Pennsylvania
    • 使用條款
    • 隱私權政策
    • 隱私設定
    • JW.ORG
    • 登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