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獄中獲得自由
我深深吸了一口新鮮空氣,這與我剛離開的監獄裡面的空氣看來有天淵之別。事情的發展實在令人難以置信……我終於獲得自由了!我獲釋離開法國的維拉諾伊維蘇爾洛特監獄,回到我的家鄉西班牙去。
我入獄時是23歲;我在1976年出獄,當時我是28歲。
我離開監獄時,那份重獲自由的愉快感覺變得越來越強烈。我再一次回頭張望那些令人生畏的圍牆。一個念頭縈繞腦際——在我仍身陷囹圄之際、我已獲得自由了!
在我遭監禁的這些年頭,我曾在五個不同的監獄服刑。但我是怎會被關進法國監獄裡的呢?無疑不是為了什麼高尚的理由。我是個少年罪犯。我的童年生活十分可悲。我在一個破裂的家庭裡度過了這段辛酸的歲月;加上充滿矛盾的宗教教育,就把我塑造成一個喜歡反叛、好勇鬥狠的人。我無法接納一位仁愛的上帝竟然會用不滅的烈火去折磨他所造的人的荒謬見解。我變成了問題兒童,先後五間小學都把我逐出校門。
我在巴塞隆納出生,在一種充滿敵視的氣氛中長大。我6歲時,父母便仳離,兒女的監管權歸父親所有。然而,他並沒有給予我所需的堅定指引。後來,由於我那桀驁不馴、反覆無常的性格,他把我送進少年感化院去。
我無法不對父親感覺惱怒,我感到自己有如被遺棄的人。不用多說,我離開感化院時絲毫沒有受到感化。
法國兵團抑或西班牙監獄?
我曾兩度犯刑事罪被逮捕。其後,我牽涉在走私活動中,結果被迫逃往法國去。那時我只是20歲。法國憲兵隊(警察)把我抓住,要我作一個抉擇——一就加入法國雇用兵團、一就把我引渡送交西班牙警方選擇加入兵團。
我在兵團工作了三年,這對改善我的性格沒有一點兒幫助。第一次出征回來,我獲准休假三個月。我趁這段時間與幾個團友結伴到外面去逍遙快活一下。為了維持花天酒地、放浪形骸的生活方式,我們便鋌而走險——搶劫,反正我也是行內中人。然而幾個月後,警察便把我們抓到。
我被控以多項罪名,包括偽造文件在內,而最嚴重的是持械行劫和綁架。這次,我渴求自由和獨立的願望使我付出高昂的代價——八年監禁!我被解到法國南部馬賽的萊斯鮑梅特斯監獄去。在這裡我的工作是要逐個牢房把飯菜派發給囚犯,總共有63個牢房。我的職責也包括清潔牢房和走廊通道。
不尋常的偶遇
一天,當我把飯菜送往牢房時,隨行的官員示意說:「這些是見證人。」由於我要把飯菜很迅速地從牢門上的一個小門遞進去,當時我沒有看到他們。然而我最先的想法是,『既然他們是某些罪案的證人,何以會被關在監獄裡呢?』當然,我後來獲悉他們是耶和華見證人,由於緊守基督徒的中立而被關進牢裡。
過了幾天,在清潔他們的牢房時,我的夥伴拾到一本藍色封面的法文書籍。見證人已被調到別的牢房去,他們當中有人遺下了這本書。他把書給了我,於是我把書放在我自己的東西裡。後來,在這些沉悶單調的日子中,有一天,我開始閱讀這本題名為《導至永生的真理》的書。我把第二章看了一半,就開始感到困倦。然而,未把書放下來之前,我多看了幾頁。我的注意力給第95頁的插圖攫住了:「1914」,「世代」,「終結」。這些字詞引起了我的興趣,於是我把整章書看完。
稍後,我到圖書館去,因為我知道在那裡可以找到見證人。我詰問他們其中的一個人:「請從你的聖經把關於1914年的經文指給我看。」這位見證人感到有點兒意外,他告訴我:「你先看看這另一本書,你便能自行找到答案了。」他把《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一書遞給我。
到了第二天體操的時間,我向他們索取更多資料。我們開始了一個聖經討論——每天都舉行!我的問題源源不絕:「賭博又如何?」我得到的回答是:「賭博涉及貪婪,貪得無厭的精神絕非基督徒應有的品質。」(歌羅西書3:5)這樣,我們的討論繼續下去。關於生活習慣、道德和教義,我提出了一個又一個的問題。他們給我的每一個答案都有充分的聖經根據。
我感覺自己彷彿擺脫了繩索和枷鎖的捆綁,從一個在我大半生一直把我壓住的模子中逃脫出來。看來監獄的圍牆對我也沒有多大作用了。聖經真理已為我開拓了一個新的視界。我獲知人類社會——現存的事物制度——會被一個由愛好上帝律法的正義人類構成的新社會取而代之。我的品格也改變了。即使仍身陷囹圄,我已感到自由!——馬太福音24:3;彼得後書3:13。
逐個牢房向人傳道
在監獄裡從事使人改變信仰的活動是嚴令禁止的事。可是我把飯菜送到各牢房去卻是名正言順的。我覺得有強烈的願望要把自己所經歷到的自由感受與他人分享。(約翰福音8:32)故此,不論我是在打掃抑或派送飯菜,我都把雜誌偷偷從沉重的鐵牢門底下塞進去。我也保存一份逐個牢房的記錄,好使我記得曾留下哪一期的雜誌。快樂的日子已經開始了。
從那時起,我先後被調往幾個不同的監獄去,包括一所位於巴黎的監獄。他們把我派往那裡的目的是要留心觀察我的行動,看看我的危險性有多大。我預料不久他們便會把我調到別的監獄去。有人告訴我在法國西南部的艾塞斯監獄裡有見證人,於是我向獄方申請把我調往那裡去。
不錯,那裡有一位弟兄。可是他所隸屬的部門與我沒有任何接觸,所以我在那裡的三年中,我們始終沒有見過面。不過,我盡力好好編排自己的活動。我開始在獄中分派雜誌,並且建立了好幾個聖經研究。每個星期日我還可以與兩個囚犯在一起研究《守望台》。最後,我一共主持三個聖經研究——一個是法國人,另一個是西班牙人,第三個則是摩洛哥人。
在獄中保持中立的考驗
在一般監獄裡,同舟共濟、相濡以沫的團結精神是囚犯的道德律的一部分。有些時候,你感到自己以往的生活、種族和國籍都消失了,每個囚犯覺得自己繫在一根共同的臍帶上,這臍帶把他們與一個共同的胎盤——監獄——連接起來。這彷彿由於一個人行了第一步——犯了罪——他便成為『囚犯公會』的一員。這項共同的連繫也意味每當大多數人決定何時發動暴亂,例如焚燒牢房、打架、罷工,你便有義務要參加。然而,現今我已經與這個『公會』斷絕關係。我必須持守中立,不再參與其他囚犯的活動。
由於我嚴守中立,我受到若干報復。我被毆打三次,有一次他們把一桶水倒在我的床上;我也受到恐嚇,他們聲言要把我幹掉。可是令我驚奇的是,有些人曾因為拒絕參加叛亂而被人用刀刺傷或遭毒打;與我所預期的待遇比較,我所受的實在是微不足道。那麼,為何我這麼輕易便能脫身呢?隨著時間過去,我發覺原來有人在保護我。這是怎麼一回事?
我從巴黎調往艾塞斯監獄時曾向同屬一組的另一個囚犯作見證,這個犯人是個黑手黨黨員,在囚犯中勢力很大。我們開始了一個聖經討論。王國信息對他留下深刻印象,然而卻未足以使他改弦易轍。他停止了研究。不過,後來他卻成為我的保護者!每當囚犯決定要策劃示威,他便替我說項,並且警告他們不可為難我。可是不久之後,他被調往另一個監獄去。
大概與此同時,囚犯計劃發起另一次暴動。這次他們企圖縱火焚燒監獄。為了防避可能發生的報復行動,我要求被關進單獨禁閉的牢房裡去。我過了9天單獨監禁的生活,然後全面的騷動在第十天爆發。騷動進入高潮時,監獄被人縱火焚燒。監獄遭受完全的破壞,當局需要出動保安部隊加以鎮壓。幸好我並沒有受傷。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無論情況怎樣,我總能夠在獄中安排傳道活動。雖然監裡禁止人從事使人改變信仰的活動,我卻得到監獄主任的支持,他說:「這些道理對任何人都不會有害。」我請負責每個部門的囚犯代我分發一些我用打字機打成的單張。他們能夠去到獄中一些我自己不能夠進去的地方。我用即溶咖啡來酬謝他們的幫忙。
受浸而永享自由
當地法國會眾的弟兄前來探望我。最後,我向弟兄表示想受浸。然而,我們可以怎樣舉行浸禮呢?在獄中沒可能辦得到。他們會讓我為了這個原因出外嗎?這個想法看來像作夢一樣。一個環務大會快要在羅茲鎮——一個很近監獄的市鎮——舉行。於是我當機立斷,毅然向獄方請求批准,讓我參加這個大會。
出乎意料之外,獄方給我三天假釋,只需有當地會眾的弟兄陪同便可以去參加大會。有些監獄官員反對這項決定。他們恐怕我就此去如黃鶴,不會再回去。可是,批准已經發下了。
1975年5月18日,我以水浸禮表明我獻身事奉耶和華。從此我得以享有永遠的自由!當然,我回到監獄去,這使那些起初反對准我出去的人多麼詫異。在此之後,我再獲准外出兩次,每次達六天之久。我利用這些日子參加傳道工作及與弟兄聯絡交往。這是多麼令人興奮的真正自由!
由於行為良好,我獲准減刑三年,最後在1976年一月被釋放。我終於得以越過法國和西班牙的邊境。在我生命中十分緊張的五年就此成為過去。我一抵達巴塞隆納,便立即與一個耶和華見證人會眾取得聯絡。我多麼渴望過正常人的生活!
真正改造之途
現在我已結了婚。我們有兩個年幼的兒子和一個女兒。我享有一個團結快樂的家庭——這是我在童年時候所無法嘗到的。我看出耶和華曾以豐盛的憐憫待我。詩篇103篇8-14節說:『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以我們應得的刑罰報應我們,因為他的慈愛無與倫比。』每逢我讀這段經文,我便意識到只有一位仁愛的上帝才能取替目前這個腐敗的事物制度。
我從自己的經驗清楚看出,監獄並沒有——也永不會有——能力去改造人。這種能力必須來自一種激勵人頭腦的內在力量。(以弗所書4:23)許多人被關進監獄以後變成比以前更墮落;到他們獲得釋放時,他們已幾乎無可救藥——在道德上和感情上皆然。
在我的事例上,令我深感慶幸的是,難以逾越的監獄圍牆在我獲釋之前很久已倒塌粉碎了。沒有什麼可以制止上帝的道的真理,也沒有什麼牢獄能夠把它關住。我對此十分清楚,因為當我尚在監獄裡之際,我已獲得自由了!——恩里克·巴伯·岡薩雷斯(Enrique Barber González)君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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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罪犯恩里克·岡薩雷斯與妻子兒女一起研究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