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基督教與國家
耶穌在死前幾小時告訴門徒:「你們不是世界的一部分,而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翰福音15:19)這是否意味基督徒會對世上的政府採取敵視的態度呢?
不屬世界而非敵視世界
使徒保羅告訴住在羅馬的基督徒:「在上的當權者,所有的魂都要順服,因為權柄無不出於上帝。現存的當權者各有相對的地位,都是上帝所安排的。」(羅馬書13:1)同樣,使徒彼得在信中寫道:「你們為了主的緣故,要順服人所創造的一切安排:不論是在上的君王,還是奉差懲罰作惡者、稱讚行善者的施政官。」(彼得前書2:13,14)顯然,在早期基督徒當中,順服國家和國家指派的官員是一項廣受接納的原則。他們力求做奉公守法的公民,並跟所有人和睦共處。——羅馬書12:18。
《宗教百科全書》在「教會與國家」的標題下說:「公元最初三個世紀,基督教會以總體而言跟官方的羅馬社會保持分離。……然而,基督教領袖……主張信徒要在基督教信仰容許的範圍內,服從羅馬律法及忠於羅馬皇帝。」
尊敬,不是崇拜
基督徒並不敵視羅馬皇帝。他們尊重皇帝的權威,並予以他所配得的尊敬。羅馬皇帝尼祿統治期間,使徒彼得寫信給散居羅馬帝國各地的基督徒說:「要尊重所有種類的人,……尊重君王。」(彼得前書2:17)在說希臘語的人當中,「君王」這個詞語不僅指當地分封的王,也包括羅馬皇帝在內。使徒保羅勸勉住在羅馬帝國首都的基督徒說:「各人所當得的,你們都要清還。……要求尊重的,就尊重他。」(羅馬書13:7)羅馬皇帝無疑要求人尊重他。過了相當時候,他甚至要人民崇拜他。然而,在這件事上早期基督徒卻不願越出界限。
公元第二世紀,波利卡普在羅馬總督面前受審,據報他宣告說:「我是基督徒。……我們受到教導,要把當得的尊榮給予各人,……給予上帝所委任的權威。」然而,波利卡普寧可犧牲生命,也不願崇拜皇帝。公元第二世紀的護教士,安提阿的狄奧菲魯斯,寫道:「我願意尊榮皇帝,為他禱告,但不能崇拜他。我只崇拜永活的真神。」
為君王而作的適當禱告跟帝王崇拜或國家主義都毫無關係。使徒保羅解釋為君王禱告的目的:「因此,首先我勸勉你,要為所有種類的人懇切祈求、禱告、代求、感謝,又要為列王和所有身居高位的人這樣做,好叫我們能夠滿懷敬神的虔誠,莊莊重重地過平穩安靜的生活。」——提摩太前書2:1,2。
「受主流社會所排斥」
早期基督徒雖然對人表現適當的尊敬,卻沒有因此就贏得世人的友誼。法國歷史家阿曼提及早期基督徒「受主流社會所排斥」。實際上,他們受兩個社會所排斥(猶太社會和羅馬社會),兩個社會都對他們諸多誤解,深懷成見。
例如,有一次猶太領袖誣告保羅,保羅在羅馬總督面前申辯說:「我沒有犯過什麼罪,既沒有干犯猶太人的律法和殿宇,也沒有干犯凱撒。……我向凱撒上訴!」(使徒行傳25:8,11)保羅知道猶太人陰謀殺害他,於是向尼祿上訴;由此可見保羅承認羅馬皇帝的權威。保羅在羅馬第一次受審之後看來獲得釋放,但後來再被監禁。傳統聲稱尼祿下令把他處決。
論到早期基督徒在羅馬社會所處的逆境,社會學家兼神學家恩斯特·特勒爾奇寫道:「只要職位和行業跟偶像崇拜、帝王崇拜、流血殺人有關,或使基督徒接觸到異教的性不道德,基督徒都不會考慮接受。」持有這個立場是否令基督徒無法跟政府享有和平及互相尊重的關係呢?
凱撒所「當得的」,償還給凱撒
耶穌曾向門徒提出一項準則;基督徒對羅馬政府,事實上對其他所有政府,的態度都受這項準則所支配。耶穌宣告說:「凱撒的東西要償還給凱撒,上帝的東西要償還給上帝。」(馬太福音22:21)耶穌給跟從者的這項訓示跟許多猶太人所表現的國家主義精神截然不同;這些猶太人憎恨羅馬人的統治,同時聲稱向別國納稅是不合法的。
後來,保羅告訴住在羅馬的基督徒說:「所以,你們實在理應順服,不但是因為他的烈怒,也是因為你們的良心。所以你們也該納稅;因為他們[政治上的「在上的當權者」]是上帝的公僕,專責執行這個職務。各人所當得的,你們都要清還:要求納稅的,向他納稅;要求進貢的,向他進貢。」(羅馬書13:5-7)雖然基督徒不屬世界,他們卻有責任作奉公守法、忠實納稅的公民,為國家所提供的各項服務付出代價。——約翰福音17:16。
但耶穌的話僅是指納稅而言嗎?既然耶穌沒有具體地說明什麼是凱撒的東西,什麼是上帝的東西,在某些事例上,我們就必須根據經文的上下文或我們對整本聖經的了解來作決定了。換言之,為了決定基督徒可以把什麼東西償還給凱撒,有時就牽涉到基督徒那受過聖經薰陶的良心。
小心在兩項對立的要求中保持平衡
許多人忘記了,耶穌指出要把凱撒的東西歸給凱撒之後,接著補充說:「上帝的東西要償還給上帝。」使徒彼得表明,對基督徒來說,誰的要求應獲優先考慮。彼得勸諭基督徒要順服「君王」和「施政官」之後,隨即寫道:「你們要做自由人;可是,即使享有自由,也不要用自由遮蓋惡事,倒要做上帝的奴隸。要尊重所有種類的人,愛整個弟兄團體,畏懼上帝,尊重君王。」(彼得前書2:16,17)使徒表明,基督徒是上帝的奴僕,而非屬人統治者的奴僕。他們雖然要對國家官員表現適當的尊重,但卻要懷著畏懼上帝之心這樣做,因為上帝的律法才是至高的。
上帝的律法是高於人的律法的,在此之前若干年彼得曾清楚表明這點。羅馬政府把民事和宗教的權力都授予猶太公會。有一次這個猶太行政團體下令禁止耶穌的門徒奉基督的名教人,彼得和其他使徒於是以尊重但卻堅決的口吻回答說:「我們必須以上帝為統治者,服從他而不是服從人。」(使徒行傳5:29)顯然,早期基督徒必須小心在服從上帝與服從人為統治者之間保持平衡。在公元第三世紀早期,德爾圖良說:「如果把一切都歸給凱撒,還有什麼剩下來給上帝呢?」
跟國家妥協
隨著時間過去,第一世紀基督徒對國家所採取的堅定立場逐漸軟化下來。耶穌和使徒所預告的叛道事件在公元第二三世紀方興未艾。(馬太福音13:37,38;使徒行傳20:29,30;帖撒羅尼迦後書2:3-12;彼得後書2:1-3)叛道的基督教跟羅馬世界妥協,公然採納異教的節日和思想,接受公職,甚至在軍中服役。
特勒爾奇教授寫道:「從第三世紀以降,情勢變得越來越困難,因為有更多基督徒躋身於上流社會,甚至在軍隊和官場擔任顯要職位。有些基督教著作對基督徒參與這些事憤然提出抗議。在另一方面,我們也發現妥協的跡象——為了安撫良心的罪咎感而寫的話。……從君士坦丁的日子開始,這種不安之感已消失了,基督徒與異教徒已不再發生摩擦,國家的所有公職都向基督徒開放。」
到公元第四世紀末了,這種甘願妥協而變了質的基督教就成了羅馬帝國的國教。
自古至今,基督教國(由天主教、東正教和基督新教所代表)一直跟國家妥協,深深捲入國家的政治,大力支持國家所發動的戰爭。對於這種情況,許多誠懇的教徒都大感震驚。他們無疑很高興知道,在與國家的關係上,今日有些基督徒堅守第一世紀基督徒所採取的立場。接著兩篇文章會詳細討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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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到凱撒尼祿,彼得寫道:要「尊重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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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i Capitolini, R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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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利卡普寧可犧牲生命,也不願崇拜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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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基督徒都是和平、忠實、納稅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