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及逐戶地向人作見證
1.使徒保羅見到雅典人深受偽宗教所控制而感覺氣憤,「於是在會堂裡與猶太人和虔敬的人,並每日在市場所遇見的人辯論。」(徒17:16,17)在以弗所,保羅把握每個機會藉著公開及逐戶地教人而向人作見證。——徒20:20,21。
2.耶和華在第一世紀的忠心僕人留意把握每個機會向人宣揚好消息。有一次耶穌雖然十分疲倦,卻趁他在井旁歇息時與一個撒瑪利亞婦人攀談。結果「那城裡有好些撒瑪利亞人信了耶穌。」(約4:5-42)保羅和他的同伴在河邊向人傳道,結果呂底亞和她的一家都受了浸。(徒16:14,15)當我們從事公開的見證工作時,我們可以像他們一樣享有豐盛的祝福。
3.當逐戶探訪人時,我們停下來對一些在戶外休息或工作的人說話嗎?若有人剛回來或打算出外,要設法與他們攀談。不然我們便可能要過好幾個星期或甚至幾個月才能再次遇見他們,特別是他們若很少在家的話——在今日,這是頗常見的情形。若是可能,我們希望接觸到地區裡所有的人。要設法作一個簡短、機巧的見證,也許分派《守望台》和《儆醒!》給別人,並約定時間回去探訪他們。
4.你有些地區因為管理員只許房客和應邀的客人入內而無法向其中的居民傳道嗎?你能夠藉著在大部分居民進入和離開地區時所經過的街上傳道而接觸到這些人嗎?藉著這個方法,一個小組能夠引起這麼多的興趣,以致在一個無法在其中從事逐戶傳道的地區中建立了一個小組研經班。在該處街上作傳道的人留意上前與人攀談及機巧地取得表現興趣的人的姓名地址,因此能夠回去探訪這些人。
5.無論我們在什麼地方,我們所有人均可以留意機會作非正式的見證。當我們乘搭地下鐵路、公共汽車、火車、飛機、汽車或步行時,我們時常能夠將好消息與別人分享。許多時我們發覺我們與之交談的人其實對耶和華見證人和王國信息所知並不多。我們若分派雜誌或留下單張給他們,感興趣的人可以對這些印刷品作進一步的考慮。
6.我們在十月和十一月會邀請人訂閱《守望台》和《儆醒!》雜誌。《守望台》的訂費是港幣二十元一年,《儆醒!》則港幣十元一年。對方若表現特殊的興趣,則可以邀請他們訂閱兩份,訂費港幣三十元。在十月和十一月期間,我們應當留意把握每個機會向人介紹這兩本雜誌,並且懷著積極的態度邀請別人訂閱。
7.正如箴言1:20說,智慧「在街市上呼喊,」因此所有尋找它的人均可以獲得。在人類歷史上,我們比以前任何時期更必須向人公開宣揚上帝的道所含的智慧。(太24:14)現在我們正迅速接近這個制度的末日,被這個制度囚在黑暗中的人急需趁還有時間之際聽見耶和華的道的信息。我們能夠『致力於上帝的好消息的神聖工作,』公開和逐戶地向人作見證,乃是一項寶貴的權利。——羅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