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箱
● 人在什麼時候才可以自己有一本《組織起來完成我們的傳道職分》?長老們應當如何及在何時與希望受浸的人溫習書裡的問題?
有關這個問題的資料見於《傳道職分》173-5頁「小組長老注意」的次標題之下。這些資料解釋人若在生活上已符合耶和華的公義標準,經常參加聚會,並且在傳道工作上以認可的同道的身份作有意義的參與,他便可以讓長老知道他希望受浸;這時他可以有一本個人的《組織起來完成我們的傳道職分》。——也可參看97-100頁關於「認可的同道」的資料。
獲得這本書之後,認可的同道應當開始溫習始於175頁的許多問題,這些問題是為打算受浸的人預備的。他應當設法看出書中引錄和未錄出的參考經文所含的意義。他有機會考慮過指定的資料之後,一位長老會與他一同溫習書裡的問題和答案。主持監督會為這件事作出安排。
為浸禮所作的準備不應當匆匆了事。因此,打算受浸的人應當預早通知長老他希望受浸。長老無需等到社方宣布有大會舉行才與希望受浸的人溫習問題。主持聖經研究的人應當留意學生的靈性進步,看出何時他們已接近獻身的地步,然後讓他們知道怎樣安排受浸。
與希望受浸的人溫習問題的長老可能決定對方最好在靈性上有更大進步才採取這個重要步驟。也許他需要吸收更多知識或在向別人表達信仰方面較為熟練。(彼前3:15)也許他應當在組外傳道方面獲得更多經驗,或者長老發覺他其實並不具備受浸的資格。(可參閱使徒行傳8:36)在每個事例上,長老均應當指出對方需要在什麼方面有更大的進步;若有需要則安排向對方提出個人的協助以幫助他在稍後時間具備受浸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