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箱
● 在獲准受浸之前,一個未受浸的傳道員應該在外勤傳道方面,參與到什麼程度?
一個具備資格作未受浸傳道員的人已經在許多方面表明自己非常渴望成為耶和華見證人的一分子。(詩110:3)對聖經的勤懇研究已經使他的思想、態度、生活方式有所轉變。由於衷心渴望取悅耶和華,遵行他的旨意,這個認真的聖經學生會在會眾的聚會和大會裡跟耶和華的子民交往。(來10:24,25)除了經常出席這些基督徒集會之外,他很可能已受到愛心的推動,公開宣布他的信仰,在聚會裡發表評論,以及參加神治傳道訓練班。——詩40:9,10;《職務》第73頁。
一個學生一旦歸附真理,表明他真正認識王國信息的價值,他就可以有權利參與逐家逐戶的服事職務。這是耶和華見證人的主要工作。(太24:14;28:19,20;《職務》第111頁)關於這點,主持研究的傳道員和長老都負有重大責任,要確定學生的全部生活都和基督教的原則一致。他應該真的渴望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並且認識到參與傳講王國和使人作基督門徒的工作是一項服務特權。——加6:6;《守》89 2/15,第16-7頁;《職務》第98-9,174頁。
具備資格和我們一起執行服事職務的聖經學生無需等待一段很長的時間才能把自己呈獻出來,接受水浸禮。現今他的生活方式已經和基督教的原則完全一致,只是仍然在公開服事職務上缺乏經驗。他應該有足夠的時間表明自己已經下定決心,要經常而熱心地參與外勤傳道。——詩40:8;羅10:9,10,14,15。
到這人準備好受浸的時候,很可能他已經常和別人分享好消息,而不是每個月只花一兩個小時從事外勤服務。(《守》84 12/1,第8頁第2段)當然,會眾應該考慮請求受浸者的個別環境,顧及到這人的背景、年齡、能力限度等等。長老要受《職務》書的指引。這本書在175頁向長老提出以下訓示:「我們所關心的是一些誠心歸向耶和華及明白基本聖經真理的要義的人。憑著你們所作的仁愛協助,受浸的人會受到鼓勵和幫助參加基督徒的傳道工作,並且獲得充分的裝備去完成這項重要的任務。」——太16:24;約4:34;彼前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