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徒對自衛的看法守望台1969年 | 1月1日
-
-
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但是我們若不妥協,我們若對耶和華保持忠誠,那麼,正如耶穌說:「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馬太福音16:24-26。
所以你若時時刻刻將耶和華和永生的希望謹記在心,你便可以保持忠貞。甚至當反對和逼害危及你的生命時,你也會堅決地追求上帝所喜悅的事:「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上帝,就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上帝看來是可喜愛的。」——彼得前書2:19,20。
所以要站立穩固。在信心上要剛強。要信賴耶和華給你力量去忍受臨到你身上的反對和逼害。「你要把你的重擔卸給耶和華,他必撫養你,他永不叫義人動搖。」(詩篇55:22)因此,你若是一個基督徒你便無需時時刻刻恐懼受到襲擊和逼害。你可以繼續行走基督徒的途徑,充滿信心地面對將來,因為你知道當困難來到時耶和華必定會支持你。
我們知道不久耶和華便會對這個邪惡的事物制度顯示他的神威將一切傷人害物的人徹底鏟除了,所以我們應該為此而歡欣鼓舞。他必定會獎賞他手下一切對他保持忠貞的僕人:「正直人必在世上居住,完全人必在地上存留。唯有惡人必然剪除。奸詐的必然拔出。」——箴言2:21,22。
-
-
讀者來函守望台1969年 | 1月1日
-
-
讀者來函
● 既猶太祭司在聖殿裡任職時戴上蓋頭物,為什麼後來使徒保羅說男人不應該戴蓋頭物,只有女人才應戴呢?——美國L.H.君問。
這兩種規定是在不同的安排之下產生的。直至猶太人的安排,連同祭司制度、祭祀和聖殿的崇拜結束之後,保羅才解釋在基督教的安排之下上帝對蒙頭一事的看法。(希伯來書9:26)既然耶和華有權改變純真崇拜的程序,他亦可以在誰應該蒙頭方面作一項變更。——但以理書4:35。
以色列的祭司戴蓋頭物並不是一件任由個人決定的事;這乃是上帝的規定大祭司需要戴上特製的頭巾。頭巾的前端繫著一個刻有「歸耶和華為聖」等字樣的小金牌,因此這金牌懸在大祭司的額上。(出埃及記28:4,36-38)其他的祭司則戴一種稍為不同的裹頭巾。(出埃及記28:40)在這兩個事例上蓋頭物乃是順服耶和華的一個象徵,同時也「為榮耀,為華美」之故。(出埃及記28:2,40)所以祭司戴蓋頭物乃是為了表示他們順服他們的上帝和立法者。
可是,當描述基督徒小組裡的合宜措施時,使徒保羅表示婦女在小組裡領禱或傳講預言時(通常這是男子的工作),她們應該戴一個蓋頭物。在小組裡主持事務的男性僕人蒙頭是不適當的;這會羞辱他的頭基督。(哥林多前書11:3-16)但是讓我看看這裡的差別之處。在猶太人的安排之下,在聖殿或會幕裡是沒有女性擔任祭司之職的,所以無需在男女之間作一區別。但是在基督徒的小組裡,男女都可以做上帝的工作。所以保羅在上帝感示之下適當地指出在某種情形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