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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守》73 6/15 373-377頁
  • 『主耶和華啊,你是我的希望,從我年幼你是我所倚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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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耶和華啊,你是我的希望,從我年幼你是我所倚靠的』
  • 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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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73年
《守》73 6/15 373-377頁

『主耶和華啊,你是我的希望,從我年幼你是我所倚靠的』

由赫文·米克爾遜(Herman Mikkelsen)君自述

在1897年,當我十二歲的時候,我們居住在丹麥的波荷木小島。我們家裡有一個名叫史溫·史溫遜的朋友讀了一本由守望台社出版,名為「千禧年黎明」的書。他衝進我們家裡,一手拿著書,一手猛擊他的膝蓋,情緒激昂地喊道:「這是一本的確含有真理的書,我想告訴皮德信祖母[我外婆],外祖父並不是像牧師在舉行喪禮時所說一般在地獄的烈火裡。」

外祖母非常高興地喊道:「我的祈禱終於蒙上帝垂聽了!」

我們立即開始研究聖經,這個研究在我們家裡不停地舉行了大約廿四小時。在當晚,每逢我父親開始打瞌睡,史溫遜便會問:「你想睡了嗎?你聽見我說什麼嗎?」然後他們繼續研究下去。

翌晨我祖父,路得會的一個教師,偶然過訪。史溫很快便提出經文表明教會的道理與聖經相反。祖父試圖支持教會,但卻不成功,因為史溫有聖經和一本解釋聖經的書。我們開始將希望和信心寄託於耶和華之上。

我們一家對上帝的真理之道懷有深厚的興趣,但是祖父米克爾遜卻不想離開教會。史溫繼續探訪他。有一晚,祖父問祖母說:「我覺得奇怪今晚史溫為什麼不來?」她回答說:「你應該高興才對;你們總是互相爭辯。」但是祖父回答說:「不!他是對的;我只是不同意他指責教會而已。」因此祖父繼續上教堂,但是他對教友論及他從聖經所學到的事,例如「陰間」其實是墳墓而不是一個有烈火焚燒的受苦之地等。

後來有一日,祖父抵達教堂時看見有兩個健碩的青年站在教堂的入口處阻擋他進去。他不再受歡迎了!史溫聽到教會禁止祖父進去時,他對祖父說:「這是教會頭一次對你做好事!」

從此以後,我們都團結一致地事奉耶和華;我們經常在祖父家裡舉行聚會。由此我學會『從年幼便信靠耶和華』。——詩篇71:5。

導教浸禮的大事

1910年我搬到美國,在1912年我與一個丹麥女子結婚。我有一套由守望台社出版的叢書,名為《聖經的研討》(丹麥文版),但是我的妻子決定研讀這套書,以求用聖經證明它是錯誤的。她愈研讀便愈喜歡所讀到的資料,不久她便承認這是真理了。我們兩人經常研讀這些書,同時努力學英文。

1917年,我兩個姐妹也來到美國。她們和她們的丈夫都對上帝的真理感興趣。有一日,他們對我說,萬國聖經研究者(後來稱為耶和華見證人)將要在這裡舉行一個大會。大會會在加利福尼亞州離我們居住的地方大約二十哩的夫勒斯諾舉行。在這個大會裡我遇到社方一個代表A.H.麥美倫君。他說正如《守望台》解釋,上帝的真理之道好像黎明的光,愈照愈明,直至日午。我妻用肘輕推我一下,彷彿對我說,『你聽見嗎!』我的確聽見,至今它已照明我的腳步達七十五年之久。由這個人數不多的大會直至今日,我們從沒有離開過耶和華的仁愛組織。

在戰爭期間,我們所作的家庭聖經研究推使我們決定獻身給耶和華,但是直等到守望台社一個巡迴代表前來探訪時,我們才有機會以浸禮象徵我們的獻身。我和妻子在1920年紀念耶穌受難的日子受浸。在當晚,我們首次參加耶穌受難紀念的聚會;我們領食了象徵物而將我們的希望和信心寄於耶和華之上,接受『上帝通過耶穌基督從上面發出的呼召。』——腓立比書3:14。

擔任工作指導員的權利

1922年,社方任命我在我們鄰近的列德利小農鎮的小組裡擔任工作指導員之職。可是翌年社方卻任命另一個人取代我的職位。我感到憤憤不平而向妻表露我的感想,但是她完全不同情我。她說:「我們是事奉人嗎?抑或我們事奉耶和華?我們應該感激耶和華我們有權利事奉他,同時盡力幫助其他弟兄同樣行。」當時我立即看出她是對的,於是我努力除去憤恨的心理。在此之後耶和華使我的喜樂和幸福大增;我感謝耶和華讓我的謙卑有機會受到考驗,並且幫助渡過這場考驗。

1924年,我們搬到夫勒斯諾附近一個農場居住;不久之後,社方任命我在那裡作工作指導員。這使我自己和許多人均十分驚異。我在當地的小組裡還很新,而且我的話帶有很重的外國口音;我的口才並不好,小組裡有些人比我口才好得多。無論如何,我卻受組織所任命。現在我所面對的問題是,怎樣改良「作證聚會」(現稱為工作檢討會)。

在這個聚會裡,我們討論關於培養基督徒「品格」的問題而很少論及公開的傳道活動。以前我們各人自己閱讀《通報》(現在的《王國傳道月報》);它含有若干怎樣與外人分享上帝的真理的建議。在開始了作證聚會之後,我踏上講台;我感覺十分緊張,於是請各人取出他們的《通報》來。雖然只有兩個人帶了《通報》來,我們卻運用《通報》舉行了一個很好的聚會。從此以後我們繼續在聚會裡運用《通報》。

可是並非人人都喜歡運用《通報》,由於這樣行將注意集中在組外傳道工作之上。但是到社方的巡迴代表下次來探訪時,我們將這件事提出來與他討論。他對我們作了一個非常有力的演講,指出我們有責任要向人傳揚好消息。這使我們保持較好的平衡,不是只關心培養基督徒的品格,同時也須要將好消息告訴別人。

我們參加全時間傳道工作

在1929年,我和妻子申請在守望台社指揮之下從事全時間的傳道工作。我們被派到俄勒岡州盧斯堡工作。我們有一輛「T」型福特牌轎車,但是不能在車廂裡睡覺,因為這時我們已有三個兒子。我們於是買一輛舊的「星」牌貨車,在車身上蓋一間房子,然後動程前往受委派的工作地區。我們抵達時手上只有很少錢,因此我們的食用大部份藉著以聖經書刊換得。有一個婦人問我可否給她一本聖經。我說,「可以」於是用一本聖經和一本精裝書和她交換點東西。她說:「我願將所有的雞給你。」但我們只取了一隻。

我們的地區有一條路伸展入山區六十哩,路程彎曲陡峭。有些地方的懸崖絕壁直落千丈。假如汽車的輪子滑出峽道的邊緣,我們便會碎身崖下。我們也希望不致遇到任何車輛迎面前來。

我們有許多有趣的經驗。例如有一次我走近一間茅屋,有人喝道:「快點滾出去,不然我便手下無情了!」我友善地繼續向前走。然後他用一把來福槍對準我,喝道:「你聽見我的話嗎?我真的不客氣了!」

我鎮靜地答道:「我是你的朋友;請給我機會將一件事告訴你。」

他說:「是的,我知道,你正是我想幹掉的那種朋友。我在大戰[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參加過三場戰役,在每次戰役開始之前你們這些下流的[他用了一個稱呼隨軍牧師的粗話]出來祝福我們。有一次我們只死剩四個人,據你們說,上帝將其餘的都接上天堂了。在每場戰役中我都留心尋找他們[隨軍牧師]但是我總是找不著,不然我便會將他們也送上天堂。

這時他的槍已垂下來,他繼續說:「在一場戰役中,天氣很炎熱,我們的水喝完了。我看見一個死了的同夥身上有個水壺,其餘另一個人也剛看見了。他望著我,我望著他,我用槍殺死他;我殺死他,我自己的同夥,是為了一點水。我知道我會為此落入地獄的永火裡受苦。」我有權利將「地獄」的真相告訴他,與他分享上帝手下真正的傳道員所宣揚的好消息。

返回加州及信心受考驗

1929年,美國受到一次經濟危機的打擊。我們不得不停止全時間的傳道工作而返回加利福尼亞州。1935年十月,我那九歲大的兒子由於受過聖經薰陶的良心而在當地一間小學裡拒絕參與向國旗敬禮的儀式。這使坊眾感覺多麼震驚!突然間我們受到鎮上的居民所排斥。曾經對我們友善的鄰人現在在街上遇到我們都不敢望我們。商店拒絕與我們交易,以致我們必須到夫勒斯諾購買用品。

後來在1936年二月,學校開除我兒子的學籍。到1938年,有更多見證人兒童被開除,我們於是在家裡開辦一間私立學校,稱為「王國學校」。這間學校由一年級開辦至八年級。由星期一至星期五,有十四個孩子在我們家裡寄宿。到週末他們的父母會來將他們接回家裡。這間學校一直開辦到1943年;在那一年最高法院取銷強逼人民向國旗敬禮的判決,見證人兒童才能夠返回公立學校念書。

我和妻子的工作地區由東面的內華達山伸展至西面的海岸山脈,共長一百哩。我們地區的南部是林賽城。當地的一小群見證人大受市府官員的虐待,因此整個夫勒斯諾小組決定前往該城用一整日的時間向全城的居民作見證。午後不久我們便做完了傳道工作。可是那裡有兩個街口的地區還未做,因為警方威嚇我們,說我們若探訪那個區域便會拘捕我們。我和兒子與另一個見證人和他的兒子自告奮勇去做。當我探訪一家人時,有一個警察應門;他喝道:「我對這件事最感興趣。不過我剛將你們當中兩個人趕出城去,你現在若不立刻離開這裡,我便要將你投入監獄。」

就在這當兒他看見其他的見證人,遂喊道:「過來!」他將我們都拘捕了。他將我們帶上一個小法庭。法官頗有禮貌地請我們坐下。但是幾分鐘之後,我們聽見腳步聲,原來那警察帶了六個人來。他走到我跟前,粗聲說道:「我們代表美國退伍軍人,我們現在要你們立即離開這城。」

然後法官說:「這些是美國退伍軍人,是遠渡重洋為你們出生入死的男兒。」我回答說:「法官閣下,除了基督之外,我拒絕承認任何人為我而死。」然後我試圖解釋我們首先效忠於耶和華上帝。但是法官喊道:「滾出去!」當我們離開時,有兩個男人將孩子手裡的書袋踢落地,他們的聖經書都飛到各處。我們將書拾起便離去。

星期六下午,我妻子和另一個見證人女子由於在列德利揭發偽宗教的醜惡面目,攜帶一個寫著「宗教是個陷阱和騙局」和「事奉上帝和君王基督」等字樣的牌子而被拘捕。當她們被帶到法官面前時(我們認識這法官已有多年),他說:「米克爾遜太太,像你這樣體面的太太竟帶著一個這樣的牌子!」她回答說:「以你的地位,你甚至比我更清楚牌子上所說的是真話。」法官不禁大笑。然後他吩咐警察說:「將米克爾遜太太帶到你找到她的地方,放她走吧。」

到1939年,在我們的家裡舉行小組聚會已嫌太小了,我們在離列德利警署約三個門口的地方租了一間小商店。雖然處於這個地點,暴民肆無忌憚地騷擾我們。他們用水果和臭蛋擲我們。他們駕著汽車和腳踏車在門前往來,喧嘩吵鬧,企圖打擾我們的聚會,但是警方卻從來不加以干涉。有一晚一個身體孱弱而達七十歲高齡的見證人奧斯卡·羅夫在返家途中被一個暴徒毆打。他被打得肋骨折斷,雙眼瘀黑。幾個星期之後,同一個暴徒企圖用他的貨車撞死這個見證人,但是羅夫弟兄聽見車聲而及時閃到一棵樹後面,結果貨車撞中大樹。羅夫弟兄竟被拉上法庭控以毀壞這人的貨車的罪名!他們至低限度未能成功地證實這項罪名。

我們既從鄰近的警局得不到任何幫助,遂決定直接向加州的州長上訴。州長回覆說:「我確信這種情形不會再次發生;可是倘若真的發生,請立即通知我,我會加以處理。」從那時起,警方才肯合作。

到1941年春天,我們增至百多個見證人。社方建議在我家附近的塞爾馬建立一個新小組。我被任命為塞爾馬的工作指導員。在四十年代的中期,小組迅速增長。我們有許多青年人使小組非常愉快和生氣蓬勃。我的一個珍貴的回憶是一幅照片,其上有十六個十餘歲的男孩子在一個星期日早上手攜書袋,騎著腳踏車出去傳揚上帝王國的好消息。我們大部份的地區都相當遙遠,而當時汽油又需要配給,所以我們用腳踏車代步。我也騎腳踏車與他們同去。

恢復全時間傳道工作

我一向的希望是恢復從事全時間的傳道工作,但是我妻子有病而不良於行。看來我不會有可能再成為好消息全時間的宣揚者。後來我妻子坐了五年輪椅之後,雖然已過了六十歲的高齡,卻能夠復原而開始行走。我於是能夠申請作全時間的傳道工作。我們再次能夠一起從事逐戶傳道工作;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

兩年前我妻子的健康開始衰退,當我們慶祝完主的晚餐回家時,我妻子說:「這是我們第五十次紀念耶穌受難,我相信這大概是我最後一次了。」十個月後與我結婚及一同事奉耶和華五十九年之後,我妻子走完了她的屬地旅程。她至死均全心信賴耶和華。

現在我已八十七歲;我覺得很慶幸我是一個第三代的耶和華見證人。我有一個兒子有份在馬紹爾群島展開宣揚好消息的工作。另一個兒子在不遠的地方作監督。有許多基督徒弟兄,我從他們乘腳踏車的日子看著他們長大成人,現在他們分散在不同的小組裡作監督。我還有足夠的精神和體力照顧自己,我自己駕車接其他人出來參加見證工作。但是在我為之而感激的所有事中,最重要的是我仍然能夠從事全時間的傳道工作以盡力事牽耶和華。

回顧我在耶和華的仁愛組織裡的七十五年,我很高興知道我有權利在組織的增長方面盡一份棉力。我記得起初我們那廣闊的工作地區,由山脈的東邊到山脈的西邊,橫過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半,以及我們有時感到永遠無法做完這個地區。但是我們卻全心信靠耶和華,他給予我們所需的一切幫助去完成這件工作。目前在這個地區裡至少有十二個小組和數以百計精力充沛的耶和華見證人,其中有相當多的見證人我們曾有權利幫助他們對上帝的真理獲得正確的認識。知道上帝王國的好消息已傳遍我們的地區使我感到很滿足。

我也知道在丹麥波荷木小島現在有幾個小組。我很高興想到在很久之前,我在祖父家裡舉行的聚會中初次聽到耶和華的名至若干程度。今日島上的幾個小組便是由最初的這些聚會發展而成的。『主耶和華阿,你是我的希望,從我年幼你是我倚靠的。』——詩篇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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