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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59年
《守》59 7/15 211-217頁

樂園

「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哥林多後書12:4。

1,2.(甲)當一件像波斯的花園一樣美麗的東西引起我們的注意時,我們在什麼時候才可以合法地談及這件東西?(乙)使徒保羅怎樣向我們提及這樣的一個樂園?

當一件像波斯的花園一樣美麗可愛的東西由於上帝的預言的應驗而顯露出來時,我們談及這件東西乃是一件合法和適時的事。因為這時人便可以根據顯然的事實確定地談論這件東西了。在使徒保羅向希臘哥林多城的基督徒小組提及這件事十九世紀之後的今日,我們能夠具有充分了解地討論當時上帝向他顯露的神奇的東西了。當他向哥林多的基督徒提出證據證明他是一個使徒時,保羅說:

2 「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上帝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祕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為這人我要誇口,……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為我必說實話,……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哥林多後書12:1-7。

3,4.保羅在什麼時候獲得這個樂園的異象?他怎樣向亞基帕王描述他改信基督教的經過?

3 在保羅寫這段話之前十四年大約是公元後41年左右,或至少在他由於在一個神奇的異象裡看見復活在天的耶穌基督的一部分眩目榮光而因此從猶太教改信基督教之後五年。保羅曾在該撒利亞的官府公堂上將這件事告訴羅馬的總督非斯都和亞基帕王二世及其他的顯要人物,他嚴肅地說:

4 「那時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往大馬色去。王阿,我在路上,嚮午的時候,看見從天發光,比日頭還亮,四面照著我並與我同行的人。我們都仆倒在地,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掃羅,掃羅,為什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我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你起來站著,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阿基帕王阿,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先在大馬色,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大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上帝,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使徒行傳26:12-20。

5.保羅以什麼態度寫及他所獲得的異象和啟示?所以我們研究他那關於樂園的異象可說是怎樣運用我們的時間?

5 這個異象絕不是白日發夢,亦絕非想像或幻覺。它是如此真切以致保羅很認真地相信它而沒有違抗它對他所作的訓示。為了證明他的確終生順從這異象,他最後壯烈地以身殉道而死。同樣地,保羅以最嚴肅的態度寫及主耶穌基督從天上賜給他的種種超自然的異象和啟示。所以我們可以確實知道一件事:當我們研究保羅說他親自認識的那人在超自然的異象中所看見的樂園及所聽見而當時的人尚未能合法地談論的隱祕言語時,我們絕不是將時間浪費在僅僅一個幻覺之上。反之我們乃是運用時間尋求一項真確的了解。

6,7.保羅所說被提的人是誰?另外一個人怎樣也從耶穌獲得關於樂園的消息?

6 有榮幸看見如此神奇的一個超自然異象的人無疑是使徒保羅自己,因為沒有其他的人將這個大約在公元41年發生的經歷告訴我們。但保羅卻並不是唯一從耶穌基督獲得關於一個樂園的消息的人。在保羅尚未成為基督徒之前耶穌已曾對一個人提及樂園了。這件事發生於公元33年猶太人的逾越節,在耶路撒冷城外一個稱為髑髏地的地方。

7 當時耶穌被掛在一條受苦柱上,手足都被釘起來。在他頭上羅馬總督本丟·彼拉多將他被處死的罪名寫在一塊木板上。猶太的民眾「站在那裡觀看。官府[則]嗤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上帝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罷。』兵丁也戲弄他,上前拿醋送給他喝,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罷。』」可是那裡有一人卻有勇氣發言為耶穌辯護。他意識到這個耶穌竟甘心忍受這樣痛苦屈辱和可怕的一種死亡而毫無怨懟之詞,那末他的信念和聲稱一定有真理在內。當時他亦被掛在一條受苦柱上,雖然很可能他並沒有像「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而所受的刑罰卻更重的耶穌一樣手足被釘起來。當他為耶穌辯護完畢之後,這個罪犯表明對耶穌,甚至在他被人公開處死的日子,所懷的信心,說:「『耶穌啊,當你進入你的王國裡時,請記得我。』」耶穌怎樣回答呢?「他對他說:『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將和我在樂園裡。』」——路加福音23:35-43,譯自NW。

8.耶穌死後他的身體被人怎樣處置?對他表示同情的罪犯的屍體則如何?

8 耶穌對身旁的罪犯說這話時大約是中午十二時左右。他們在受苦柱上繼續掛了三小時。然後罪犯聽見耶穌對天上的上帝喊道:「父阿,我將我的靈託付在你手裡。」耶穌所受的苦楚已經結束了。「完成了!」他說,於是便低頭斷氣了。(路加福音23:44-46;約翰福音19:28-30,新約新譯修稿)為耶穌辯護的罪犯卻仍然活著。但因為猶太人的安息日從日落便開始了,士兵們將他和另外一個被釘的罪犯的腿打斷以加速他們的死亡。所以這罪犯結果和他所承認的王耶穌在同一日死去。聖經並沒有告訴我們這個罪犯的屍體被人怎樣處置;但耶穌的屍體則被人取下來埋在亞利馬太城一個富有而跟從耶穌的猶太人約瑟新建的墳墓裡。——約翰福音19:31-42;馬太福音27:57-61。

一個賊會在樂園裡嗎?

9.關於耶穌所說的樂園,我們現在面對著什麼問題?答案是什麼?

9 我們現在所面對的一個問題便是,耶穌所指的樂園和保羅在好幾年後所提及的事同一個樂園嗎?耶穌對掛在柱上的罪犯所說的樂園是否就是他在大約公元96年賜給使徒約翰的啟示中所提及的樂園呢?在啟示錄2:7耶穌說:「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我必將上帝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按聖經說來,我們必須回答說不是。

10.為什麼耶穌對受苦柱上的罪犯所說的並不是一個天上的樂園?

10 耶穌對釘在柱上的罪犯所說的並不是一個天上的樂園。那個罪犯並不能了解屬靈的事物,正如猶太藉的法利賽人尼哥底母,猶太人的一個首領,對屬靈的事無法了解一般。耶穌曾對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稀奇。……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你們]如何能信呢?」(約翰福音3:3-12)耶穌對罪犯所說的乃是一個後者能夠了解的樂園。所以罪犯並沒有認為和耶穌一同在樂園裡的意思是說他死後會升到天上去或在復活時他會被提到天上去。

11.關於耶穌自己的使徒的一件事怎樣表明受苦柱上的罪犯不可能想及一個天上的王國或樂園?

11 甚至耶穌自己的使徒在宣揚天國的福音好幾年之後,直到他在他們眼前升返天上的時候,他們還沒有想及過一個天上的王國。否則他們便不會在臨別時向他提出這個問題了:「主阿,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使徒行傳1:6-11)既然如此,在柱上對耶穌表示同情的人,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並非耶穌的一個親近的使徒,又怎可能認為耶穌會來到一個天上的王國裡或以為樂園是在天上呢?

12.為什麼今日基督教國有些宗教領袖接受耶穌在世時的猶太律法師對樂園的見解?

12 耶穌對罪犯所說的樂園也不是當日猶太的律法師所主張的樂園。那些律法師認為樂園仍然存在,而這樂園便是伊甸園。那末按他們的道理這樂園到底在哪裡呢?我們引證一位權威的話:樂園「是死者的陰間世界中的一個區域,位於地球的中心。地獄是在一邊,充滿了烈火和痛苦,樂園則在另一邊,是有福的人過渡性的居所。……眾先祖,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都在那裡準備將他們忠心的後代接進他們的懷裡。……在有福的靈魂所享的筵席上,最榮譽的位置便是亞伯拉罕的懷抱(路加福音16:23),新近承受不死性的人會以上賓的身分臥在他的懷裡。」a今日基督教國有一些宗教領袖接受這個猶太律法師的道理。b他們知道耶穌在對受苦柱上的罪犯說話的那天並沒有升到天上去。他們知道在耶穌從死裡復活的早上他對抹大拉的馬利亞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就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約翰福音20:17,18)所以當時耶穌並沒有升到任何天上的樂園裡去。

13.正如彼得在五旬節證明,為什麼當時耶穌沒有升到任何天上的樂園去?

13 為什麼沒有呢?因為耶穌死去和被人埋葬之後他在陰間逗留了三日。這乃是詩篇16:10的應驗:「你必不將我的[生命]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這是上帝的聖靈在五旬節通過使徒彼得所作的解釋。當時彼得在剛剛降臨的聖靈作用之下說:「大衛指著[耶穌]說:『我看見[耶和華]常在我眼前,……你必不將我的[生命]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上帝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必不被]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這耶穌上帝已經叫他復活了。」——使徒行傳2:25-32。

14.為什麼耶穌和罪犯並不在陰間的一個樂園裡?為什麼罪犯沒有和耶穌一同經歷「頭一次復活」?

14 在罪犯死去的那日,他其實和耶穌一同在陰間裡。他並沒有升到天上去,猶之乎耶穌亦沒有升到天上去。耶穌和罪犯也不是在陰間的一個樂園裡。樂園並不是在陰間裡的,上帝後來也沒有將樂園從陰間搬到天上他所在之處,因為陰間絕不是古代的猶太律法師錯誤地教人相信的那樣一個地方。按聖經說來陰間乃是人類的墳墓的總稱。當耶穌從死裡復活以應驗他的生命不會被撇在陰間的預言時,他經歷到「頭一次復活。」因此聖經告訴我們說:「他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歌羅西書1:18)那賊並沒有和耶穌一同參加「頭一次復活,」因為這是一場屬靈的復活,復活者都變成靈體而升到隱形的天上。耶穌曾告訴尼哥底母人必須「重生」,「從水和聖靈而生」,才能享有這種屬靈的復活。以耶穌的忠心門徒而論,直到耶穌去世五十一日之後在五旬節的日子他們才初次從上帝的聖靈而生,在此之前這件事絕未在他們身上發生過。

15.為什麼保羅在羅馬書6:3-5所說的話不適用於罪犯身上?因此當耶穌從死裡復活時,那罪犯怎樣?

15 雖然罪犯和耶穌一同死去,保羅在羅馬書6:3-5所說的話卻不適用在他身上:「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基督]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這罪犯並沒有像基督一樣無辜而死,相反地他是因為犯了罪而被處死的。他曾對另外一個垂死的罪犯說:「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路加福音23:40,41)因此當耶穌從死裡復活時,他將那罪犯留在陰間而非樂園裡。

16.罪犯有沒有請求耶穌讓他有希望在王國裡?使徒彼得有沒有為那罪犯運用「屬天的王國之鑰」?我們怎知道?

16 現在請將罪犯對耶穌所說的話分析一下:「耶穌阿,當你進入你的王國時,請記得我。」他是否希望在耶穌的王國裡呢?絕不是!甚至從一個屬地和屬人的觀點來看,既然他並不像耶穌一樣屬於大衛的王族,他怎能希望在那王國裡呢?再者這罪犯不能越過使徒彼得而進入王國裡。無疑這個罪犯不知道耶穌曾私下對彼得說:「我要將屬天的王國之鑰賜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必定已經被捆綁。」(馬太福音16:19,譯自NW)使徒彼得首次運用「屬天的王國之鑰」乃是在五旬節當聖靈降臨在他身上的時候。在五旬節的那天罪犯並沒有在場聽彼得講道。所以他不可能趁彼得使用第一條天國之鑰的機會獲得進入天上的王國裡和榮耀的耶穌基督同處的希望。

17.耶穌和誰立了一個承受王國的約?為什麼這約並沒有將罪犯包括在內?

17 在耶穌和罪犯一起被釘死在受苦柱上的前夕,他創立了主的晚餐這個每年舉行一次的紀念儀式。當時他對他的十一個忠心使徒說:「你們是在我的試煉中始終跟著我的人;我現在和你們立一個約,正如我父和我立了一個約,以承受一個王國,使你們能夠在我的王國裡的桌上吃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除了這個王國之約之外,上帝還和他們訂立了一個新約,當耶穌將酒遞給使徒飲時,他向他們提及這個約說:「這杯意思是藉我的血而立的新約,是將要為你們傾倒出來的。」(路加福音22:19-30,譯自NW)那罪犯並沒有像十一個忠心的使徒一樣在耶穌的試煉中始終跟著他。所以耶穌並沒有僅僅因為罪犯為他辯護和請求他在作王時紀念他就告訴罪犯他已將他帶入王國之約中了。

18.當復活了的耶穌以先驅的身分進入上帝天上的聖所時,為什麼罪犯並沒有和耶穌一同作先驅進入天上的聖所?

18 希伯來書6:19,20告訴我們耶穌在犧牲了他的肉體和復活成為靈體之後以上帝的大祭司身分作先驅「通入幔內」進至上帝天上的聖所之中。罪犯絕不能和耶穌一同作先驅進入這聖所之內,因為正如在古代的以色列國中,大祭司是獨自進入上帝的至聖所的。(希伯來書9:6-8)在耶穌復活的日子,罪犯並沒有獲得一個復活的身體,相反地他必須等到紀念墓裡的人復活的時候才能獲得一個身體。在耶穌復活之後,使徒寫信給他的基督徒弟兄說:「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上帝的家。」——希伯來書10:19-21。

19.為什麼罪犯不是基督教會的基石?為什麼他沒有成為比施浸者約翰更大?

19 罪犯並不是基督教會的根基;他甚至不是教會的一分子。上帝將「羔羊的十二使徒」立為基督教會的十二個次要的基石,而教會則是建立在主要的基石耶穌基督之上的。(啟示錄21:14)在五旬節的日子罪犯並沒有獲得上帝所傾注的聖靈,正如施浸者約翰也沒有獲得聖靈一般。他絕不會成為比約翰更大,因為耶穌曾論及得以進入天國的人說:「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然而天國裡最小的比他還大。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馬太福音11:11,12)上帝為基督教會中克服這世界的144,000個分子訂下了許多必須符合的條件和作了許多特別的安排,他並沒有使這罪犯成為一個例外。——啟示錄7:4-8;14:1-5。

20.為什麼當罪犯在受苦柱上時他並沒有被上帝的聖靈所生或所膏?

20 當罪犯在受苦柱上時,他並沒有被上帝的聖靈所生和所膏。耶穌將上帝的聖靈傾注在忠心的門徒身上並不是在逾越節的時候,也不是當他被釘在受苦柱上的時候。反之,這件事發生在五旬節當他在天上上帝的右手邊作上帝的大祭司的時候。(約翰福音7:39)那時他的門徒才首次成為上帝屬靈的兒子而被帶進新約中,同時他們亦由於受聖靈所膏而被帶進王國之約中同耶穌基督一同成為王國的承受者。

21.因此為什麼耶穌向罪犯所提及的樂園和屬天的王國並不是同一的東西?為什麼罪犯沒有和耶穌一同坐在天上的寶座上?

21 因此耶穌對罪犯所提及的樂園和屬天的王國絕不是同一的東西。耶穌並沒有答應罪犯後者會和他一同在王國裡。罪犯亦沒有懇求和耶穌一同在王國裡或成為這王國的一部分。由於不是大衛王族中的一分子,罪犯只求能夠生活在王國之下和希望耶穌會記得他而使他得以從死裡復活進入王國的領域中而已。樂園是在王國之下的。既然如此,樂園唯有在王國已經建立之後才能夠建立。耶穌的王國並沒有當他在逾越節死去時在地上建立。所有的聖經預言和有關的事實都一致證明王國是在公元1914年於天上建立的。當耶穌在復活後四十日升回天上時,他在上帝的右手邊坐下一直等到1914年王國在天上建立。友善的罪犯並沒有和耶穌一同坐在天上的寶座上;耶穌曾說這項榮耀只有他的教會中在屬靈的意義上征服了這個世界的分子才能獲得。——啟示錄3:21;希伯來書10:12-14。

22.為什麼耶穌並非從樂園復活?罪犯和紀念墓中的人類會被復活進入什麼地方?

22 所有這些事實表明罪犯絕不可能在死於受苦柱上的那天便和耶穌一同在樂園裡。在耶穌死後的第三日他並不是從樂園復活而將罪犯留下和其他的死者一起。若是的話他和罪犯在樂園裡只共處了不滿三日就將後者撇下了。耶穌並沒有降回樂園裡和罪犯重聚。反之他升回天上和他的天父共處。罪犯絕沒有在死後的第三日和耶穌一同從一個樂園復活。沒有任何死者會從真正的樂園復活。相反地,罪犯和所有在紀念墓裡的人類會復活進入一個地上的樂園裡。罪犯並不是第一個進入這樂園的人,樂園裡亦不會有任何死者先於罪犯在其中。樂園不是一個死者的地方而是一個活人的地方。

伊甸園

23,24.(甲)誰是樂園裡的第一個人?為什麼?(乙)為什麼樂園這名詞很適用於伊甸園?

23 第一個在樂園裡的人是上帝的兒子亞當。當時亞當仍然活著。那時並沒有陰間存在,因為尚未有人死過而被埋葬在墳墓裡。在一篇討論樂園的文章裡,《美國百科全書》(第21卷)一開始便這樣說:「伊甸園。這字原本是波斯文,意思指一個園囿。它被人介紹入現代的文字中作為伊甸園的一個名稱。……因此同時指任何快樂的處所。」

24 這個名稱很適用於亞當受造後被安置於其中的伊甸園。聖經所用的希伯來文「園」字意思是指一塊被牆圍起來或被藩籬圈起來的地方;而被圍起來的乃是一些美麗可愛的東西。這種意思和波斯文中樂園(Pardes)一字的意思相符;那便是:「一個廣闊空曠的園囿,有牆將其圍起來以防止傷害的侵入,但卻沒有損毀其中的自然美,園內有高大的樹木,其中許多是果樹,受著清澈的河流所灌灌,河的兩岸有大群羚羊或綿羊漫遊著——這便是「派拉地酥斯」(Paradeisos)這個字在希臘遊客的腦海中所引起景象,而這個字在他們自己的語言中是無法找著確切的同義字的。……」有些希臘作者認為這個字所指是一塊「廣闊的土地,有堅固的藩籬或牆圍繞著,園中有繁茂的樹木,灌木,植物和園藝,並且有各種珍禽異獸被囚禁在籠中或自由行走,按其性情是凶猛抑或馴良而定;因此這字和英文的Park(公園)一字很相似,此外亦相當於Garden(花園),Menagerie(動物園)和aviary(鳥房)。」c

25,26.(甲)「樂園」一字是怎會被人用來指伊甸園的?(乙)為什麼羅馬天主教的《杜亥聖經譯本》沒有採用「伊甸園」這個名稱?

25 在基督紀元前第三世紀當希伯來人開始將他們那受上帝感示的《希伯來文聖經》譯成希臘文時,他們用「派拉地酥斯」(Paradeisos,樂園)這個希臘字去譯希伯來文「加因」(gan)一字。將聖經譯成拉丁文的人則採用「派拉地賽斯」(Paradisus)這拉丁字。因此我們可在羅馬天主教的《社亥聖經譯本》讀到(創世記2:7-15):

26 「主上帝從地上的泥土形成人,並且將生命的氣息吹進他的面孔裡;人就變成一個活著的生物。主上帝從起初就建了一個愉快的樂園,他將所造的人安置在其中。主上帝使地生出各樣的樹木,悅目而果實美味:園中又有生命之樹和善惡知識之樹。有一條河從樂土流出來灌溉這樂園,從那裡分為四支。……主上帝將人安放在愉快的樂園中去料理和保管它。」

27.希伯來書聖經將「派地斯」這字用了多少次?雅歌中的牧人怎樣表明這字的意思?

27 希伯來文聖經後來將「派地斯」(Pardes’)這個字用了三次(尼希米記2:8;傳道書2:5;雅歌4:13)在雅歌4:13牧羊人對他所愛的女子將一個「派地斯」(Pardes)或樂園的美麗可愛表露無遺,說:「我妹子,我新婦乃是關鎖的園,禁閉的井,封閉的泉源。[你的皮膚是一個樂園],結了石榴,有佳美的果子並鳳仙花與哪噠樹。有哪噠和番紅花,菖蒲和桂樹,並各樣乳香木,沒藥,沉香與一切上等的果品。你是園中的泉,活水的井,從利巴嫩流下的溪水。」——雅歌4:12-15,可參看NW;Dy;Yg;Ro;Da。

28.什麼使伊甸園成為一塊極令人愉快的地方?人犯罪之後所發生的一件事怎樣表明樂園是被圍起來的?

28 可是還有一件東西為第一個男人亞當和他那完美的妻子夏娃使伊甸園成為一塊更美麗和極令人愉悅的地方。那便是他們的造物主和慈愛的天父耶和華上帝的臨在。他以神奇的方式在園中行走,將他的律法賜給人以引導他們。他的臨在使伊甸樂園成為一塊聖地,人在其中所過的乃是一種聖潔的生活。(創世記2:19-25;3:8,9)所以很合理地,當亞當和夏娃犯罪忤逆他們的造物主而失去他們的聖潔時,他們遂被趕出地上的樂園而最後老死於園外受了咒詛的土地上。由創世記3:23,24的話我們可以看出伊甸樂園是被圍起來的,至少受隱形的天使所衛護著:「耶和華上帝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出自之土。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29.關於亞當死時或亞伯被害之後是否返回樂園一事,我們可以怎樣說?

29 亞當在伊甸園外活了930歲。雖然亞當死時樂園仍然存在——它位於地球的頂部而不是向一般教士所說在地球的中心——他卻沒有回到樂園去。亞當回到他所出自的塵土。詩篇16:10並非預言上帝不會將第一個亞當的生命撇在陰間,反之這節經文所預言的乃是「最後的亞當」耶穌基督。亞當這個活著的生物因為犯了反叛創建樂園的造物主和上帝之罪,所以已經遭受公正的懲罰而死去。(以西結書18:4,20;創世記2:7)當亞當敬虔的兒子亞伯被他那嫉妒心奇重的長兄該隱害死時,亞伯並沒有進入樂園裡;反之他的血從園外的土地上向上帝呼求申冤。——創世記4:1-11。

30.關於樂園和被提而不致見死的以諾,我們可以說些什麼?

30 亞當見到他的七世孫以諾的誕生。由於過著聖潔的生活,以諾一生「與上帝同行。」過了相當時候上帝將以諾提去。但當以諾被上帝提去而不致見死時,他並沒有去到當時仍然存在的樂園裡。希伯來書11:5告訴我們人「找不著他。」上帝用奇跡使他和平地死去而不致遭受死亡的任何痛苦。因為他贏得了上帝的喜悅,他存留在上帝的記憶裡。當上帝所訂的時候來到時,以諾將會在義人的復活中甦醒過來。(使徒行傳24:15;約翰福音5:28,29)今日原來的伊甸園已經不存在了,因為它已在挪亞的日子被洪水所毀去。當以諾從死中復活時,他會被復活在屆時於地上恢復的樂園裡。

[腳注]

a 見McClintock及Strong兩氏所編之Cyclopædia of Biblical,Theological and Ecclesiastical Literature第七卷(1894年版)第657頁。

b 見The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1945年版第1098頁關於路加福音16:23所含的「hell」一字的腳注。

c 見Mc Clintock及Strong兩氏所編Cyclopædia第七卷(1894)第65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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