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新規制社會的顧問通力合作
新規制社會是什麼?
「新規制」是指撒但被投入無底坑和現行的邪惡事物制度結束後接踵而來的新事物制度。它由「新天新地」所組成。新規制社會便是今日按照新規制的原則而生活的一群男女,他們希望進入和永遠生活在新規制中。這些原則和希望載在上帝的道聖經裡。——以賽亞書65:17;彼得後書3:13;啟示錄21:4。
誰是新規制社會的「顧問」?
新規制社會的「顧問」便是耶和華基督徒見證人組織中各小組的監督和其他僕人,他們是受命作領導的。此外,他們也有義務使耶和華的組織保持清潔。這些「顧問」是耶穌基督委派管理一切產業的『忠心而有見識的僕人』階級所設立的。(馬太福音24:45-47)這些顧問都是成熟的男性,多年來證明忠心,愛好公平和憐憫,因此他們有資格保護組織在教義和道德上的清潔及使其和諧一致地進行工作。
顧問的安排並非現代的新事。在早期基督徒的日子教會已作有同樣的安排。當時有十二個使徒和若干其他長老作為顧問和法官。他們在口頭上提出訓諭,其中有八位甚至有權利提出受上帝感示的勸告,載於基督教的希臘文聖經中。此外他們也作為法官,使組織得免於性或其他方面的不道德和變節。記錄指出使徒保羅和彼得在這事上特別出力,從使徒行傳5:1-11;哥林多前書5:1-13可以見之。
耶和華的先知以賽亞曾預言會有「顧問」在早期和現代基督徒教會中出現:「我也必復還你的審判官[法官]像起初一樣,復還你的謀士[顧問]像起先一般。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以賽亞書1:26。a
基督徒組織的各分子可以怎樣與他們的「顧問」,他們的僕人,通力合作?
他們可以藉著緊記顧問們從上帝之道所提出的原則、律法和勸諭及將其運用在日常生活上而這樣行。有時顧問們的忠告可能以糾正、規勸或管教的方式提出。正如使徒保羅在希伯來書12:11指出,接受管教並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可是基督徒若了解到向他提出的勸告或管教的來源,便可以幫助他克服可能存在的自驕心的藩籬。倘若沒有任何藩籬阻隔,他們自會從管教的訓諭獲益。
基督徒組織中的各分子在「顧問」鼓勵基督徒同工接受勸告時也要與他們合作而不是加以反對。特別以有人不與「顧問」合作以致發生困難時為然。若有嚴重的過犯發生,他們可以表示忠心支持顧問們,為所知的事實坦白作證,並且贊同「顧問」們根據聖經所作的判決。
小組中個別的基督徒也可以和「顧問」合作,主動去探訪那些沒有參加聚會的人,將自己所學得的「教訓」告訴這些人及強化這些不來聚會的人的信心。——帖撒羅尼迦前書5:14。
「顧問」們在耶和華基督徒見證人每週的聚會中所說的話不但對獻了身的基督徒十分重要,對其他秉性公義的人士亦然。因此基督徒可以和他們的「顧問」合作,藉著活躍地參加傳道工作,向渴慕公義的人指出他們在聚會中所學到的聖經真理,並敏於回去探訪這些人,與他們研究聖經。
獻了身的耶和華基督徒見證人可以用這些方法對耶和華表示感激,因為他設立了「審判官像起初一樣,復還你的謀士[顧問]像起先一般。」
[腳注]
a 詳情請看1971年一月一日《守望台》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