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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會夫婦間的關係警醒!1970年 |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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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4。
因此聖經絕不容許不道德的行為。凡是想事奉上帝的人都必須過清白的生活。(帖撒羅尼迦前書4:3-8)他們必須只限於與合法的婚姻配偶發生性關係,而且他們必須在上帝面前為這件事負責。(箴言5:15-21)夫婦雙方都應該誠心互助以避免任何犯罪的誘惑。他們可以藉著在生活的這種密切關係上彼此表現不自私的體貼而這樣行。——哥林多前書7:3-5。
可是,一對夫婦若要實行上述的敬虔原則,就必須同時強調屬靈的事物才行。對耶和華的崇拜應該在家庭中佔首要地位。這件事不應因為夫婦想努力賺多點錢財或花多點時間去享樂而被棄置一旁。(路加福音8:11,14,15)闔家一起禱告和研究聖經應該是每個家庭的生活方式的一部份。你有安排在家中這樣行嗎?
當然,今日許多家庭所遭遇的難題都集中於教養兒女方面。這種煩惱是可以避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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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敬虔的方式教養兒女警醒!1970年 |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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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敬虔的方式教養兒女
當兒女生下來時,仁愛的父母自然渴望見到他們長成為有用的人。可是這件工作並非易事。在執行時會有許多難題發生。唯獨實行上帝的道的教訓才能幫助他們成功地解決這些難題。——箴言22:6;申命記11:18-21。
父母通常須要花很多時間和精神為兒女預備適當的食物、清潔的衣著和舒適的住所。可是聖經一再表示,父母的責任並非至此為止。經常撥出時間幫助兒女吸收上帝之道的訓示也非常重要。——詩篇78:5-7。
父母應該向兒女談及耶和華及他的行事方式,不但在作經常的研讀時如此行,在其他的時間亦然。正如上帝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說:「我今日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命記6:6,7)父母若這樣行,兒童就能夠學會在他們一生所有的活動上均顧念到上帝。
主要的責任落在作父母的身上。聖經表明他既是一家之主,就有責任施行這項教導。他若為這件事作了安排,並且親自在教導方面負起領導的責任,整個家庭就會更加團結。同時兒女亦會獲得所需的訓練。因此父親應該將以弗所書6:4的訓示謹記在心:「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耶和華]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請參看箴言4:1。
「耶和華的教訓」的一部份是,兒女有義務要服從父母。這不是一件可以等閒視之的事,因為孩子未來的永生希望亦有賴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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