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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92 7/8 25-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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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位漫畫家追求快樂
  • 警醒!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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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為漫畫家的經過
  • 贏得名氣
  • 我過的是什麼生活?
  • 這是真正快樂的來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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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1992年
《警》92 7/8 25-29頁

一位漫畫家追求快樂

在1970年代初期,我受雇於講談社,日本一家很有名的出版社。我是該出版社的一流漫畫家。那時候,我雖然只有23歲,月入卻已高達三、四十萬日元。這個數目相當於一個大學畢業男生,在一家大公司任職,累積了若干年工作經驗後,所賺薪酬的三、四倍。此外,經過兩年戀愛,我對一位年青有為的男子的感情看來已差不多到了論婚嫁的地步。

令我舉國知名的乃是一個名為《快樂》的漫畫連載故事。這個故事於1972年2月開始刊登,內容主要描述一個家境貧寒的女孩子志麻追尋快樂的經過。在漫畫裡,我以戲劇性的方式歌頌人間愛的可貴。可是,我的目標並非在於促進青年讀者的屬靈福利,反之我僅是為了創作一個成功的連載故事而已。

當時我做夢也沒有想過自己仍未了解真正快樂的意義。隨著我執筆的連載故事在46個星期之後完結,我也開始了新的生活。這個新的開始是什麼?首先,讓我告訴你,我是怎樣成為一個漫畫家的。

成為漫畫家的經過

雖然我的父母相當清貧,他們卻十分珍視教育。因此,對於花在買書方面的錢,他們從不吝嗇。除了一般書刊之外,我還閱讀一些給女孩子看的月刊。我給其中的連環畫吸引住,單是閱讀已不能滿足我;於是,我開始繪畫連環畫中的人物。

我年少時,市面只有三份供女孩子看的連環畫月刊。然而時代改變了,現在甚至大學生和成年人也開始公開閱讀連環畫書。《朝日晚報》最近評論說:「有哪一類書刊受歡迎的程度足以跟電視爭一日之長短呢?在日本,答案是:連環畫書。有一類『漫畫』書是老少咸宜的。」

《每日新聞》在1986年報導說:「在日本出版的所有書刊雜誌中,有接近三分之一是漫畫書。這門3000億日元的工業,每年銷量達15億之巨。」該報也說:「至1986年8月為止,有21份不同的漫畫書可供成年女性讀者選購,這些連環畫每月共銷售5800萬份之多。」

隨著我逐漸長大,社會對新漫畫家的需求也日增。在我念高中時,日本一家規模數一數二的出版社舉辦了首屆漫畫比賽,目的是要物色新進漫畫家。我滿懷憧憬參賽,可惜卻落敗。接著那一年,我的作品得以進入最後評選階段。第三年我接到出版社的通知:「你贏得了1969年第三屆講談社兒童連環畫漫畫家新秀獎。」這番話對我產生了神奇的魔力,從此我便完全投身在工作之中。

贏得名氣

一個畫家若想在一份商業雜誌中刊載自己的作品,他必須受過嚴格的訓練。每週我要為連載故事編個引人入勝的高潮,並將尾聲設計成要令讀者覺得非買下期不可。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況且編輯部門的人通常以吹毛求疵的眼光審視你的作品,然後他們會以商業的口吻,毫不留情地說:「這裡,那裡——都全不符合出版的質素!」

我是新手,我不能夠駁斥他們。於是只有垂頭喪氣地說:「我立即改。」然後便趕回家,終夜不寐地工作。即使我服從指示將稿件改了四次、五次,編輯可能仍然未感滿意。許多時我只得獨自飲泣,不知道要在哪裡改和改些什麼才對。

可是,我仍然喜歡這份工作。因此,我竭盡所能以符合編輯的意願。由於我順從這些看透讀者反應的工作人員的要求,這大大促進了我的成功。不久我已在最受歡迎的漫畫家競選中佔了一個頗高的席位。對一個新手而言,這是很不尋常的事。後來,我甚至在最受歡迎的漫畫家選舉中跟自己一向十分仰慕的漫畫家角逐第一位。在我入行的第三年,我開始執筆繪畫連載故事《快樂》。它從開始已是所有連環畫中最受歡迎的一個。

我筆下的主人翁成了日本兩家主要女孩子雜誌之一《女孩子的朋友》的封面人物。這意味到我的名氣增加這份雜誌的銷路。可是,遺憾的是,儘管我在筆下描繪快樂,我自己卻沒有獲得這樣的快樂。

我過的是什麼生活?

隨著我逐漸受人歡迎,我的生活方式也改變了;到我搬往東京,住進公寓住宅後,情形特別明顯。就像其他受歡迎的漫畫家一樣,放工後,我會到酒吧和夜總會去,流連直至凌晨,然後在日間才睡覺。

為了保持自己受歡迎的程度,我必須畫些較大膽的圖畫,同時要增加出產。我的工作速度慢,而我又不願為了快一點便降低自己的工作質素;因此,我的時間時常不敷應用。許多天才沐浴,一個月沒有清潔房間是很尋常的事。有時候我會連續工作30至40小時以求趕及交稿。為了工作,我犧牲了一切。

結果,我感到十分氣餒。因為我有錢但卻沒有時間去用。我開始變得十分揮霍,每個月都購買新衣服,但很少穿上它們。無論到哪裡我都坐計程車。我曾一次又一次地花數萬日元買唱片。這樣行使我感到更空虛。

在這個世界裡,每當涉及名氣都是這樣:名氣越來越大,競爭便越來越奸險。有人扶搖直上便意味到有人要下來。你一旦成了頂尖兒的人物,其他漫畫家便視你為假想敵人,要找機會將你推倒。你受歡迎的程度若下降的話又怎樣?你的稿費一旦提高,它便很少會降價。因此,你若不再像以前一樣受歡迎而稿費卻依然維持不變,他們便不會找你,此後你便會被人遺忘。

即使我覺得有很大的成就感,在這個成功漫畫家的天地裡,我找到的僅是空虛和不安,儼如吹過心窩的一陣風。可是,我又不願意向人承認這件事。

這是真正快樂的來源嗎?

1971年10月,一位打扮整齊的年輕男子敲我的門。他是個耶和華見證人。他來過幾次之後便介紹他的媽媽給我認識,並且對我說:「現在我媽媽會接替我。」

我渴望得到的名與利,我已經得到了。但看來我並不比跟我研讀聖經的里上太太富裕,也不比她快樂。甚至連我對固定男友那份感情也不及她在談及上帝耶和華時表現得那麼熾熱。究竟是什麼造成這樣的分別呢?關鍵是否就是聖經?

可是,撥出時間來研究聖經十分困難。尤其是我習慣在中午睡覺,黃昏6時起床,然後一直工作至翌日中午。許多時,我聽到門鈴聲才醒過來,梳洗,然後才開始研究聖經。

障礙

後來我開始向我的助手和男朋友談及自己學了的事物。我想『這是他們應當知道的。』最重要的是,我希望男朋友也研究聖經。可是他卻沒有表現出絲毫的興趣,而且每當我跟他談及這事時,他便立即翻臉。我感到又為難又擔憂。我是否像他所說給人家欺騙了呢?我若繼續研究聖經,我會有一天失去他嗎?一想到會失去他,我便覺受不了。我們深深相愛,或者我們以為是這樣。假如他沒有打電話給我,我便甚至會覺得好像樣樣都不妥。我夢寐以求的事便是成為他的新娘。

隨著我在研讀聖經方面不斷進步,有其他事情開始困擾我。我的生活和人生觀與聖經的標準實在相距太遠了。考慮到連環畫的內容反映出作者對事物的看法,他的觀點可以影響千百萬敏感的兒童。想到自己所負責任的嚴肅性,我感到不寒而慄。當我看出自己可能透過劇中人的對白向人倡導一些壞事時,我的一切自信變得蕩然無存。我只要讀讀每週連環畫迷的來信便可以清楚知道這些幼小心靈對那些簡短對白有什麼反應。

然而,作為職業漫畫家,我一定要寫一些可以暢銷的連環畫才行。顯然銷路最廣的就是時下流行的不道德和充滿暴力的連環畫。身為主要的漫畫家,別人期望我的作品可以迎合這類讀者的喜好。由於我善於以細膩的手法描繪青少年如何墮入愛河及發生關係;因此,對於挑動那些充滿幻想的少女情懷,我別有獨到之處。事實上,這正是我這麼早成名的主要原因。

我感到進退維谷。從聖經學到的東西敦促我要作出改變,可是,我卻欠缺一股強大的推動力。我深信進化論,認為創造主根本就不存在。在另一方面,我也無法否認我所學得的聖經知識不但合乎邏輯,而且也十分有理。

啊!但願我的男朋友也跟我一起研究這個問題!可是他從沒有答應過。有一天他終於說:「我害怕去考查這件事。」他真是個懦夫!我不禁懷疑他是否真的愛我。我自己又怎樣?抑或一直以來我僅是迷戀著愛情本身而已?

轉捩點

到1972年5月,我第二次參加耶和華見證人所舉行的公眾聚會。當時有人介紹里上太太的另一位聖經研究給我認識。我們大家對對方都產生了好感,於是我答應當天稍後便去拜訪她。可是我在途中摔了一跤,這迫使我不得不在她家裡住一個晚上。

當晚,我隨手在她的書架拿起一本書來看。這本書稱為《人來自進化抑或創造?》我希望知道這本書究竟怎樣說。雖然拉上了窗簾,街上暗淡的燈光仍透進屋內。我躲在窗簾後面,設法使光線不致射向我那熟睡著的朋友。我開始閱讀這本書。

這是一本多麼奇妙的書!淚水多次打斷我的閱讀。天亮時我已差不多將整本書讀完。我禁不住掉下淚來。進化理論真是大錯特錯!一位創造宇宙以及人類的偉大造物主的確存在!這是我有生以來渡過的最感人的一個晚上。有一位上帝!合乎邏輯的證據比比皆是。我還能躲避事奉這位全能的上帝多久呢?

當我開始跟那些與我有同樣願望——事奉耶和華——的人交往時,以往看來樂趣無窮的事,諸如到外面喝酒、耽溺於無聊的談話,現在都變成空虛沒有用處。現在我很憎厭朋友說粗言穢語,他們大言不慚地談論自己的風流韻事時,我也覺得十分討厭。

以個別而言,編輯部的同事和漫畫家都是相當不錯的人。可是,撒但那放任精神的浪潮已橫掃我們的連環畫書世界,並將它完全腐化。人內心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馬太福音12:34)不道德的連環畫將提供連環畫的人的價值觀表露無遺。撒但已狡猾地利用漫畫故事作為強有力的武器以助長不道德和暴力的行為,這件事有誰能夠否認?我自己必須承認的是:我曾一週復一週地透過連環畫向人推銷不道德的念頭。

考慮過自己是怎樣的人之後,我的決定是:我若想將上帝放在生活上的首位就不能繼續做一個受世俗人歡迎的漫畫家。我告訴編輯部的工作人員,我要辭職了。同時,我也終止了跟男朋友的關係。

導致快樂的途徑

名為《快樂》的連環畫連載故事於1972年12月刊登完畢。在故事的尾聲,志麻滿懷希望地開始她的新生活。我也在這個連載故事結束一星期之後開始了一種新的生活方式。我以水浸禮象徵自己獻身給耶和華上帝。

我的合約在1973年6月結束,我隨即辭掉漫畫家的工作,並在該年9月成為耶和華見證人的全時傳道員。在此期間,我幫助了兩位助手認識導致真正快樂的方法,這為我帶來莫大的喜樂。自從1975年以來,每個月我都用140小時以上參與基督徒的服事職務。

這是尋得快樂的方法嗎?我不再有一份優厚薪酬,可是我卻有一份滿足感,這是我當漫畫家時從沒有享過的。我致力於幫助別人找著通往永遠快樂的途徑。這件工作比當漫畫家更有建設性。同時,在我周圍都是一些表現真正弟兄友愛的信徒同工。最重要的是,我享有奇妙的特權,可以認識和事奉這位偉大的造物主,並有希望在一個地上樂園裡永遠讚美他。——藤井由美子口述。

[第25頁的圖片]

我筆下的主人翁成了一份暢銷漫畫雜誌的封面人物

[鳴謝]

(Weekly Girl’s Friend, Mach 27, 1973, Kodansha)

(Illustration on pages 26 and 28 also from the above)

[第26頁的圖片]

由於在漫畫比賽中得獎,我踏進了漫畫家的世界裡

[第28頁的圖片]

現在我有分參與耶和華見證人的公開傳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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