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滅罪行談何容易
英國《利物浦每日郵報》引述首都警察廳前任廳長的話說:「如果人人都肯安分守己,治安馬上就可以好轉過來。」真的,只要人人都奉公守法,罪行就沒有立足之地了。
可是,在大多數地方,犯罪活動都有增無已。幾千年前說過的話至今仍然適用:「世界在上帝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創世記6:11)——請見對頁附欄。
從小偷小摸幹起
人慣常小偷小摸,久而久之,就變得膽大妄為,甚至犯下嚴重罪行。為了幫助學生牢記這件事實,一位女教師說:「銀行盜匪是從偷取同學的鉛筆幹起的。」
工作地方又怎麼樣?什麼現象屢見不鮮?工人以生病為藉口,呆在家裡偷懶,詐取非應得的病假補助費。這樣的欺騙行為比一般人所想像的普遍得多。就以德國工人所告的病假為例。有百分之6的病假天是星期三,有百分之10是星期二,另有百分之16是星期四。真沒想到居然有百分之31的病假天是星期一,星期五的更厲害,竟高達百分之37!工人真的多在星期一和星期五生病嗎?這不是偷竊行為又是什麼呢?
作奸犯科的是誰?
平民作案所引起的反響,通常比不上權貴犯法那麼轟動。在70年代初期,美國揭發了一樁政治醜聞,使舉國上下大為震驚。後來,跟醜聞有關的大廈名稱也成了英語詞彙的一部分,可見醜聞影響多麼深遠。
《巴恩哈特英語新詞語詞典》給「水門」(Watergate)下的定義是:「醜聞,尤其指企圖隱瞞有破壞性的情報或非法活動的醜聞。」a該詞典進一步指出:「水門一詞成了70年代英語的特徵。從水門事件衍生出來的新詞源源湧入英語詞彙。但凡加了‘-gate’作後綴的詞語,都是指醜聞或貪污事件而言。」
自那時以來,類似水門事件的醜聞,不知發生過多少次。這充分表明罪行猖獗,連理應維持法紀的官員也知法犯法。政客營私舞弊的事件屢見不鮮,日本政府不得不在90年代初期,制定新的法律對付貪污。1992年,巴西總統因面對貪污指控而被迫下台。
這不就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道理嗎?當權的人幹壞事,父母、教師和執法人員其身不正,結果一般人也就爭相效尤了。
光有好意不足夠
大多數人都同意,政府其實很想肅清罪行。論到自己國家的情況,一個退休官員說:「政府在提高司法機關的辦事效率、加快運作速度方面可說無能為力。司法部不夠法官,案件堆積如山,寥寥幾個法官根本應付不來。警隊人手短缺、配備不足。此外,政府有時又不準時發薪,警察要抗拒受賄的引誘,就難上加難了。」
意大利的《天主教文明》雜誌嗟嘆「政府窩囊,無法對付有組織的犯罪活動」。該雜誌接著說:「執法和施法機關誓言要撲滅罪行,這是值得表揚的。但很明顯,他們的保證對有組織的犯罪活動根本沒有阻嚇作用,犯罪勢力反而不斷擴張。」
政府本著好意打擊罪行,但光有好意顯然是不夠的。歐洲移民與司法事務專員阿妮塔·格拉丁說得不錯:「工作程序必須改善,辦事效率必須提高,大家才能通力合作,把走私及販運毒品、偷運非法入境者、非法移民、有組織的罪行、行騙、貪污等犯罪活動鏟除。」
執法官員的決心有多大?
有些人質疑,執法機關是否真的有決心要撲滅罪行。某個國家的前任警察總監注意到,至少在公開場合,人人都「譴責貪污和經濟罪行」。他接著說,但不是人人都真心想肅清罪行、制止貪污的。越來越多人認為,利用賄賂、欺詐、盜竊等手段向上爬沒有什麼不妥,這是清楚可見的,只可惜連執法人員也這樣想。
一個海關人員評論,許多「罪犯都逍遙法外」,這無疑是罪案激增的大理由。舉例說,俄羅斯一份刊物談論,「罪犯多輕易就逃脫了懲罰」。該刊物進一步指出,這「反倒是要推動平民百姓用最殘酷的手段犯案似的」。情況就像聖經的執筆者在大約三千年前所說的一樣:「對惡行已判定的刑罰遲遲沒有執行,世人的心就充滿行惡的意圖。」——傳道書8:11,《新譯》。
罪行不斷增多,政府要制止也有心無力,這絕不是誇大其詞。德國報章《萊茵信使》評論:「暴力罪行多起來,公眾惶惶不可終日。長期積壓的恐懼很難一下子就除去。政黨照常互相指責根本無濟於事。一味拿統計數字做擋箭牌,說情況怎麼樣怎麼樣改善,也不能叫大家安心。」
說真的,情況並非不如想像的壞到這個地步,事實上可能壞得多。雖然這樣,我們卻有理由保持樂觀。世上的罪行很快很快就會蕩然無存,你或許會目睹這件事實現。要知道我們這樣說的原因,請讀讀下篇文章。
[腳注]
a 這樁醜聞所以稱為水門事件,是因為跟水門大廈有關。有人闖入該大廈而被捕,事件因此被揭發出來,尼克松總統結果要引咎辭職,他幾個高級顧問也鋃鐺入獄。
[第6頁的精選語句]
許多人認為,利用非法手段向上爬沒有什麼不妥
[第5頁的附欄]
地上充滿強暴
巴西: 「暴力浪潮一浪比一浪大。盈千累萬的市民擁到[里約熱內盧的]市中心去,街上擠滿人群。民眾要宣泄心中的恐懼和憤恨,抗議該市罪惡重重。」——《國際先驅論壇報》。
中國: 「中國黑幫東山再起,嚴重的罪行似乎不受控制。……中國的犯罪學家指出,黑幫和『祕密組織』的數目增長得很快,連警方也算不清。」——《紐約時報》。
德國: 「什麼是有心動武、什麼是為形勢所迫而動武,兩者越來越難區別。難怪暴行是當今社會的家常便飯。」——《萊茵信使》。
大不列顛: 「暴力事件動不動就爆發,罪犯越來越傾向於先發制人。」——《獨立報》。
愛爾蘭: 「在都柏林市中心和西邊近郊的貧民區,黑手黨式的犯罪家族已坐大了。黑幫武裝日趨精良。」——《經濟學家》週刊。
墨西哥: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罪行增長的速度實在快得驚人。」——《華爾街日報》。
尼日利亞: 「警方發言人弗蘭克·奧迪塔先生指出,家庭、教堂、清真寺、學校和社會組織,通通失職,未能防止年輕人學壞。」——《勝利日報》。
菲律賓: 「在菲律賓,每十個家庭就有六個聲稱,不管在家裡還是在街上,他們都缺乏安全感。」——《亞洲新聞》。
俄羅斯: 「在前蘇聯管治下,莫斯科是世上其中一個治安良好的城市。今天,黑手黨式的匪幫已把這個城市變成罪惡淵藪。……警隊中尉根納季說:『我當巡警17年了,從沒見過莫斯科有這麼多罪行發生,也沒見過這麼兇狠的犯案手法。』」——《時代》雜誌。
南非: 「暴力肆虐橫行、不受控制。我們人人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連我們的起居、工作也受到威脅。有關當局必須採取嚴厲措施鎮壓暴行。」——《星報》。
台灣: 「在台灣,……行劫、毆打、謀殺等罪行有增無減,社會無日安寧。……犯罪率不斷上升,有些類型的案件甚至超出西方國家的數字。」——《紐約時報》。
美國: 「就工業國家來說,美國可說是個暴力國。……其他工業國家的犯罪率,沒有一個能比得上美國的。」——《時代》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