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舊約聖經是否已過時?
◼ 「舊約聖經宣傳仇恨和報復,例如『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一切都已被新約聖經所取代了,新約所倡導的是愛和寬恕。」
◼ 「舊約聖經對現代基督徒沒有什麼切身關係,因此不必再去閱讀它!」
你自己曾提出過以上的責難或聽見別人這樣說嗎?舊約(希伯來文聖經)真的已經作廢、過時而被新約(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所取代嗎?聖經本身究竟怎樣說?
令人感興趣的是,新約聖經的確表示律法的約——上帝與古代以色列人所立的約——已經作廢,因而對基督徒不再具有約束力量。(以弗所書2:15;希伯來書8:13)律法的約包含在舊約聖經之內,但舊約聖經所載的絕不僅限於律法之約而已!
舊約聖經中有三個部分對你是十分重要的。它們是什麼?(1)意義重大的歷史,(2)富於造就的詩歌,(3)激發信心的預言,這一切均對現代基督徒深具價值。請考慮一下怎會如此。
聖經歷史
舊約聖經開頭的17本書,從創世記至以斯帖記,含有上帝與人相交的歷史記錄,從上帝創造人直至公元前第五世紀為止。這不僅是已成過去的歷史而已。相反,正如使徒保羅寫道:「他們遭遇這些事[舊約聖經所描述的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基督徒]。」——哥林多前書10:11。
儘管歷史已經過去了多個世紀之久,何以保羅視之為對於基督徒有密切關係呢?理由很簡單,因為人的本性並沒有經過年深日久而改變,上帝本身也沒有改變。(瑪拉基書3:6)基督的門徒雅各論及耶和華上帝說:「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各書1:17)日光投射的影子不斷改變,從午間的短小逐漸伸長至日落時分。但耶和華卻與此不同;他的性格是不變的。
因此,我們可以從耶和華與人相交的歷史學得很多教訓,例如他怎樣對待古代的各族長,在紅海和曠野怎樣對待以色列人,以及對待其他許多的人等。正如以色列人因拜偶像和犯姦淫而得罪上帝,基督徒若從事這樣的行徑也會招致上帝的不悅。(哥林多前書10:1-12)甚至律法之約,雖然基督徒不必遵守,也可以藉著它所含的重要原則而領悟到耶和華的性格,因而具有重大價值。
聖經的詩歌和預言
接著的五本書,從約伯記至雅歌,都屬詩歌性質。這幾本書不單是優美的文學作品,因為它們的內容都對人的靈性有所造就,並且有不少是以歷史事實為根據的。閱讀詩篇的人有誰不受到感動呢?有誰不從箴言一書看出它就忠實、嫉妒和其他人際關係方面所提出的勸告的確切合實際呢?(箴言11:1;14:30)毫無疑問,這些書在今日正如最初寫成一般對人有益。
舊約聖經的最後17本書,從以賽亞書至瑪拉基書,都是預言書,其中含有古代希伯來眾先知的宣告以及對幾個世紀之後彌賽亞臨到地上一事所作的生動描述。新約聖經在幾本福音書裡指出有幾十個這樣的預言獲得應驗,甚至在很小的細節方面也準確無誤。的確,考慮這些預言的準確可靠可以加強我們的信心,使我們堅信耶穌基督是上帝差來拯救人類的那一位!
自相矛盾嗎?
可是,我們能夠使舊約和新約聖經的不同之處協調一致嗎?且舉個例說明:一位父親也許以不同的方法來管教兩個兒子,因為兒子們各有獨特的性格。同樣,由於以色列全國人民生來便是獻了身給上帝的百姓,耶和華在舊約聖經中對他們提出教訓的語氣自然與在新約聖經中的不同,因為他在新約聖經中所教訓的是基督教會眾,是一群自願獻身給他的人。
是故,仔細查考聖經使我們可以看出這兩部分並不是自相矛盾的。反之,它們互為補足。兩部分都是「使事奉上帝的人得到充分的準備」所必需的。——提摩太後書3:16,17,《現譯》。
例如,舊約聖經真的容許人自行報復,而新約聖經卻加以譴責嗎?絕不然!因為兩者都建議人要愛仇敵,把伸冤的事留給上帝施行。(參看申命記32:35,41和箴言25:21,22,與羅馬書12:17-21相比。)事實上,舊約聖經所說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並非論及私人的報復,反之所指的是公道的賠償處分,是由官方的法庭施行的。——出埃及記21:1,22-25。
不,舊約聖經既沒有作廢,也絕非自相矛盾。聖經表明舊約部分與今日的基督徒有切身關係而對他們十分適用,與新約部分無異。要記住,耶穌基督曾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他的話不但指基督教希臘文聖經,而且把希伯來文聖經也包括在內。——馬太福音4:4;參看申命記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