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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守》89 3/15 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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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經可供人隨意解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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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89年
《守》89 3/15 3-5頁

聖經可供人隨意解說嗎?

一位女士向上門探訪她的耶和華見證人抱怨說:『你們讀聖經是隨意跳越的,越過許多部分,只把符合你們一套說法的經文挑出來。』

然而一個人若參考聖經不同部分的經文,這足以證明他企圖按照自己的意思去解釋聖經嗎?情形若是如此,這是否意味聖經是可以供人隨意解說,而每種解釋均被視為跟別的解釋同樣正當合理嗎?

讓作者親自發言

聖經的確由許多位執筆者所寫成,但它的作者只有一位,就是耶和華上帝。而這為數約40位的聖經執筆者,他們所說的話從沒有彼此矛盾——可附帶一提的,這把上帝是聖經原作者的身分證明出來——他們當中也沒有一人就某個問題講盡了一切與之有關的話。因此,我們若想明白聖經的作者對一個題目的看法,我們就必須從聖經中搜集一切與這題目有密切關係的經文。上文談及的見證人便正想這樣行。

他以這個方式作立論的基礎是正確無誤的。例如,你將自己的聖經翻到羅馬書第九章,你便可以找到一個傑出的例證,你會看到忠心的基督徒保羅如何按著同樣的方式行。單在這一章,保羅便引述了取自聖經其他部分的經文達11次之多。有些吹毛求疵的人也許指責保羅越過了許多經文,在聖經裡「翻來跳去」。首先他從聖經第一本書跳到第39本,然後翻回第2本,第28本及最後再跳到第23本書去。a

當然,保羅若將經文斷章取義,歪曲原本意思以符合他自己的個人見解,這便大謬不然了。但保羅在這方面是清白的。然而使徒彼得說:『有些難明白的地方,那不學無術和不穩定的人加以曲解,好像曲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滅亡。』很明顯地,有些早期基督徒確在這方面有可責之處。——彼得後書3:16,《新譯》。

『難明白的地方』可能容易使人誤解。就是莎士比亞一類知名作家的著作往往也有許多不同的理解。顯然並非所有理解都是正確的。類似情況若發生在聖經之上,這是不足為怪的。莎士比亞若仍然活著,我們便可以問他:『究竟你本來的意思是什麼?』然而,這是不可能辦到的事;我們也沒有可能去請教聖經的執筆者,請他們對聖經作進一步的澄清。值得高興的是:我們仍可以請教它的作者,因為他是活著的!(詩篇90:1,2)並且他應許向對他懷具信心而尋求他的人提供屬靈的指引。——路加福音11:9-13;雅各書1:5,6。

當上帝的忠心僕人約瑟在埃及接獲命令要解釋上帝給埃及統治者的夢時,他看出尋求來自上帝的指引的重要性。他問道:『解夢不是出於上帝嗎?』約瑟作了正確的解釋後,法老感動地說:『像這樣的人,有上帝的靈在他裡頭,我們豈能找得著呢?』然後他對約瑟說:『上帝既將這事都指示你,可見沒有人像你這樣有聰明有智慧。』——創世記40:8;41:38,39。

今日我們在所謂的基督徒當中看見的各種互相矛盾的解釋,這並非聖經作者所犯的錯誤,我們也不能歸咎於聖經的執筆者。因為跟上帝眾先知一樣,他們都是「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得後書1:20,21)這是聖經讀者沒有跟從上帝聖靈所指引讓上帝親自解說他自己的話語之故。這些讀者容許個人的見解跟聖經作者本身所說的話的原義混淆起來。讓我們考慮兩個例證。

罪的懲罰是什麼?

有些人向來都受到教導相信罪的懲罰是在地獄的烈火中永遠受苦。這些人也許讀過啟示錄20:10,這裡談及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於是他們便用這節經文支持他們的觀點。當然,這跟傳道書9:5大相逕庭,這節經文說死去的人『毫無所知』;同時這個說法也跟羅馬書6:23互相矛盾。這裡陳明『罪的工價乃是死』而非受痛苦所折磨。有些人也許感到奇怪,啟示錄20:10豈不是說撒但(和被它迷惑的人)『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嗎?

在第一世紀,『受苦』一詞的希臘字——聖經執筆者約翰在這裡所用的——具有一個特別的涵義。由於許多時囚犯受到嚴刑拷打(雖然這是違反上帝的律法),獄卒遂被人稱為使人受苦者。

另一位聖經執筆者也提到這點。他談及一個不忠不信的奴僕,他的主人『把他交給掌刑的(tormentors),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馬太福音18:34)《國際標準聖經百科全書》評論這節經文說:『大概監禁本身已被視作「受苦」(無疑也是)而「使人受苦者」則非獄卒莫屬了。』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藉著將經文相互比較,並考慮一下這些經文在聖經寫成時所用文字的意思,我們便可以達致一個跟聖經其餘部分協調一致的解釋。我們若摒除一切成見,便能清楚看出啟示錄20:10並沒有證實有在地獄烈火中永遠受苦這回事。一切反叛上帝的人的命運是永遠囚禁在死亡中。他們要遭受的毀滅就如扔進實際的火湖中一樣徹底。

地球的命運又如何?

按照彼得後書3:10,『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有些人將這經文解釋成地球會遭受毀滅,也許是在一場核子浩劫中毀去。然而,鑑於聖經的作者在其他經文所說的話,這怎可能發生?在詩篇104:5,詩篇的執筆者在感示之下說:上帝『將地立在根基上,使地永不動搖。』睿智的所羅門王也在感示下在傳道書1:4說:『一代過去,一代又來,地卻永遠長存。』

這有自相矛盾嗎?絕沒有,聖經的作者是真實的上帝,他永不自相矛盾。既然這樣,這兩節經文怎樣才能和諧一致?讓我們考慮一下彼得後書3:10的上下文。

彼得在第五和第六節談及挪亞日子的洪水,並在第七節將它比作行將臨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的毀滅。誰在洪水中遭受毀滅?第六節說:『當時的世界……就消滅了。』這個地球沒有遭受毀滅,反之被毀滅的是一個邪惡的世界制度。上帝在創世記9:11應許挪亞,他永不會再以『洪水毀滅地』,顯然他不是指這行星,因為它並沒有遭受毀滅。因此按照彼得後書3:10,行將遭受毀滅的「地」跟洪水所毀滅的「地」均指同一樣東西,不是指地球這行星而是指地上的邪惡人類社會。我們可參考創世記11:1,這節經文也以同一的方式用「地」這個字。

縱使你苦心查考,你也不能找到與這個解釋有所衝突的經文。由此看來,這個解釋必然與聖經作者本身的意思完全一致。

為什麼不可供人隨意解說

一本食譜若可供人各隨己意泡製食物的話,主婦會認為這本食譜怎樣?或者一本字典若容許讀者隨意解釋其中各字的意思,花錢買一本這樣的字典會對人有什麼益處?我們會期望上帝給他的受造物一本這樣的指南嗎?實際上,在這情況下,我們還可以適當地將其視作指南嗎?

忠實、敬畏上帝的人絕不會曲解聖經,以致『自取滅亡』。(彼得後書3:16,《新譯》)為了避免這樣行,他們找出所有與他們要明白的題目有關的經文;這些經文若明顯地跟他們先前的觀點有所衝突,這表示他們的觀點是錯誤的,他們便隨即將其摒棄。

由於抱著這種謙虛的態度,數百萬一度在信仰上分歧的人現已在耶和華見證人中獲致信仰上的團結合一。他們甘願依從聖經作者自己對聖經所作的清楚解釋,而非隨意解說以符合個人的見解。

知道聖經不是供人隨意解釋一事多麼美好。我們若讓它的作者替我們解說,它便真正『在教導、責備、糾正和施行正義的管教等方面都是有益的。』只有這樣行,它才會使我們『得著完全的裝備去從事一切善工。』——提摩太後書3:16,17,《新世》。

[腳注]

a 所引用的經文見於羅馬書第9章,第7節(創世記21:12),9節(創世記18:14),12節(創世記25:23),13節(瑪拉基書1:2,3),15節(出埃及記33:19),17節(出埃及記9:16),25節(何西阿書2:23),26節(何西阿書1:10),27,28節(以賽亞書10:22,23),29節(以賽亞書1:9)及33節(以賽亞書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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