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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聖經而推理
《推理》 199頁-203頁

偶像

定義:大多指比照人或物製成而受人崇拜的像。在像前膜拜的人聲稱,他們崇拜的其實是像所代表的神明。基督教以外的宗教在崇拜中大多使用像。論到天主教,《新天主教百科全書》(第7卷,372頁,1967)說:「人對像的崇拜歸於並止於像所代表的神明,因此人怎樣崇拜神明,也可以怎樣崇拜代表神明的像。」在崇拜中使用像,不符合聖經真理。

聖經對於人製造偶像有什麼看法?

出谷紀20:4,5(思高):「不可為你製造 任何彷彿天上、或地上、或地下水中之物的雕像。不可叩拜這些像,也不可敬奉,因為我,上主,你的天主是忌邪的天主」。(楷體本書自排)(聖經在這裡明令禁止人製造 或叩拜 偶像。)

肋未紀26:1(思高):「你們不可製造神像,亦不可立雕像或石柱[新世作『神柱』];在你們境內亦不可安置石像,供人朝拜,因為我上主是你們的天主。」(以色列人不可立任何供人崇拜的像。)

格林多後書6:16(思高):「天主的殿與偶像,那能有什麼相合?的確,我們就是生活的天主的殿」。

若望一書5:21(思高):「孩子們,你們要謹慎,遠避偶像[光啟、吳譯作『偶像』;現譯作『假神』]!」

把像僅用作崇拜真神的輔助物,行不行?

若望福音4:23,24(牧靈):「那真正朝拜天父的要用心靈和真理敬拜,那才是天父要的敬拜。天主是神靈,敬拜他的人必須以精神和真理來朝拜。」(人借助像來崇拜天主,就是倚賴可見的東西而不是用心靈敬拜天父了。)

哥林多後書5:7(和合):「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

以賽亞書40:18(和合):「你們究竟將誰比上帝,用什麼形像與上帝比較呢?」

宗徒大事錄17:29(思高):「我們既是天主的子孫,就不該想:神就像由人的藝術及思想所製的金銀石刻的東西一樣。」

依撒意亞42:8(思高):「我是上主,這是我的名字;我決不將我的光榮讓與另一位,決不將我應受的讚美歸於偶像[和合作『雕刻的偶像』]。」

我們應當仰賴「聖人」為我們向天主代求嗎?借助「聖人」的像崇拜天主是對的嗎?

宗徒大事錄10:25,26(思高):「當伯多祿進來的時候,科爾乃略去迎接他,跪伏在他腳前叩拜。伯多祿拉他起來說:『起來!我自己也是個人。』」(伯多祿[彼得]尚且不贊成人跪拜他,更何況跪拜他的像呢?另見若望默示錄19:10。)

若望福音14:6,14(思高):「耶穌回答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因我的名向我求什麼,我必要踐行。』」(耶穌清楚指出,人惟獨通過他才能親近天父,而且必須奉他的名祈求。)

弟茂德前書2:5(思高):「天主只有一個,在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也只有一個,就是降生成人的基督耶穌」。(除了耶穌,誰也不能做天主與基督的會眾成員之間的中保。)

另見「聖人」262,263頁。

崇拜者心裡想到的主要是像所代表的個體嗎?在他們看來,有些像比別的像更優越嗎?

崇拜者怎樣看待這些像,是個關鍵因素,因為「像」跟「偶像」的差別就在於此。

在崇拜者的心目中,一位個體的某個像比同一位個體的其他像更優越、更重要嗎?如果他們覺得這些像也有優劣之分,那麼他們想到的就主要是像本身,而不是像所代表的個體了。請想想,為什麼有些人長途跋涉到某座神殿或教堂做崇拜呢?不是因為他們覺得那裡的像有「異乎尋常」的力量嗎?論到法國沙特爾大教堂的馬利亞像,《沙特爾大教堂的三位聖母》(德拉波特修士著)說:「這些像有的是雕像,有的是畫像,有的見於彩色玻璃窗上,卻不是同樣出名的。……只有三個聖母像真正受人崇拜:地窖聖母、柱石聖母和美窗聖母。」假如崇拜者心裡想到的,主要是像所代表的個體而不是像本身,像就該無分優劣了,不是嗎?

真神對偶像有什麼看法?

耶肋米亞10:14,15(思高):「每個銀匠必因自己的雕像感到羞愧,因為所鑄的像,只是『虛無』,沒有氣息;是『虛無』,是愚弄人的作品」。

依撒意亞44:13-19(思高):「木匠伸展繩墨,用筆劃線,後拿刨子刨平,再用圓規測量,造成一個人形,具有人的美麗,好供在廟裡。人先去砍伐一塊香柏,或取一塊榆木,或橡木;或在樹林中選一塊堅固的木料,或自己種植一棵月桂樹,讓雨水使之長大。這些木料原是為人作燃料,原可用來取暖,也可燃燒烘烤麵包;人卻用它來作神像去恭敬,或做偶像去叩拜:人把一半木頭投入火中燃燒,在火炭上烤肉吃;待吃飽了烤肉,又取了暖,遂說:『哈哈!我暖和了,也覺得有了火!』遂用剩下的一半作了一個神像,一個偶像,向它叩拜,俯伏懇求說:『求你救我,因為你是我的神!』他們不了解,也不覺悟,因為他們的眼糊住了,什麼也看不見;他們的心也不知覺悟,也不回心想一下,也不會明智通達地說:『一半木頭我已投入火中燒了,並在火炭上烤了麵包,烤了肉吃;我竟將剩下的一半作了一個怪物[牧靈作「令人憎惡的偶像」],向這塊木頭敬拜。』」

厄則克耳14:6(牧靈):「雅威這樣說:回來吧,離開你們污穢的偶像[新世作『如糞的偶像』]。轉身放棄你們所有的惡行。」

厄則克耳7:20(思高):「他們既然把自己華麗的裝飾品作為誇耀的東西,做成醜惡的偶像和怪物;所以我要使偶像成為他們的不潔之物[牧靈作『廢物』;和合作『污穢之物』]」。

我們該怎樣看待自己一度尊崇的神像呢?

申命紀7:25,26(思高):「你應將他們的神像,投在火中燒掉;不應貪圖神像上的金銀,而留為己有,免得陷於羅網,因為這於上主你的天主是可憎之物。可憎之物,不可帶進你屋內;免得你與那些東西一同毀滅;你應厭惡憎恨這一切[新世作『要對偶像深惡痛絕』]。」(今天耶和華並沒有授權他的子民除滅別人的神像,可是上帝對以色列人頒布的這條命令表明,上帝的子民該怎樣看待屬於他們而曾受他們尊崇的神像。參看宗徒大事錄19:19。)

若望一書5:21(思高):「孩子們,你們要謹慎,遠避偶像[『假神』,現譯]!」

厄則克耳37:23(思高):「他們也不再為他們的偶像……所玷污;……[他們要]成為我的民族,我作他們的天主。」

在崇拜中使用偶像的人前景如何?

申命紀4:25,26(思高):「如果你們墮落下去,製造任何形狀的偶像,行了上主你的天主眼中視為邪惡的事,惹他發怒,我今天就指著上天下地對你們作證,你們……必全被消滅。」(真神決不改變自己的善惡標準。請看瑪拉基亞3:5,6。)

格林多前書10:14,20(牧靈):「所以,親愛的朋友們,遠離崇拜偶像那類事吧!……外教人的祭品都獻給了惡魔,而不是給了天主。我可不願意你們去和惡魔打交道,或與牠共享。」

若望默示錄21:8(思高):「那些怯懦的、失信的、可恥的、殺人的、姦淫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以及一切撒謊的人,他們的地方是在烈火與硫磺燃燒著的坑中:這就是第二次死亡[JB 的腳注作『eternal death(永遠的死亡)』]。」

聖詠集115:4-8(思高):「外邦人的偶像無非金銀,不過是人手中的製造品:偶像有口,而不能言,偶像有眼,而不能看,有耳,而不能聽,有鼻,而不能聞,有手,而不能動,有腳,而不能行,有喉,而不發聲。鑄造偶像的人,將與偶像同亡;凡信賴偶像的人,也將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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