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对法律与秩序的看法如何
今日有许多人觉得现行的法律与秩序其实是与他们作对的。他们所渴求的不仅是在街上和家中安全而已。
例如有一小部份人对现行的法律与秩序怀着与众不同的看法。《纽约时报》论及许多美国黑人说:“他们认为美国新近强调的法律与秩序对黑人不利的。”他们所渴求的是社会地位的平等和机会的均等。
世上有些贫穷地区的人民则觉得现存的法律使他们饱受压迫,将他们局限于贫乏的地区中及使他们在经济上陷于奴役状态。
另一些人虽然并不贫穷,也觉得某些法律是不公平的。例如他们须要付出数目庞大的所得税,可是有些富人却付得很少或甚至不付,因为他们的钱是在免税的投资中。也许他们将车泊在错误地点而被罚款。可是其实泊车的地方只有此处而别无他处可以容纳。诸如此类的事集合起来成了极大的挫折而使人大生反感。
显而易见地,现行的制度确有不当之处。世界各地的人均对当前的环境日益不满。有什么解决方法呢?废除一切法律与秩序吗?让每个人任意而行吗?这样的结果必然是无政府状态和一片混乱。此种情况是差不多没有人想见到的。一个社会必须有某种法律和某种秩序才行。”
然而一个大问题是,所需的是谁的法律和谁的秩序呢?有任何制度能够产生对一切人都公平和平等的法律与秩序吗?有人试过这样行吗?人所创设的各种制度是否有效呢?人有解决的方法吗?不然谁有办法呢?办法究竟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