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剖析
对复活的看法与前迥异
基督新教和罗马天主教的学者们现今在原则上同意‘灵魂不死的见解并非来自圣经,反之这是由于错误才渗入基督教思想中的一个希腊见解,’美国密苏里州伊甸神学院的新约教授杰恩·韦尔利(Gene Wehrli)说。据美国《圣路易邮报》报道,韦尔利也声称‘基督徒对来生的见解并非基于相信人有个不死的灵魂而是由于相信身体会借着复活而改变。’他解释说:“希腊的见解是人生来便是不死的——他们的灵魂被囿限在肉体中,在死后归回上帝……圣经的复活则强调,在一种意义上,死亡便是死亡,但是上帝使人复活过来而具有独特的个性。”因此,他说‘来生’并非人生来便拥有的,反之这是“上帝的恩赐”。
饶有趣味地,有些现代学者已转而接受圣经的观点。上帝的道清楚提出死者复活的奇妙希望。请留意耶稣作了这个强化信心的应许:“我就是复活和生命。对我怀具信心的人,即使死了,也必再活过来。”他也说:“不要对此感觉惊奇,因为时候将到,凡在纪念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而出来,行善事的得到一次生命的复活,惯行恶事的得到一次审判的复活。”——约翰福音11:25;5:28,29,《新世》。
生命与法律
“把消灭胚胎仅视为另一项外科手术乃是将许多世纪的犯罪学、神学和道德哲学视若无睹。”杜兰大学的法律教授比立普斯·柏西(Billups Percy)在致《纽约时报》的信中论及最近美国最高法院对堕胎问题所作的一项判决说。
这位教授并没有讨论赞成或反对法庭判决的理由,反之他认为“法庭根本不应当对这件事作出判决。”为什么呢?“显然,堕胎的问题是个典型的例证;在这种情形之下,唯一可采纳的法律标准是武断的,所根据的是一种根本力不胜任的法律形式主义,”他辩称。例如他提及“法庭将婴孩在母腹中的时间大致划分为三段相等的时期,借此裁定胚胎的价值。然后……法庭宣判在对待胚胎方面,唯独在最后的三个月期间母亲才受到任何约束。”
的确,对于生命的神圣,人所定的任何“法律标准”都是“武断的”,因为生命并非来自人而是来自上帝。“因为在你[上帝]那里有生命的源头,”诗篇的执笔者在诗篇36:9说。唯独上帝持有合法的权柄决定生命(包括未出生的婴儿的生命)应当受到怎样的对待。身为他所造的生物,我们必须对造物主负责。——诗篇100:3。
宗教内部发生分裂
“人们久已意识到在[教友]的态度与教会的官方标准之间有颇大差异,但最近获得的统计资料证实了这件事,”美联社的宗教作家乔治·哥奈尔(George W. Cornell)评论说。例如路德会所作的一项研究表明,虽然大部分教士相信“儿童生下来便是有罪的,”教友中同意此说的人尚不及三分之二。此外,虽然差不多有一半教友相信在世上的许多宗教当中,“大部分均带领人归向上帝,”同意此说的教士尚不及百分之五。
哥奈尔接着提及浸信会的牧师戴尔·慕迪(Dale Moody)反对自己的教会强调“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一事;这个主张认为接受基督的人不可能失去救恩,因此保证有永远得救的希望。著名的天主教学者米高·诺华克(Michael Novak)进一步评论宗教的内部分裂说:“一个新的世代正在天主教会中崛起,他们对天主教当局极之不满,并且将会造成一些影响到所有美国人的变动。”
圣经在哥林多前书1:10对基督徒提出的劝勉多么不同:“你们大家要同心,在你们中间不要分党,只要在同一的心思,同一的意念上团结起来。”(《新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