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事以子女的最佳福利为念
不论抚养权的争论结果怎样,孩童仍然需要双亲的爱和教导。在法官作出判决之后,遗下来给双亲的工作乃是帮助子女应付结果所产生的影响。父母的法庭争讼过程虽然令人难受,但子女在感情方面甚至更紧张烦乱。
例如,玛丽安在六岁时,法庭把她的抚养权判归父亲。其后十年当中,她的母亲努力不懈地要争回那女孩。在精疲力竭地出庭40次以上之后,玛丽安提出她的解决方法。她建议:‘他们何不把我分割成两半。母亲要前半部分,父亲要后半部分。’
显然,长期间的法律争讼对孩子的最佳福利有损无益。协助玛丽安的一位诊所主持人解释说:‘长期诉讼在经济和身心方面都要付出重大代价。’
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关系难以断绝
世上虽有离异的夫妇,却没有离异的子女。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绝不能被法官所解散。若要了解孩子的窘境,可以想象一下,作为父母,你要在几个子女之间作出选择,你会有什么感受。你会要哪一个孩子?父母或子女面对这样的抉择时都会无所适从。子女对父母的爱通常无分轩轾,被迫要作出选择就造成痛苦的内心冲突,不知道该忠于谁。
关于这种问题,多位作者在一本题名为《超越孩童最佳福利》的著名教科书中指出,在效忠方面的不知所从‘可能招致不堪设想的后果,因为它损毁了孩童与父母双方的积极关系。’例如,出身破裂家庭的朱莉解释说:‘你深爱与你同住的一方,但你也爱另一方。爸爸在周末前来带我们出外时就十分为难。我会望望他,然后望望妈妈,我知道他憎恨妈妈。我害怕对任何一方透露自己的感受。’
要认识你的孩子对双亲的感情联系。为了培养孩子的健全性格,父母一方在孩子的生活上必须尊重对方的立场。要看出有什么积极方面是父母双方均可以对孩子的福利有所贡献的。不要断言前任配偶的所作所为尽都错误。‘每一方都有责任在孩子心中和眼中提高对方的形像,至少要避免作出破坏对方形像的批评,’美国德州一个法庭解释说。这样行需要父母双方为了满足子女的需要而平心静气。
努力解决问题
在对簿公堂之前,要探查清楚所有交涉途径以及可行的解决方法。兴讼有如争战;讼事会留下深刻的创伤和永难愈合的感情伤痕。求助于法律应该是在尝试过一切合理的交涉和调解方法失败之后的最后一途。耶稣基督在‘登山宝训’中提出一项具有实用价值的基本诉讼原则:‘如果你被控告,在法庭外就要与对方和解。’——马太福音5:25,《当代圣经》。
审讯的结果是不能确知的。许多法官发现有百分之80至90的子女抚养权讼案是父母均是爱惜儿女的,没有一方可被视作不宜作监护人。没有任何解决方法会使各方满意。伍利(Persia Woolley)所著的《监管权手册》解释说:‘难怪法官有时烦厌无奈地举起双手作投降姿态,质问作父母的……何不自行解决问题。’
许多离婚法庭都有安排,让夫妇自行解决照顾子女问题。父母们均深知子女的需要和环境,他们可以决定作怎样的安排,使父母的每一方对子女的生活仍操有合理的影响。借着法律的若干帮助,许多父母已共同订出一项可以接纳的抚养安排,包括在可以分担的场合平分抚养权。事实上,有百分之90的抚养权争讼是庭外和解的。
一位训练有素的居间者会有助于解决事态,甚至解决最困难的事态。例如,一对极度不和的夫妇打算离婚之后分别居住在3000哩外。可是,谁都想要两个子女的抚养权。居间者告诉他们说:‘你们绝非不能合作。你们以前曾经彼此相爱,那么看看我们能否作出安排,使你们两个子女不致完全失去一方父母。’他们于是实行一项安排,使父母双方都能够在子女生活方面担当颇为重要的角色。
当然,居间调停只是解决子女抚养权争论,避免法庭相见的方法之一而已。因此,讨论的中心应该着重当前而非计较以往。调停的主要目标乃是要帮助这对夫妇达成公平的协议(没有一方是得胜者或失败者)以造益子女。这种作法虽然不是可治百病的灵药,但能够省回法庭争讼所耗——在经济和感情方面——的巨大代价。努力寻求解决方法可以防止苦斗,让子女对双亲都保持联系。
怎样达成协议
显然,在家庭破裂和夫妇分手时,任何一方对子女都不能拥有专一控制权。父母双方必须甘心作出合理的让步。居间调停免不了交涉。交涉意味到任何一方均不能事事如意。
不要忘记孩子有权听从父母双方的意见。因此,父母一方若要求禁制子女和对方一起加入或参与对方的宗教、文化、社会活动,这样行乃是十分短视的。同样,单亲若在子女的选校、课外活动、交往、娱乐、高等教育方面强操绝对控制权而没有征询另一单亲的意见和子女的个人意愿,这也是不对的。
例如,在多宗抚养权争讼上,父母一方是耶和华见证人,另一方则否,此等夫妇已寻得友好的解决方法,他们同意非见证人的那方单亲在年中有充裕时间与子女相处,包括度假和那位非见证人视为特别重要的场合在内。父母彼此同意让对方在子女的教育、社交和医药问题上提出积极的意见。毕竟,孩子是父母双方带到世上来的,在教养方面均拥有天然权利。
身为单亲的见证人应该鼓励子女敬重另一位非见证人的单亲,尊重他自己的宗教见解和感激他的仁慈与礼物。父母双方若以子女的最佳福利为念,那么自我抑制和合理态度就能战胜感情冲动和骄傲。
在大多数事例上,这些交涉是大伤感情的。所以,较好的安排是邀请法律或其他代表主持这项解决的讨论。这种协助许多时在解决细则方面能够尽量免除误会。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市的离婚仲裁中心把选择请人调停的夫妇与反目成仇以致法庭相见的夫妇比较。在接受调停的夫妇当中,对结果表示满意的占全数百分之93,反目成仇,在法庭争讼而对结果满意的只占百分之56!
可是,前任配偶若拒绝作诚恳的交涉或者要求宗教限制而绝无商量余地又如何?这样,就可能要准备上法庭了。
诉诸法庭的时候
在多数例子上,若要获得胜诉,邀请一位在争取抚养权方面富于经验的律师是必需的。a在起初时候若有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也许能防止代价重大的错误。同时,胜任愉快的律师甚至能影响到双方作出审讯前的和解。即使在审讯期内,有一方可能被说服去进行交涉把问题解决。在诉讼中的任何阶段,公平的协议也胜于争讼不息。
获知大多数法官在判案时探求什么资料也有所帮助。在1982年,以80位法官为对象的调查透露,居于榜首的乃是(1)个别父母的精神稳定状态,(2)个别父母对子女的责任感。为了协助对各事作出判决,一位精神卫生专家也许会约见父母和子女。专家所作的心理评价许多时会左右法庭的判决。
这样的评价是无须害怕的。即使基督徒的信仰受到审查,也没有理由要怀有戒心或不予合作。圣经建议:‘要让众人知道你们的合理。’——腓立比书4:5,《新世》。
要记住,在这样的评价期内是不宜发表圣经演讲的。这时候应该充分描述自己和子女的一切活动,包括娱乐、世俗教育、度假节目、与对方单亲接触的安排、和亲友们的社交活动等。回答问题时要忠实和清楚。三思而后言,就能以积极和简略的词语去解释你怎样照顾子女的感情和身体上的福利。
同样的原则可以在法庭聆讯时应用出来。借着充分的准备,你就无须以传道或说教方式,也能描述上帝话语的‘纯正道理’在许多方面帮助你成为一个负责的单亲。——提摩太后书4:3。
尽量善用环境
有时,尽管你作了多大努力,法官的判决也会对你不利。基督徒受到鼓励,要‘顺服作官的、掌权的,’并且‘不要……争竞,只要和平[‘合理’,《新世》]。’(提多书3:1,2)是故,一个基督徒不会蔑视法庭的命令。
你若对法庭的命令不满,可把你的选择和法律顾问重新检讨。你也许想向较高的法院提出上诉。在若干例子上,过了一段时期,待环境改变,就可以要求修订那项命令。可是,只要命令仍然生效,你还是要遵守的。
甚至不利的判决也未必全是损失。父母和子女的生活是会改变的。有时会出乎意外地转祸为福。你的忍耐可能获致丰富的酬报。
虽然你探视子女的时间颇为有限,你仍然可在子女的生活上产生宝贵的影响。子女若继续经常与父母亲近,就不但减少因父母离婚而受的苦,而且可能长成为成熟和平衡的青年。因此要努力珍惜和保持与儿女的关系。
你若以身作则,就会影响儿女对宗教和道德价值的看法。‘行为纯正的义人,他的子孙是有福的。’(箴言20:7)你甚至不发一言,也能在模铸孩子的心和脑方面产生很大效力。孩子会留意到你对待别人的方式、人生的主要目标以及你对上帝的感觉。
不错,造益儿女最佳福利的行动需要真正的爱。爱‘不求自己的益处’,圣经说。‘不计算人的恶。……[反倒]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永不止息。’(哥林多前书13:4-8)这种不自私的爱可能获得丰富的酬报。一位11岁女孩的离婚父母懂得把女儿的福利置于彼此个人的歧见之上,这位女孩说:‘父母给我的爱足够使我爱他们二人,我为此而感到高兴!’
[脚注]
a 你若不惯拣选律师,可参看1979年3月8日英文《儆醒!》的‘我要一位律师’一文。争论若牵涉到宗教自由,各地的守望台分社办事处都能提供有用的资料。住在美国或其他习惯法通行的地方的人士若必须办离婚手续,可从耶和华见证人美国和加拿大分社办事处取得额外资料。
[第12页的附栏]
父母在庭外和解的种种优点
◼ 没有人比父母更清楚知道子女的需要;因此在决定以什么为子女的最佳福利方面,父母处于最有利的位置。
◼ 儿童很少有认为必须‘偏袒一方’的倾向,因此他们被逼要在父母当中作出选择。
◼ 居间调停通常能够提供较佳的沟通机会,以便充分听取父母和子女所担忧和需要的事。
◼ 互相达成的协议可以免去因父母双方均必须接受法庭的仲裁而产生的愤恨之心。
◼ 庭外和解可以省回一笔诉讼费用。
[第13页的附栏]
儿女的确可以得益!
正如以下两个经验表明,离了婚的父母若抛开彼此的歧见,为儿女的最佳福利设想,儿女的确可以得益。
一位20出头的青年女子说:‘从前每次跟爸爸见面都享有一段快乐时光。那倒不是我们做过什么大事,……只是出去看看他而已。……我热切期望他探望我的周末来临,因为我知道在学校若出了什么差错,就可以跟他谈论,他会帮助我。这样会比和妈妈谈论容易得多,当然,我很爱妈妈。有些事情和妈妈讨论会较为容易——我猜你会想象到什么事情——但有些别的事情我希望和爸爸谈谈。例如,关于妈妈的后夫,我们相处不来。爸爸给我提出良好忠告,教我怎样机巧行事,我需要他的忠告。……我十分感激他,因为父母虽然离了婚,他使我时常有父母双全之感。’
一位名叫唐纳德的青年解释说:‘我认为,每星期只见爸爸一次使我渴望能够和他在一起。所以每逢和他相见时,我都集中精神,留意听他的话。我时常希望效法父亲。我留意到他爱耶和华上帝,我时常渴望效法他所为。可是,妈妈的美好品德也令我获益。她非常和善,她擅长交友之道,十分健谈。她性格爽朗,可以帮助我克服害羞之感。’
[第10页的图片]
一个孩子说:‘你深爱与你同住的父母一方,但你也爱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