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對法律與秩序的看法如何
今日有許多人覺得現行的法律與秩序其實是與他們作對的。他們所渴求的不僅是在街上和家中安全而已。
例如有一小部份人對現行的法律與秩序懷著與眾不同的看法。《紐約時報》論及許多美國黑人說:「他們認為美國新近強調的法律與秩序對黑人不利的。」他們所渴求的是社會地位的平等和機會的均等。
世上有些貧窮地區的人民則覺得現存的法律使他們飽受壓迫,將他們局限於貧乏的地區中及使他們在經濟上陷於奴役狀態。
另一些人雖然並不貧窮,也覺得某些法律是不公平的。例如他們須要付出數目龐大的所得稅,可是有些富人卻付得很少或甚至不付,因為他們的錢是在免稅的投資中。也許他們將車泊在錯誤地點而被罰款。可是其實泊車的地方只有此處而別無他處可以容納。諸如此類的事集合起來成了極大的挫折而使人大生反感。
顯而易見地,現行的制度確有不當之處。世界各地的人均對當前的環境日益不滿。有什麼解決方法呢?廢除一切法律與秩序嗎?讓每個人任意而行嗎?這樣的結果必然是無政府狀態和一片混亂。此種情況是差不多沒有人想見到的。一個社會必須有某種法律和某種秩序才行。」
然而一個大問題是,所需的是誰的法律和誰的秩序呢?有任何制度能夠產生對一切人都公平和平等的法律與秩序嗎?有人試過這樣行嗎?人所創設的各種制度是否有效呢?人有解決的方法嗎?不然誰有辦法呢?辦法究竟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