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他的錯!」——雖有差異,仍保持和睦
「好了,你若振作起來,做你所應做的事,」雪莉爆火說,「我就會做我所應做的事。」她的丈夫不予反駁。但他在心裡卻另有想法。他們都知道聖經說的是什麼,但各自認為對方沒有加以實行。
夫婦時常陷於這樣的僵局,相信難題多半是由對方的過錯所造成的。雪莉確信全都是艾倫的錯,而他卻不肯改過,於是雪莉便遷出居住。「我覺得努力補救也無濟於事,」她說。「情況看來毫無希望。」你曾有過這樣的感覺嗎?幸而這對夫婦終於找到解決方法去挽救他們的婚姻。
只是一個人的錯嗎?
在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中,雪莉聽到一些使她深受感動的話。一位傳道員指出,在培養夫婦間的溝通方面,謙遜十分重要。雪莉開始謙遜地檢討自己,看看自己是否有分造成難題。
事實上,我們都有責己以寬的傾向。「先訴情由的,似乎有理;但鄰舍來到,就察出實情。」(箴言18:17)責難配偶只能提供淺薄的推諉和避免自我檢討的痛苦而已,因為自我檢討可能使人發覺自己才是難題的根源。聖經指出你能「親手」「建立」或「拆毀」你的婚姻。(箴言14:1)檢討一下自己的「實情」許多時顯示大有改善的餘地。
這種內省乃是雪莉解決難題的初步。她意識到自己在以往的行事方式並不能將她那自認為大男人的丈夫改變過來。但她能夠改變自己的反應和談話態度。這樣行也許能夠影響丈夫作出改善。因此她回到家中,決心留意自己的談話。結果很有建設性。
舌頭的力量
聖經說:「溫良的舌,是生命樹;[魯莽]的嘴,使人心碎。」(箴言15:4)衝口而出的「魯莽」言詞容易使人惱怒和憤恨。「我以往時常責難他娶我只是為了要有人管家和照顧兒女,」雪莉承認。「他總是勃然大怒,高聲大叫。如今我不再說這樣的話了。我不再吹毛求疵和肆意批評,也不再在兒女面前奚落他。反之,我會等待適當的時候來到才討論我所不喜歡的事。我努力多點傾聽,在值得稱讚的事上稱讚他。」
他們的婚姻生活由於艾倫有良好反應而日趨和諧。你的言詞使婚姻生活更加豐富抑或使你的配偶痛苦「心碎」?你有留意聖經的吩咐「彼此體恤」嗎?——彼得前書3:8。
例如,另一對夫婦,拉利和美舒,正在考慮晚上的宴會要準備什麼甜品。拉利說:「簡單一點吧,買個餅算了。」但美舒卻堅持要烘個精美的餅。果然,僅在賓客到臨之前,拉利聽到廚房傳出一聲喊叫。那沒有在模子裡的幾層蛋糕倒塌了。「我豈不是告訴你烘那個餅真是蠢極了?」拉利說,對妻子的憂愁完全無動於衷。「現在,你拿什麼作甜品呢?」
「我差一點就把那一團糟的東西擲向他臉上,」美舒承認。客人及時抵達才使這對夫婦不致大打出手。他們在後來幾天沒有交談。但拉利可以說這都是妻子的錯嗎?正相反,他那衝口而出的話「如刀刺人」,只能引起暴怒的反應。(箴言12:18)他若表示同情和提議採用另外的甜品,無疑會遠較富於建設性!
可是,你的配偶若為了個人的難題或失敗而煩惱又如何?你雖然知道事情與你無關,但對方若由於遭受挫折而遷怒於你又如何?
自我犧牲的愛
與其退而不理,不如依照聖經的教訓而行:「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拉太書6:2)既然在配偶惱怒時提供支持是相當困難的事,實行「基督的律法」就特別重要。
耶穌吩咐人要表現自我犧牲的愛。(約翰福音13:34,35)這種愛「不求自己的利益」。(哥林多前書13:5,《新世》)即使你有正當的「抱怨理由」,這種愛也會促使你寬恕對方而不予計較。(歌羅西書3:13,《新世》)自我犧牲的精神需要你「主動」地表示尊重和以善報惡。——羅馬書12:10,17-21。
可是,自我犧牲並非意味到不惜做任何事以求取悅配偶。聖經表明,撒拉是順服丈夫和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妻子。但在環境有需要時,她毫不猶豫地把心裡的話對丈夫直說。她把家庭的長遠利益置於暫時失和之先。——創世記16:1-6;21:8-11。
因此,你的配偶若跟從一條有害的途徑,「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箴言27:5)但這樣行要選擇適當的時刻才行——當兒女或別人不在面前時。要和配偶懇談,幫助對方看出改過自新是明智之舉。
最關心的事
然而,有時配偶看來不願改過自新,你可能提議找一位具備資格的顧問來協助。在耶和華見證人的組織中有不少在靈性上具備資格的監督樂意提供幫助。(雅各書5:14,15)也許這樣的幫助會促使你的配偶實行聖經的教訓,尤以他(或她)重視自己與上帝的關係為然。
但你的配偶若不肯改過又如何?若然,對上帝律法的愛必須是你最關心的事。詩篇的執筆者曾處於極度的精神壓力之下,他寫道:「我已經選擇要行正路。……我願意更加謹慎地遵循你的律法,因為你舒展了我的心靈。」(詩篇119:11,30,32,《當代聖經》)詩篇的執筆者珍視上帝的律法。他不但在心裡增加對上帝的認識,而且對上帝維持人的能力養成更大的信心。因此上帝幫助他「舒展」心靈而能夠抵受感情上的痛苦。
所以,耶和華能夠幫助你舒展心靈去容納不合作的配偶。由於知道自己正謹守上帝的誡命而取悅他,你能夠享有內心的安寧。
的確有效!
值得慶幸地,雪莉和艾倫結束分居而復合已將近10年。夫婦二人雖非完美,卻努力實行聖經的教訓。「有時我會故態復萌,」艾倫承認。「但我繼續努力改善。」
同時,雪莉也努力避免反應過激。「你必須學會接納別人的特點,」雪莉說。「這是他的個性。你不能將他的每一樣特點都徹底改變——正如我的弱點也不能徹底改變一樣。」老實說,雪莉獲得了一個重要的結論;要寬恕微小的過失。(馬太福音18:21,22)「我看到艾倫對我的態度改變有良好反應,」雪莉回憶分居之前的七年不和而不得不承認說,「我不禁想道,『為什麼我不早些這樣行呢?』若然,那幾年的日子就易過得多了。」
因此不要期望配偶接近十全十美。即使是最佳的配合,婚姻仍然帶來『肉身的苦難』。(哥林多前書7:28)要勇敢地正視難題而非輕舉妄動地分居或離婚。a要加強你個人的決心去謹守上帝的律法,這樣你便會體驗到詩篇119:165的確所言不虛:「愛你[上帝]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
[腳注]
a 聖經的確容許人以性不道德為理由與配偶離婚,使清白的一方有自由再婚。(馬太福音19:9)若干嚴重的理由也可能導致分居,可參看本刊的姊妹雜誌《守望台》(英文版)在1963年9月15日刊出的“When Marriage Ties Are at the Breaking Point”一文。
[第12頁的附欄]
「只有在極少數的例子上,例如在結婚時不讓對方知道自己是酒精中毒者或精神病患者,我們才能把造成怨偶的罪咎歸於一方而非雙方共同負擔。」美國加州大學醫學院的伯切勒(Gary Birchler)在對婚姻生活作過相當研究之後作出這項結論。
[第11頁的圖片]
在緊張關頭,你的言詞使情況好轉抑或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