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看來作丈夫的時常讓妻子負起訓練和管教子女的責任。聖經對這問題有何意見?這真的是『妻子』的職責嗎?
的確在很多地方男子認為指導和糾正孩子乃是妻子的事。但聖經卻不贊同;反之它清楚表明夫婦雙方均負有這項責任。——箴言1:8。
當然,一個人應該對多數家庭的環境懷有合理和現實的看法。通常作丈夫的從事世俗職業維持家庭,因此他在日間大部份時間外出。大多數情形作妻子的花大部份時間料理家務,為整家人的幸福辛勤努力。倘若她在夫婦的合夥中是日間經常與子女接觸的一員,則孩子所需的指導和管教自然有很大一部份由她所提供。
然而,令愈來愈多婦女感到憤懣的其實是她們的丈夫在與家人一起時不願分擔訓練子女的責任。
聖經對訓練及管教兒童的意見是明智而有益的。舉例說,我們讀到:「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裡喜樂。」(箴言22:6;29:17)上帝將責任交給父母共同負起。他勸誡兒童說:「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蔑視她。」(箴言6:20;23:22)因此,即使一個男子也許日間要在外工作,他也應當積極關懷以成功的方式教養兒女。他並非僅是個『維持妻兒生活的人』。
可是,他或者在返家時已很疲倦而很想『清靜一下』。因此,在遇到子女們常有的難題時,他也許輕易地對妻子說,『你處理這事吧。你整天與他們一起,因此你會知道什麼最適合他們』。或者妻子能夠這樣行,正如她在日間所為一般。然而當她的丈夫在家之時,他有什麼理由不與她合作訓練子女呢?這是他做得到的一件仁愛及體貼的事。
再者,丈夫既身為一家之主,在指導與糾正子女方面上帝將領導之責交託給他。上帝的道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耶和華]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6:4)聖經並將來自耶和華的有益管教比作一位屬人父親用心良苦的管教,一種使兒女產生尊敬及結出平安果實的管教。——希伯來書12:7-11。
但這並不是說父親一返回家中,全部責任便由他負起。不,聖經並沒有將責任按照每日的鐘點加以劃分。丈夫和妻子要齊心協力共同分擔責任,並應該互相體貼。他們應當承認根據聖經他們負有共同責任,在可能範圍內隨時協助及引導兒女。(申命記11:18-21)夫婦若在這方面合作,則多數能產生快樂及成功的結果。兒女無疑能夠從父母雙方的仁愛指導及管教得益不淺。再者,作丈夫的很可能發現妻子沒有感到憤憤不平,反之她由於知道獲得丈夫的愛與合作而心滿意足。
即使在一個『習慣上』讓妻子訓練及管教兒女的社會或國家裡,我們依照造物主在他感示的道中所提出的方式而行仍是明智和有益的。因此,訓練和管教子女並非僅是『妻子的職責』,而是『父母』的職責——父親和母親的共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