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獲得總統特赦
在1945年,我被人視作虔誠的天主教徒。記得一次,為了要實踐一個諾言,我跪在地上由教堂大門爬到壇前。當時我是個酒徒,也是匪幫的成員。交朋友很容易,因為我花錢很爽快。我靠買賣贓物為生。每星期可得10,000披索那麼多錢。難怪我這樣闊綽!我住在馬尼剌的巴力巴力區,在那裡頗受人敬重。
人們羨慕我是「猛漢」!但在不遠另有一名「猛漢」,視我如同敵手。一天,我們兩幫人打起來,我一槍把敵手射死;他的黨羽四散,我至高無上了。這是1947年的事。
不過,我這時得避開警方,於是我逃到馬尼剌以南的加維特去。警方懸賞1,000披索逮捕我,這一筆錢足夠使一個密友出賣我。1949年五月,我被拘捕;1951年五月一日,我被判終身監禁。
在門丁魯巴監獄的生活
次日,我帶著手銬被押解到里索門丁魯巴國家監獄去。抵達後,我自己的衣服給拿走了,只有監獄制服給我穿。我的號數是11481-p。一進了監獄,就覺得很不自然。我知道我是活著的,但好像是囿於洞穴之內似的。其他囚犯簡直好像禽獸。我尤其憎恨他們怎樣迫使新入獄的少年做出同性戀的劣行來。我滿心同情那些受害者,發誓再不會佔人的便宜,也不會迫害別人。於是我鼓起勇氣,向上帝禱告,求他使我能夠抵受現在周圍可怖的情形。
門丁魯巴監獄長准予崇拜自由,那裡有許多不同的團體舉行集會。我相信一切宗教都是來自上帝的,所以我時而參加這個聚會,時而參加那個聚會,足足有六個月的時間。可是,我觀察到他們的行為和習慣,確定這些宗教並沒有真理。使我大大反感的就是,有些團體居然帶著貌美的少女來,吸引人參加他們的聚會。這會挑逗起那些囚犯,使他們在事後做出污穢的事來。
最後,我去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他們教人的方式給我很深的印象。資料直接出自聖經,使我學到許多東西。上帝的名字尤其使我感到興趣。後來,我獻了身給耶和華,並且在1953年受浸。我開始向門丁魯巴其他囚犯和職員傳道。有幾個人願意聆聽,漸漸的,監獄內有好幾個人成為了見證人。
我們在對國旗敬禮一事上遇到難題,因為我們的良心反對我們這樣做。有一次,我們因此要忍受單獨禁錮的滋味。但是,一天早上,全部數千名囚犯都被召集到廣場上去。國旗升起,除了當時那20位見證人以外,人人都向國旗致敬。
那時大雨傾盆而下,所有囚犯都急忙跑去避雨。只有我們見證人仍在雨中立著,因為不曾准許我們離去。後來,獄長叫了我們來,追問為什麼沒有像其他囚犯一樣走避,卻仍立著,弄得全身濕透。我們解釋說,我們雖然不向國旗敬禮,這並非說我們不尊重它。我們不過將敬禮的舉動視為一項宗教儀式罷了。從那時起,當局將我們在這件事上的立場更了解一點。
在1957年,門丁魯巴監獄幾乎天天都受到匪幫打鬥的暴動所震撼,匪幫的名稱有的叫「OXO」,有的叫「色色」(Sigue-Signe)。為了要維持和平秩序,監獄當局特別選出那些行為紀錄堪作模範的人,給予委派。我奉派成為獄吏囚犯,亦即一名負責監管其他囚犯的囚犯。由於我執行任務時很負責任,我得到報酬,被選派調到巴拉望島的伊華力囚犯隔離區裡去。
在伊華力監獄的生活
在伊華力,有另一件任務託付給我做——我做了那800名居留者的膳食長。我接收食物供應,然後監管烹飪及督導飲食分配。當局覺得我的行為頗好,因為囚犯對於我的管理很滿意,而先於我擔任這個職位的幾個人則被謀殺了。
一天,伊華力的監督問我為什麼囚犯都對我這樣滿意。我對他說,我是一位耶和華見證人,在工作上實行聖經的原則。從那時起,他愈發信任我,並給我更大的自由向居留者傳道。結果,我同大約13人主持研經班。不久,我與當地的波多便沙小組的見證人取得接觸,於是有一位耶和華見證人來協助我們在伊華力主持經常的聚會。
我在伊華力居留的時候,風聞將有一個國際大會在馬尼剌里索紀念球場於1963年八月舉行。時維1963年七月一日。我受了浸足足十年,但從未能參加過見證人的大會。我又憂愁又不安。當晚,我終夜為大會費思,不能成寐,於是禱告,祈求上帝指示我參加大會的辦法。
釋放
一晚,我致函當政的菲律賓總統,麥加柏皋先生,請求總統予我特赦,好叫我能夠參加大會。七月卅日,他的覆函上寫著這美妙的話:「本人允你所請。」我高興得淚水直流。八月十日,我得釋放。八月十五日,我跟家人重聚。八月十七日,我們全家都和成千上萬的基督徒弟兄一起參加國際大會。那時的喜樂,千言萬語亦不足以形容。上帝對我太仁慈了。
大會過後,我能夠自由自在地從事對耶和華上帝的服務。我雖有坐牢的案底,卻也能夠找到職業,贍養家人,執行基督徒男子的義務。現時的雇主知道我坐過監牢,但也知道我如今是個基督徒;所以他們信任我完成工作。
在小組裡,我漸漸進步,成為了一位長老。我的人生目標,就是要繼續與內子和兒女盡心事奉耶和華。我們的希望,就是要受耶和華悅納,並要得蒙他的祝福而生活在快將來臨的地上樂園裡。——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