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揚好消息——全個家庭
1 一個獻了身的家庭完全投入神聖服務當中——不論父母、兒女都盡性事奉上帝——是對耶和華偉大聖名的一項讚美。我們很高興見到在耶和華普世子民的會眾當中,有許多這樣的家庭。
2 當然,父親有首要責任照顧家人的靈性需要。(林前11:3)憑著妻子和兒女的合作,他的家庭能對別人造成很大影響。(太5:16)這種合作的態度可以在哪方面顯明出來呢?
父母在這方面帶頭
3 許多時候,父親也許是位長老或服事僕人。這意味到除了家庭的事務之外,他要把部分時間和注意力用來處理會眾的事宜。父親有責任要把足夠的時間分配給家人,以免忽略家庭。這也許並非總是很容易,因為他要在有限的時間裡照顧許多事情。但由於家庭是他的基本責任,他應該經常撥出寶貴的時間,和家人一起研讀,參加外勤服務,出席聚會,從事合適的消遣。有時,環境和其他責任也許使父親的時間表有變,但如果他能每月和家人一起從事外勤服務,他的報酬將會何等豐富!
4 妻子的合作也是不可或缺的。藉著在服事職務方面訓練兒女,她能夠以一種極為重要的方式補充丈夫的不足。她堪為楷模的熱心和敬虔態度對兒女有很大影響,能幫助他們對服事職務的價值體會日深。——提後3:14,15。
5 關於父母中只有一方負起屬靈責任,但卻成功地訓練兒女從事服事職務,我們有許多優良的例子。由於他們母親或父親的卓越榜樣,許多年輕人已經採取堅定的立場擁護真理,甚至參加全時的服事職務。
兒女的責任
6 兒女又有什麼責任?雖然耶穌是上帝完美的兒子,但在他仍是個年幼的孩子時,他卻順服父母的指引和教導。(路2:51)因此,如果父母作出安排,全家一起花時間執行服事職務,兒女就有義務和父母合作,以此表現他們的敬虔效忠。——弗6:1-3。
7 全家一起從事崇拜——研讀、參與外勤傳道、出席聚會——使家庭圈子裡有更強的愛心和團結繫索。在這方面,父母和兒女都要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