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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19章注釋

約翰福音

第19章注釋

19:1

鞭打 羅馬人把罪犯送去在木柱上處決之前,通常會先執行鞭刑。彼拉多聽到猶太人不斷高呼要處死耶穌、釋放巴拉巴,就因壓力而妥協了,於是「命人把耶穌押去鞭打」。(太20:19;27:26)執行鞭刑所用的最可怕的一種刑具,在拉丁語裡稱為flagellum,由一個手柄和幾條固定在手柄上的繩索或打了結的皮條組成。皮條上還可能會有尖突的骨頭或金屬,用來加重鞭打的痛苦。

19:2

冠冕 見可15:17的注釋。

給他披上紫色袍子 見可15:17的注釋。

19:3

萬歲 見太27:29的注釋。

19:5

看看這個人! 彼拉多的話看來同時帶著尊重和同情的口吻。他必定留意到,耶穌雖然傷痕累累、體無完膚,卻仍保持平靜,不失尊嚴。《通俗拉丁文本聖經》把彼拉多的話翻譯為ecce homo,這句話成為很多藝術作品的主題。當時那些熟悉《希伯來語經卷》的人聽到彼拉多這句話,可能會想到撒迦利亞書6:12的預言在描述彌賽亞時說的話:「這就是稱為『新芽』的人。」(又譯「看看這個人,他就是稱為『新芽』的人」。)

19:7

我們有自己的法律 猶太人看出他們無法利用政治罪名陷害耶穌,就轉而利用宗教罪名指控耶穌犯了褻瀆罪,他們這樣做就暴露了自己的真正意圖。幾個小時前,他們在公議會就是以這個罪名控告耶穌的,但對彼拉多來說,這是一項新的指控。

19:11

上面 又譯「天上」,直譯「從上面」。這裡譯作「上面」的希臘語詞是aʹno·then,在雅各書1:17;3:15,17譯作「從上頭」。同一個希臘語詞也出現在約翰福音3:3,7,在那兩節經文裡既可譯作「再次(重新)」,也可譯作「從上頭」。(另見約3:3的注釋)

人 直譯「那個人」。看來耶穌想到的也許不是某一個人,例如加略人猶大,而是所有需要為殺害他一事分擔罪責的人。這包括猶大、「那些祭司長和整個公議會」,甚至包括被宗教領袖勸服而要求釋放巴拉巴的「民眾」。(太26:59-65;27:1,2,20-22;約18:30,35)

19:12

凱撒的朋友 「凱撒的朋友」是個榮譽頭銜,通常會授予羅馬帝國的行省總督。但在本節經文,猶太宗教領袖看來不是把「凱撒的朋友」用作榮譽頭銜,而是藉此暗示,要是彼拉多釋放耶穌,就可能被指控犯了縱容顛覆分子的罪。當時的「凱撒」是提比略。眾所周知,這個羅馬皇帝一旦懷疑誰對自己不忠就會把誰處死,連高官也不例外。塞揚努斯就是一個例子。他是禁衛軍司令,曾被正式授予「凱撒的朋友」這個稱號。塞揚努斯的地位可以說僅次於提比略。彼拉多跟位高權重的塞揚努斯關係密切。在塞揚努斯大權在握期間,彼拉多一直受到他的保護和扶持。但在公元31年,提比略跟塞揚努斯反目。提比略指控他煽動叛亂,並下令處死他和許多支持他的人。這件事就發生在耶穌被帶到彼拉多那裡之前不久。因此,撒都該派的人要是向皇帝告狀(特別是他們威脅要指控彼拉多「不是凱撒的朋友」),彼拉多就可能性命不保。彼拉多已經惹惱了猶太人,肯定不想再跟他們有任何衝突,更不想被指控對皇帝不忠。所以,彼拉多明知耶穌是無辜的卻仍然判處他死刑,看來就是由於懼怕提比略這個多疑的皇帝。

凱撒 見太22:17的注釋。

19:13

審判座 見太27:19的注釋。

鋪石地 這個地方「希伯來語叫迦巴大」。「迦巴大」詞源不詳,意思可能是「小山」「高地」或「開闊的地方」。這個地方的希臘語名字是Li·thoʹstro·ton(「鋪石地」),指的是用石頭鋪成的地面,可能是沒有裝飾的,也可能是帶有裝飾的;有些學者認為,「鋪石地」上也許有馬賽克鑲嵌圖案。「鋪石地」的位置可能在大希律王王宮前一個開闊的地方,但有些學者認為可能是在別的地方。「鋪石地」的具體位置不詳。

希伯來語 見約5:2的注釋。

19:14

預備日 每週安息日的前一天都稱為「預備日」,猶太人會在這一天為安息日做準備。(另見可15:42的注釋)約翰的福音書還補充說,這一個預備日是在「逾越節期間」的。本節經文提到的時間是尼散月十四日上午,耶穌就是在這一天受審和被殺的。逾越節開始於前一個傍晚,而正如其他福音書記載的,耶穌和使徒們在那個晚上已經吃過逾越節的晚餐。(太26:18-20;可14:14-17;路22:15)基督確實完全遵守了摩西法典,包括在尼散月十四日守逾越節。(出12:6;利23:5)這一天過後就是為期七天的無酵節,人們會在這一天為無酵節做準備,而由於逾越節和無酵節是緊挨著的,整個節期有時合稱為「逾越節」。(路22:1)因此,公元33年的這一天可說是「逾越節期間的預備日」。尼散月十四日之後的那一天,無論是一週的第幾天都是安息日。(利23:5-7)公元33年猶太曆尼散月十五日碰巧也是平時的安息日,因此這個安息日是雙重的安息日,也就是「大安息日」。(另見約19:31的注釋)

大約是中午12點 中午12點,直譯「第六個小時」。(有人認為這個記載跟馬可的記載互相矛盾,因為馬可說耶穌是在「上午9點」被釘在木柱上的。關於為什麼會有這個差異,另見可15:25的注釋)

19:17

耶穌自己扛著苦刑柱 根據約翰的記載,耶穌是自己扛著苦刑柱出去的。不過,其他福音書(太27:32;可15:21;路23:26)都提到,士兵強迫一個叫西門的昔蘭尼人服役,要他把耶穌的苦刑柱扛到行刑的地方。約翰的記載有時很精簡,而且他通常不會重複其他福音書已經提過的事。因此,約翰在這裡沒有提到西門被迫扛苦刑柱這個細節。

苦刑柱 見太27:32的注釋;詞語解釋「苦刑柱」。

骷髏頭 又譯「髑髏地」。這裡用的希臘語詞組是Kra·niʹou Toʹpos,用來翻譯中文譯作「各各他」的希伯來語地名。(另見本節經文的注釋:各各他;關於希伯來語一詞在《希臘語經卷》中的意思,另見約5:2的注釋)

各各他 源自一個在「希伯來語」裡意思為「骷髏頭」的詞,即gul·goʹleth。(參看士9:53;王下9:35,在那兩節經文裡gul·goʹleth譯作「頭骨」。)在耶穌的時代,這個地方位於耶路撒冷的城牆外面。儘管各各他的具體位置尚無定論,但有人認為一個合理的推論是,其遺址位於聖墓教堂所在地附近。(另見附錄B12)聖經沒有說各各他位於山上,但提到有些人從遠處看到耶穌被處決的情形。(可15:40;路23:49)

19:19

苦刑柱 又譯「行刑柱」。(另見詞語解釋「木柱」「苦刑柱」)

19:20

希伯來語 見約5:2的注釋。

拉丁語 這是聖經唯一一次明確提到拉丁語的地方。在耶穌的時代,拉丁語是管轄以色列地區的羅馬官員所用的語言。拉丁語出現在當時的官方銘文裡,但不是平民百姓日常使用的語言。約翰福音19:19記述,在耶穌基督被處決時,彼拉多在耶穌頭上安了一個寫明罪狀的牌子。看來正是因為當時通用的語言不止一種,牌子上的罪名是用羅馬的官方語言拉丁語,以及希伯來語和希臘語(古希臘共同語)寫成的。《希臘語經卷》中有一些詞和詞組是源自拉丁語的。(另見詞語解釋「拉丁語」以及「馬可福音簡介」)

19:23

拿了他的外衣,分成四份 見太27:35的注釋。

19:25

他母親的妹妹 見可15:40的注釋。

克羅巴 聖經只有在這裡提到這個名字。很多學者認為,克羅巴跟馬太福音10:3、馬可福音3:18、路加福音6:15和使徒行傳1:13提到的亞勒腓是同一個人。聖經的其他例子也表明,一個人有兩個名字並不罕見。(參看太9:9;10:2,3;可2:14)

19:26

他喜愛的那個門徒 指的是耶穌特別喜愛的一個門徒。約翰福音五次提到這個門徒,說他是「耶穌喜愛的」或「耶穌對他感情特別深」,這裡是第二次提到他。(約13:23;20:2;21:7,20)一般認為,這個門徒就是使徒約翰。(另見約13:23的注釋)

婦人 在原文,這樣稱呼母親並沒有不尊重的意思。

19:27

他對那個門徒說:「看,她是你的母親了!」 出於愛和關心,耶穌把母親馬利亞(當時顯然已經是個寡婦)託付給他喜愛的使徒約翰。(另見約13:23的注釋)毫無疑問,耶穌關心的不僅是馬利亞在身體和物質方面的需要,更是她在心靈方面的需要。使徒約翰已經表明自己信從耶穌,但沒有證據顯示耶穌的弟弟們當時已成為信徒。(太12:46-50;約7:5)

19:29

酸酒 見太27:48的注釋。

牛膝草的枝條 在《希臘語經卷》裡,傳統上譯作「牛膝草」的希臘語詞hysʹso·pos只出現過兩次,也就是在本節經文和希伯來書9:19。關於約翰福音19:29提到的到底是哪一種植物,學者有不同的看法。有些學者認為,這裡說的植物就是《希伯來語經卷》常常提到的「牛膝草」(利14:2-7;民19:6,18;詩51:7),而很多人認為後者就是墨角蘭(學名:Origanum maru;Origanum syriacum)。以色列人在埃及守逾越節時,就是拿「牛膝草」把祭牲的血塗在兩邊門柱上和門楣上的。(出12:21,22)既然守逾越節都會用到牛膝草,因此有人指出,在耶穌被處決的時候,應該不難找到這種植物。另一些學者則認為,墨角蘭的枝條不夠硬,承受不了浸滿酸酒的海綿的重量,而且這種枝條也不夠長,無法用它將海綿遞到耶穌嘴邊。但有一種看法是,這裡說的可能是綁在稈子上的一束墨角蘭,用來把海綿遞到耶穌嘴邊。這個看法跟平行記載馬太福音27:48和馬可福音15:36一致,那兩節經文說,浸透酸酒的海綿是綁在「稈子」上的。(另見詞語解釋「牛膝草」)

19:30

斷了氣 直譯「交出了普紐馬」。譯作「氣」的希臘語詞是pneuʹma(普紐馬),在這裡可以指「氣息」或「生命力」。平行記載馬可福音15:37和路加福音23:46也支持這個理解,因為那兩節經文都用了希臘語動詞ek·pneʹo(直譯「呼出[氣]」)。有人認為,譯作「交出」的希臘語詞表示,耶穌主動停止掙扎求生,因為一切都已經「成了」,他的任務已經全部完成。的確,耶穌甘願「傾盡生命,死而後已」。(賽53:12;約10:11;另見詞語解釋「魯阿;普紐馬」)

19:31

預備日 每週安息日的前一天都稱為「預備日」。猶太人會在這一天為安息日做準備,包括預備額外的食物,以及完成那些無法等到安息日之後再做的事。這一次的預備日正好是尼散月十四日。(可15:42;另見詞語解釋「預備日」)根據摩西法典,「屍體」一定要「當天」埋葬,「不可整晚都留在木柱上」。(申21:22,23;參看書8:29;10:26,27)

那個安息日是大安息日 尼散月十五日(即逾越節之後的那一天),無論是一週的第幾天都是安息日。(利23:5-7)如果這個特別的安息日碰巧也是平時的安息日(即猶太人一週的第七天,從星期五的日落開始到星期六的日落結束),這一天就是「大」安息日。耶穌去世後的次日就是這樣一個大安息日,而耶穌是在星期五被處決的。從公元31到33年,只有公元33年的尼散月十四日正好是星期五。由此可見,耶穌是在公元33年尼散月十四日犧牲生命的。

打斷犯人的腿 在拉丁語裡,這種殘忍的刑罰稱為crurifragium。在本節經文提到的情況下,這樣做看來是為了使苦刑柱上的犯人快點死去。掛在苦刑柱上的人本來就很難呼吸。如果雙腿被打斷,他們就不能再用腿撐起身體來呼吸,無法減輕肺部的壓力,結果會窒息而死。

19:36

他的骨頭一根也不折斷 這句話引自詩篇34:20。在設立逾越節的安排時,關於當晚要宰殺的羊羔(綿羊羔或山羊羔),耶和華吩咐說:「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以折斷。」(出12:46;民9:12)保羅稱耶穌為「我們逾越節的綿羊羔」,而跟逾越節的習俗以及詩篇34:20的預言一致,耶穌的骨頭一根也沒有折斷。(林前5:7;約1:29的注釋)儘管羅馬士兵看來一般都會打斷苦刑柱上犯人的雙腿(也許是為了使犯人快點死去),關於耶穌的這個預言還是應驗了。(另見約19:31的注釋)士兵的確打斷了耶穌身邊兩個犯人的腿,但他們見耶穌已經死了,就沒有打斷他的腿。不過,有一個士兵用矛刺了他的肋旁。(約19:33,34)

19:38

亞利馬太 見太27:57的注釋。

約瑟 見可15:43的注釋。

猶太人 看來指猶太宗教領袖。(另見約7:1的注釋)

19:39

尼哥德慕 只有約翰提到,尼哥德慕跟亞利馬太的約瑟一起為安葬耶穌做準備。(另見約3:1的注釋)

一大袋 直譯「大約100磅」。這裡直譯為「磅」的希臘語詞是liʹtra的複數形式。一般認為,這個重量單位等同於羅馬磅(拉丁語是libra),而1羅馬磅約為327克。因此,這裡說的一大袋香料重約33公斤。(另見附錄B14)

用……混合的香料 有些抄本寫的是「一卷……」,但早期的權威抄本支持正文的譯法。

沒藥 見詞語解釋。

沉香 這個名稱可以指一種含有芳香物質的樹,聖經時代的人會用這種物質來做香料。(詩45:8;箴7:17;歌4:14)尼哥德慕帶來的沉香看來跟《希伯來語經卷》提到的沉香一樣,指的就是沉香木製品。在處理遺體時,磨成粉的沉香會跟沒藥一起使用,作用可能是蓋過屍體腐爛的氣味。大多數聖經評注家都認為,聖經提到的沉香樹就是學名叫Aquilaria agallocha的樹。這種樹現在主要生長於印度及鄰近地區,樹身可以長到30米高,樹幹和樹枝的芯都富含樹脂和芳香油,可製成昂貴的香料。這種樹的木頭腐爛時看來香味最濃郁,所以人們有時會把木頭埋在地裡,以加快腐爛的過程。木頭被磨成細膩的粉末後,就作為「沉香」出售。不過,有些學者認為,本節經文提到的「沉香」指的是現在學名為Aloe vera(蘆薈)的植物,但人們使用蘆薈不是因為它有香味,而是因為它有保健功效。

19:41

墓穴 見太27:60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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