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期五應該吃肉嗎?
許多世紀以來天主教徒在星期五一向禁止吃肉。這是教會的律法。許多人都真心相信這是天主的律法。可是現在情形已改變了。
其實星期五不吃肉的規例僅在1,100年前才制訂的。教皇尼古拉斯一世(858-867)制訂了這條規例。天主教徒認為遵守這項規例重要到什麼程度呢?
天主教會認可的一份出版物聲稱:「天主教會說天主教徒若明知故犯地在星期五吃肉而不能舉出充分的豁免理由便是犯了大罪。」該書並且補充說:「教會說人若在死時帶有未經懺悔的大罪,便會入地獄。」——《電台答覆》(1938)。
因此虔誠的天主教徒都小心避免在星期五吃肉。他們真心相信若不服從這條禁令便會在烈火的地獄中受永刑。
可是後來在1966年初,教皇保祿六世授權給各國的教會主管人,他們認為適當便可以在本國修改吃素的規例。教皇的這項行動是遵照第二次梵蒂岡會議的建議而採取的。於是,星期五不吃肉的規例便在一國復一國中——法國、加拿大、意大利、墨西哥、美國等——相繼廢除了。
所生的影響
這件事對許多虔誠的天主教徒所生的影響可說是極具破壞性。「這麼多年來我一直以為吃肉是犯罪的,」美國中部一位家庭主婦解釋說。「現在我忽然發現這並不是犯罪了。這真是令人大惑不解。」
倘若你是個天主教徒,你能夠了解何以教會一向認為是「大罪」的行為竟會忽然被嘉許嗎?倘若在五年前是犯罪的行為,何以在今日又不是呢?許多天主教徒都無法了解。
有人問加拿大的一位女子對她教會的改變有何感想,她回答說:「我不知道。也許你可以告訴我,他們究竟怎樣處理那些因星期五吃肉而被打入地獄的人呢?」
不僅少數天主教徒提出這種疑問。教義的改變使他們對教會的信心發生動搖。倘若你一向聽信教會所說認為某件事是得救的重要條件,但現在教會卻說這是不必要了,你豈不會也發生同樣感想嗎?你豈不會對教會的其他教訓也發生疑問嗎?
可是,天主教會並沒有完全改變它對星期五禁吃肉一事的立場。甚至現在,天主教徒在耶穌的「受難星期五」仍然禁止吃肉。此外,有些地方在封齋期內的星期五也不許吃肉。
可是,為什麼認為在「受難星期五」吃肉是犯罪,但在年中其他的星期五又許可吃肉呢?有思想的人均不禁納罕。
許多人開始對這種教訓和教會其他教義的根據提出疑問。特別使他們感覺困惱的是他們得不到滿意的解答。
詞窮理屈
教會無法用聖經解釋其立場顯出一件重要的事實:天主教會的教訓並不是以上帝之道為根據的。反之,它的信仰和儀式只是以毫不穩定的人為傳統為根據。
在星期五禁止吃肉的事上更是信而有徵。因為,你查遍聖經也找不到一處說上帝曾吩咐基督徒在年中的任何星期五或其他日子不可吃肉。這並不是上帝的誡命。事實上,天主教出版的《新經全集》說吩咐人『戒避天主所造叫人謝恩領受的食物』乃是離棄真道的一項證據。——提摩太前書4:1-4。
因此許多尋求真理的人正看出天主教會並沒有緊守上帝的道。他們不禁懷疑任何不緊守真理的宗教是否值得他們信任和支持。
可是今日還有其他令教徒感覺不安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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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因星期五吃肉而被打入地獄的人會有什麼遭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