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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1973
《警》73 3/8 7-9頁

監獄能夠達成目的嗎?

不以監獄為懲罰去阻止人犯罪的觀念沒有真正的功效。事實上,犯罪反為增加了。

曾經被判入獄的人也未能自其得益。許多時,監獄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這件事很富於諷刺性,因為社會囚禁犯人是因為他是個害群之馬,可是由於監獄的悲慘狀況,犯人往往變得更壞,釋放返回社會之後很易又重返獄中,而且刑期更長!

在較近時候,監獄的基本觀念已發生了頗大變化。若干誠懇的改革家提倡監獄生活的主要目的是要改造囚犯,使其獲得『新生』。他們認為囚禁本身已有足夠的懲罰作用,因此無須像以前一般對犯人加以身體的虐待而使其受苦。

歷任二十七年的前任美國聯邦監獄長賓納論及這種取消體罰的新觀念說:「聯邦監獄的官員嚴禁運用任何是以構成體罰或類似的直接行動。他們之取消這種行動部分是因為它不受歡迎,同時也因為它比褫奪特權、改變工作或取消一次珍現的訪問效果更少。」

不合作的犯人也會失去可以早些假釋的『好行為信用,』結果使刑期加長。當局認為犯人對這種喪失的恐懼可以導至好行為。

可是除了嚴正殘酷的虐待和改善生活情況之外,囚犯的新生以什麼為基礎呢?據云是要以適當的教育使囚犯改過遷善,包括訓練犯人一種新工作技能,使其出獄之後能成為社會中更有用的分子。

這是實際發生的情形嗎?現代監獄有實現這些目標嗎?

監獄的情況

現在的監獄情況無疑己比一、兩世紀前的恐怖情形大為改善。可是,此中情況真的對人有良好影響而助人改善其思想、態度嗎?

美國麻薩諸塞州的參議員布洛嘉聲稱:『監獄的情況往往使人墮落和失去人性。』田納西州的眾議員安得遜聲稱:「美國的懲罰制度是國家的恥辱。」

前往西維珍尼亞州監獄視察的聯邦權威人士稱之為「一團糟,」和「監管上的惡夢。」監獄裡的暴力幾乎達到無法控制的地步。吸毒和酗酒非常流行。一位檢察官論及這所監獄說」將一個人送入這間監獄是全無意義的,因為他出來時會比以前更壞。」

三藩市《紀事報》曾報導一個事例,有一位耶和華見證人為了不願參加戰爭而被判入獄。這位愛好和平的人有一天看到另一個監倉發生騷動。後來,獄卒前來毆打囚犯,包括見證人在內!報章報導說:「他們扼住他的喉嚨打他,然後將他推往走廊一端,在那裡將其他囚犯『作殘酷和慘無人道的毆打,以致他目不忍睹』和轉過頭去。」見證人指出一位獄卒用棍棒打他眼部。然後他被單獨囚禁,沒有醫藥照顧,雖然他根本沒有參加騷動。

同時,由於囚犯缺乏異性安慰,同性戀遂蔓延於男子監獄中,女性監獄也盛行女同性戀。輪姦同性極之普遍,《在我選擇監獄》一書中,一位前任聯邦監獄官論及這件事說:「尚未有人對此難題提出決策。」

加拿大溫莎市的《星報》報導二十三位法官在調查難題之後對於發現的真相「大為震驚。」報章聲稱:「以前的囚犯向管理委員會報告,在差不多全國所有監獄中,青年男子入獄不久便幾乎無法避免受到侵犯。『這些事經常發生,』過了十三年年獄中生活的田立特說。『我曾見過青年男子一晚復一晚被三、四名舊犯人押玩。』」

對於女性,監獄生活也使其道德墮落。行動的限制、獄中生活的瑣事、生活秩序的嚴格規定、親人會晤的稀少、性不道德的威脅等,在在均能使人極度沮喪。

印度前總理尼赫魯的妹妹克利雪娜談及她在多年前為了政治問題而入獄的經驗說:「我發現其中毫無人情味。我們所受到的無禮呼喝。充滿壓迫的氣氛,有時令人難於忍受。」她指出這種生活「充滿威嚇、強暴、卑鄙和貪污;你會一方面聽到咒罵,一方面見到諂媚。敏感的人會變成神經緊張而達到精神崩潰的邊緣。」

至於被兒童法庭送往拘留中心的兒童,1971年七月廿七日的《紐約時報》報導說:「在拘留中心裡他與犯了殺人、搶劫、襲擊等罪行的兒童一起關禁。同性戀非常流行。為了解決一項難題,法庭將他投入一處製造更多難題的地方。」

改造囚人功效如何?

很顯然地,這種種情況對於改造一個人毫無貢獻。可是那些新生計劃,例如教導犯人學習新技能之類,又如何呢?它們能夠抵消其他不良影響嗎?

監獄官員們一致認為,不能。他們坦白承認犯人只學到很少有用的技能,而且監獄中的工作是沉悶單謂的,差不多完全沒有健全的計劃去改善囚犯的心理狀態,而這正是改造的關鍵。

1971年九月十八日的《紐約郵報》引證美國高等法控大法官伯爾格的話說:「今日很少監獄能給予囚犯以最低限度的教育或職業訓練,使其回到社會時能成為有用而自給自足的人。」

英國的《衛報週刊》刊出一封,由一位不久之前已因服刑期滿獲釋的囚犯寫來的信,他說:「監獄過度擠逼,衛生設備不週,以致『污穢』到難以形容。……被判入獄是一種屈辱、墮落,使個人的自尊心和性格均受到損害。……這絕不是一段改造時期,也不能防止犯人重蹈覆轍。」

各方面的證據均支持這項言論。現代監獄並不能防止犯罪,從最近世界各地罪行的『爆炸』可以見之。監獄的情形未能如改革家們所期,它們並沒有使囚犯獲得新生,重回社會後成為更有用的人。正如《美國新聞及世界報導》在1971年九月廿七日所說;「監獄之不能改造囚犯有統計為證,因統計透露約有百分之80的『重罪』是『積犯』所為。」

[第8頁的精選語句]

英國一名以前的囚犯說:『定讞入獄絕不是一段改造時期也不能防止犯人重蹈覆轍。』

一本新聞雜誌說:「約有百分之80的『重罪』是『積犯』所為。」

[第8頁的圖片]

送往懲教中心的兒童時常被投入一種導致更多難題的情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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