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所在之處
今日不少人感到生活在其中的社會有如戰場一般。因為罪案如此之多,以致他們一離家出外即感到非常恐懼。
美國一項蓋洛普民意調查顯示,百分之45的美國人聲稱他們晚上不敢在住宅附近散步。居住在大城市的婦女據說四人之中有三人入黑即不敢外出。美國人在一切社會難題中將犯罪列在首位,失業和物價高漲也不及它嚴重。他們這種看法有良好理由嗎?
麻省理工學院的一項調查表明他們有理由如此行。調查發現在美國各城市中,被謀殺的人數增加得如此迅速,以致「1974年在美國城市出生的男孩死於凶殺的可能性高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美軍戰死沙場的可能性。」你也許認為難於置信,但情勢確是這麼嚴重!
在1974年,美國有20,500人被凶殺,比九年前(1965年)的數目超出一倍以上!照這樣的比率增加下去,在1980年代初期便會有40,000宗以上的凶殺案。因此,在1980年代,只要六年或七年的時間,在美國遭人凶殺的犧牲者便會超過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292,131名陣亡兵士的數目!
毫無疑問地,犯罪對人們生命的威脅是十分真實和與日俱增的。
各種罪行在普世激增
可是,危險不僅限於凶殺,強姦、毆打、搶劫或偷盜等事亦然。這些罪案甚至比凶殺增加得更快!
1974年發生於美國的罪案比1973年激增百分之17,成為歷來最高的增加率。但在1975年的第一季卻比1974年同期增加了百分之18!美國首席檢察官將這種增加稱為「生活的恐怖事實之一,而我們卻不得不將之視為正常。」
大城市固然是最危險的地方,可是罪行增加已迅速蔓延至郊區和鄉村地方。1974年,發生在郊區的罪行增加了百分之20,在鄉村增加了百分之21。在1975年的為首三個月,介於10,000和25,000居民之間的城市僅是劫案一項便激增了百分之53!
美國在1974年據報發生了一千萬宗罪案,昨年可能接近一千二百萬宗。但據說這僅是冰山的尖端而已。調查局所作的調查顯示,每三宗嚴重罪行有兩宗以上是沒有報案的。為什麼呢?主要是因為事主認為報案無濟於事。
調查局經過調查所得的驚人結論是:美國一年發生三千七百萬宗嚴重罪行,比報案數目超出三倍以上。這項統計透露平均每分鐘有七十宗凶殺、強姦、毆打或各種盜案,每秒鐘發生一宗以上!
一國復一國經歷到同樣的犯罪浪潮。關於意大利的情況,《衛報》報導說:「在羅馬,似乎沒有一家人是未遭盜劫的。」
法國的《震旦報》說:「這裡的風氣已今非昔比。晚上乘地下火車的忠實人士已不再悠然自得了。他們行色忽忽。……行在街上時頻頻四圍張望。」
保護——今日人們的渴求
人們今日最關心的事之一是自己生命、財產的安全。從紐約一位商人的評論可見一斑,他說:「我在30年前開業時所擔心的僅是利潤;現時我最大的擔心是渡過一日而不致被劫或喪命。」
在肯塔基州路易斯維,一間餐館東主在六個月內遇劫三次,以致不得不僱用武裝護衛員。「結果,得到保護卻散了錢財。」他解釋說。普通市民也採取類似的步驟,紛紛僱用私家保鑣和購買各種安全裝置。
於是防盜警鐘業遂生意滔滔。據報美國現時已有將近6,000間防護裝置製造廠,而五年前卻僅有1,000間!這些製造廠每年貿易額據估計超過10億美元。
許多住宅看來已像堡壘一般。窗門用鐵枝封固,屋外用射燈照明。「我的住宅加上鐵枝,」底特律一位寡婦解釋。「起初有點禁閉之感,但不久便習慣了。」愈來愈多人樂於付出這種代價。
可是許多人仍然害怕離家出外,正如一位加州人指出:「你不敢毫無保護地離開住宅在城中(人口約25,000)太久。恐怕一日未過便會遭人爆竊淨盡了。」因此,在有些城市中,人們出外渡假便要僱用「留守者」看管住宅。
在大多數事例上,犯罪的危險之處是顯而易見的,但事實未必盡然。
意料不到的危險來源?
例如,大多數凶殺案都不是「犯罪分子」如劫匪或竊匪的所為。反之,有三分一以上的犧牲者是和凶手有親屬關係的。另外的三分一則是被朋友或熟人所殺。這意味到被陌生人所殺的事主僅有三分一左右。
值得留意的是,凶殺通常發生於假期時候,例如聖誕節。此外,在以費城的588宗凶殺案為對象的調查中,社會學家和夫根格發現大約有三分二的死者是在週末被殺。關於這點,《現代心理學》雜誌評論說:「在最輕鬆的時候遭人殺害是不足為奇的。此外,那時候我們會和最有可能殺害我們的人在一起:親戚、朋友和買醉的同伴。」你意識到這點嗎?
你也許會驚異地獲悉大多數罪行是什麼人所犯的。那便是年輕人。美國前年差不多有一半(百分之45)嚴重罪行——凶殺、強姦、搶劫等)——是十八歲以下的少年所為。十五歲以下的兒童犯案比二十五歲以上的成年人為多。
甚至年長的犯罪者也害怕青年人。芝加哥一位搶匪說:「這些青年犯罪者是病態的。他們行事沒有動機。」一位在四年被箍頸六次的紐約市民警告說:「提防小孩子,他們是最危險的人。」
白領階級犯罪,例如僱員偷竊,雖不為人所見,但在經濟上所造成的損害卻比傳統的罪行為甚。一位著名的商業犯罪研究家耶士賓說「它使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要附加百分15之多。」可是有組織的犯罪也使我們大受損失,紐約特別檢察官黎澤利聲稱:「我們所花的每一元便有二毛三仙落入有組織犯罪者的囊中。」
不錯,犯罪不僅威脅我們的安全,而且使我們遭受巨量的『無形損失』。可是波士頓市的警察局長戴格拉西亞卻承認說:「我們無法消除或減少罪行。這是我們所力有不逮的。」
何以執法的官員在對抗犯罪的戰爭中挫敗到這種程度呢?一位大城市警官在下文所述的故事也許能幫助你了解事實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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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美國一年發生三千七百萬宗嚴重罪案,相當於向警方報案的數目三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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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你的人最可能是你的親戚和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