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看法?
我們會為所犯的罪受苦嗎?
「他們必然難逃報應!」你曾聽見過有人在遭受傷害不平對待而又無可奈何時說出這樣的話嗎?人們為欺負他們的人逍遙法外而大感憤怒。他們認為這人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我們要為自己的罪「付出代價」嗎?聖經對此有什麼說法?
據聖經所說,我們大家都是罪人。既然人要為罪而受苦,我們大家就都要受苦。我們從第一個祖先,亞當,承受到罪和不完美。(創世記8:21;羅馬書5:12)除了亞當所遺傳的罪之外,我們個人還由於不完美之故而犯了許多,許多罪。——羅馬書3:23;雅各書3:2;約翰一書1:8。
我們為了這些罪而受苦嗎?是的,不錯。使徒保羅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從亞當的時代直至現在,人已體驗到這句話的真理。人已因為罪而受不完美和疾病之苦以至死亡。
罪的另一結果是人與上帝疏遠。耶和華的「眼目清潔不看邪僻。」(哈巴谷書1:13)因此,罪在人和他的造物主之間造成障礙。(以賽亞書59:2;歌羅西書1:21)罪人受苦是由於未能充分享有來自與上帝親密關係的祝福。他們受苦是因為跟從屬人的智慧而非上帝的智慧。今日世上諸多顯然無法解決的難題均是人遠離上帝的結果。——哥林多前書3:19。
耶和華慈愛地定意拯救人類脫離這種處境。他差遣自己的兒子來到地上為我們預備一項贖價。耶穌降世和遭受死亡。但他的受苦是為了我們的罪而非他的罪。(彼得前書2:21,24)由於這項額外慈愛的行動,我們遂有機會終止為罪受苦和活到永遠。正如耶穌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這是否意味到人不再為罪受苦呢?原來,在上帝新規制中充分應用贖價犧牲之前,我們仍會繼續生病和死亡。(啟示錄21:3,4)但那些「實踐信心」的人確已減輕負荷。藉著耶穌的犧牲,他們得以與上帝和好。(歌羅西書1:19,20)換言之,他們與上帝建立了關係。他們可以向上帝禱告和蒙他垂聽。(約翰一書5:14)他們若由於不完美而犯了罪,也能通過耶穌基督向上帝禱告認罪。他們的罪會得赦。(約翰一書2:1,2)同時,他們具有正確知識,這使他們終於獲得永生。甚至死去的人也會被復活而獲得這種機會。(約翰福音5:28,29)這樣,上帝已使那些對他和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實踐信心的人大大減輕由罪所招致的痛苦。
可是,那些固執拒絕接受贖價犧牲和甘作蓄意罪人的人卻獲得嚴重警告。倘若怙惡不悛,則在將臨的「報仇的日子」他們會遭「受刑罰,就是永遠[毀滅]」而沒有復活的希望。(帖撒羅尼迦後書1:9;以賽亞書61:2)這是永久的消滅,亦即永遠完全斷絕生命。
對於那些的確接受耶穌的贖價犧牲的基督徒,這是否意味到犯罪也不成問題呢?絕不然!耶和華仍然憎惡各式各樣的罪。(箴言6:16-19)因此,我們絕不應感覺向誘惑屈服也不要緊,在犯罪之後作有計劃的悔改而藉著基督的犧牲使罪得赦。我們對上帝的愛以及對贖價犧牲的體會應該感動我們採取他對於罪的同一態度。「愛耶和華的當恨惡罪惡。」(詩篇97:10)因此,我們要與體內的犯罪傾向作戰。(羅馬書7:21-23;哥林多前書9:27)那末,我們若因為不完美而犯了罪,耶和華便會饒恕我們。——約翰一書1:9。
此外,聖經表明人會在其他方式上為罪受苦。思念這點會幫助基督徒發展與上帝憎恨罪惡的同一態度。例如人若犯了違反當地律法的罪——如凶殺或偷盜——便要坐牢或受更重的刑罰。——羅馬書13:3,4。
即使罪行不致觸犯當地法律,它也能使人受苦。論到當時的犯罪、不道德行為,使徒保羅聲稱犯這些罪的人「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7)由於盛行「新道德」——在大多數例子上其實是不道德的罪行——以致流行著性病、非意願懷孕、墮胎、婚姻破裂和情緒不安等。不錯,有過這些不愉快經驗的人正為了所犯的罪受苦。
的確,聖經的規律是真實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拉太書6:7)例如,有人也許大發「烈怒」。(加拉太書2:20)後來他在禱告中請求耶和華寬恕。他也許認為自己獲得寬恕了。可是,他要受到良心的痛苦,及向對方負荊請罪的艱難。
較嚴重的罪會導致更困難的結果。請想像一個已婚的基督徒一時受了誘惑而犯了姦淫。當然,他若衷心悔改,耶和華甚至會饒恕這樣的重罪。但請想想這人先在良心上所受的苦!想想他要去見小組中成熟的男性基督徒承認錯誤和請求幫助時的難堪。(雅各書5:13-15)想想這人的配偶所感的煩惱,想想他需要多大努力去逐漸重建在婚姻中的信任與團結——倘若妻子寬恕他的話!在當初若不犯罪便好得多了!
那末,我們是為我們的罪而受苦嗎?無疑是的。由於亞當遺傳的罪,在整個歷史上,人已飽受疾病、死亡,不完美和遠離上帝之苦。甚至在日常生活上,我們也為了所犯的罪而遭受自然的報應。因此,沒有人能「擺脫」罪。可是藉著耶和華上帝和耶穌基督,我們現在已有希望脫離罪的痛苦影響,獲致永生而不再因罪受苦,我們豈不為之而感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