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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1985年
《警》85 1/8 11-14頁

強暴的罪犯怎樣才能改過自新?

《儆醒!》雜誌駐奈及利亞通訊員報導

「我們的監獄……現已成為罪犯訓練所,」奈及利亞的《每日簡報》聲稱。這項聲稱反映出世界多處地方的類似情形。此種說法其實不無理由,因為沒有什麼證據表明監獄生涯真的能使囚犯改過自新。有些人甚至辯稱,嚴刑峻法適足以增加罪犯的敵意,以致更難改過。不錯,許多罪犯承認在獄中可以學到更多犯罪伎倆。新的囚犯跟從積犯學習。

各國政府怎樣應付呢?有些政府認為判以重刑能使罪犯悔改。可是,耶和華見證人卻知道較好的方法。普世各地記錄的實例表明聖經信息在改變囚犯品格方面的效力往往是其他方法不能望其項背的。我們且考慮一下在西非發生的幾個例子。

持械劫匪能幡然悔改嗎?

詹姆斯在學生時代就使同學和教師震驚。他描述自己在當時的行徑說:「我以鄉村拳擊手知名。打架和大麻是我的食物。16歲時國內發生戰爭,使我有更大機會發揮我對暴力的喜好。我參加了叛軍,受訓成為游擊隊員和突擊戰士。在叛軍向敵方發動襲擊時,我喜歡大規模殘殺敵方部隊。

「後來戰爭結束了。像我這樣的人是難以再過正常生活的。我們的家園被毀。我們食不果腹,衣不蔽體,更兼失業。因此我加入持械匪黨,行劫的目標是醫院、學校、銀行和商業辦公室。我們使許多人生活在恐懼中。

「我們雖求教於靈媒和使用符咒以期獲得超自然力量保護,但警方終於逮捕了我們。若干名黨徒,包括我在內,被判入獄。我們在獄中糾合一起,組織叛軍。但計劃終於失敗,黨徒被分別囚禁在不同的監獄裡。後來我們的最高首領——當時最惡名昭彰和最令人恐懼的罪犯——受到處決。這件事使我大起恐慌,於是我向上帝禱告,答應他若使我脫離煩惱,我便一定事奉他。」

可是,這樣的積犯真的能幡然悔改嗎?很可惜,詹姆斯在數月後出獄時竟然忘記了他在禱告中所作的承諾。他解釋說:「我回家之後恢復以往的生活方式。可是,有一天我遇到一個以前的同黨,問他近來有什麼『活動』。他告訴我說他現時正與耶和華見證人研究聖經,並且放棄了犯罪生涯!『他們是什麼人?』我問,他開始向我傳道。於是我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研經班,我發現他們所傳的正是我曾經起誓要事奉的那位上帝。

「不久我意識到自己有改變生活的必要,但看來這樣行是沒有可能的。例如,我觀察到見證人並不吸煙,而我卻對香煙和大麻上了癮。他們若勸我戒煙,我該怎麼辦呢?可是,研究聖經繼續影響我向善,增強我改過自新的願望。我越認識耶和華和他的良善,便越感到有必要清潔自己的生活去事奉他和榮耀他的名。我不斷祈求他給予幫助。

「我的生活逐漸改變。我停止吸煙和放棄暴力犯罪的惡習。可是我的基督徒新品格卻帶來了反對。人們不喜歡見到我『與耶和華見證人一起傳道。』他們由於我不再代表鄉村參加拳賽而大感不悅。因此他們對我嘲笑和威脅,直至一位長者為我出面調停為止。他召集村中父老,勸諭他們不可企圖傷害我。他說:『倘若所有人都是耶和華見證人,村中便沒有麻煩了。你們若堅要和這個人過不去,我就不再為你們排解了。』」

詹姆斯在1973年獻身給耶和華而受了浸,那時他才23歲。現在他已完全改弦易轍,重新做人——成為一位傳道員,努力幫助人調整自己的生活以符合上帝的旨意。——以弗所書4:17-28;哥林多前書6:9-11。

因行為良好獲得恩赦

以下是另一個例子:奧魯菲為了供應武器給盜匪而被判入獄21年。起初兩年,他在獄中行為惡劣,時常欺侮監獄官,甚至攻擊守衛。後來他參加每週在獄中舉行,由耶和華見證人主持的研經班,於是開始改變自己的生活模式。當他將所學得的聖經知識在日常行為上應用出來時,他的品格發生了很大改變。以下是他的敘述:

「監獄官留意到我在行為上已大為改良,於是交給我較重的責任。他們派我管理監獄的藥物,因為藥物時常被監守者自盜。他們也將較大的責任給予成為耶和華見證人的囚犯。」

另一位自新的囚犯是葛特榮。他以前是持械匪黨的首領,在1968年被捕和判刑22年半。他描述導致他改變生活的影響力,說:

「我在監獄中結識了幾位與我同受訓練的人,他們已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他們不再吸食印度大麻,不再偷盜,不再從事暴行或不道德的行為。他們變成溫和、謙卑的人。我無法明白他們怎能作出這麼重大的改變。後來有一天,我聽到一位前來探訪的耶和華見證人傳道員向他們解釋聖經,我也參加他們的研經班。在此之前我一向自認為基督徒。我曾是教會佈道會(聖公會)的會員。可是,使我逐漸改變成為真正基督徒的聖經知識乃是我從這些研經班中學到的。」

由於這兩人的行為特別優良,他們在1981年獲得國家恩赦出獄。他們在培養基督徒的品格方面繼續進步,並且幫助別人也同樣行。他們在社區中成為改過自新的人,與耶和華見證人的基督徒小組也融洽無間。

成功地適應監獄外的生活

再度投入社會生活的難題曾經妨礙了許多所謂自新的罪犯。奈及利亞的《每日時報》有一篇文章論到許多囚犯「失去了自信心,以致……不能符合監獄以外的世界的要求。他們感到……無法正視他們認為是敵意社會的挑戰。」因此不少舊日囚犯再度恢復他們的犯罪生活。

然而,上述幾個人不但成功地改過自新,而且在社會上也復原成為有用的人而過著堪作模範的生活。他們怎能渡過這種艱難的調整呢?方法是以他們的時間和聖經知識去幫助別人成為較好的人。還有另一個經驗足以說明這點。

在岡比亞,一位奈及利亞籍的耶和華見證人海外傳道員獲得監獄當局批准去為囚犯們主持聖經研究。每週參加研讀的囚犯多至20人,包括一位刑期三年、名叫辛干尼的回教徒在內。他那時是26歲,牢獄生涯對他並不陌生。他初次服刑時只有8歲,被判送入感化院。後來他多次被判入獄,逐漸成為積犯。

如今,隨著他在學習上帝要求手下真正僕人所表現的公義行為上日益進步,他擺脫了犯罪的傾向,努力將他所學得的美好知識付諸實行。在刑期將滿時,他告訴海外傳道員他十分愛好他從聖經所學得的真理,並且渴望採取立場成為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可是,他希望將一個難題先行加以解決。他以前曾在別國被判入獄,但在還有17個月刑期時就從獄中逃走。如今他想回去服滿尚餘的刑期。

他返回那個國家之後向當局自首,但當局找不到他在四年前入獄和逃獄的記錄。法庭的一位官員勸他「再度失蹤就算了,」因為再過一年就誰都沒有權拘捕他。辛干尼拒絕這樣行,聲稱他要服滿刑期以求使良心清白。他解釋說:「我曾與耶和華見證人研究聖經,現在希望改邪歸正,使我能以清白的良心獻身給耶和華以遵行他的旨意。」

辛干尼在1980年4月刑滿出獄。他利用在獄時間學習一門手藝。這樣行幫助他在獲得職業之前在物質上可以自給。他在工餘時間從事逐戶傳道活動。在1980年11月,他以水浸禮象徵他獻身給耶和華而成為他的見證人,並開始作「輔助先驅」,每月撥出60小時與別人分享他的信仰。一年之後,他與一位耶和華見證人結婚。今日辛干尼夫婦已有一個孩子。可是他仍以幫助別人更新思想遵行上帝的旨意為樂。——羅馬書12:2。

雖然這裡所強調的僅是四位以往的囚犯,但此外還有許多人同樣受到上帝的道的力量所影響。

使人自新的力量

不錯,「上帝的道是活的,是有效的。」「在教訓、責備、矯正和公義的訓練各方面,都是有益的。」(希伯來書4:12;提摩太後書3:16,17,《新譯》)其中切合實際的教訓和使人向善的良好推動力甚至能使囚犯改邪歸正。

對於那些接受它訓練的人,上帝的道也保護他們不去涉足犯罪行為。詩篇119篇的執筆者聲稱少年人可以藉著遵行上帝的道而潔淨自己的行為。(第9節)不錯,聖經所提供的忠告和教訓使人學得實際的智慧和公義——「一切的善道」。——箴言2:1-9。

[第12頁的圖片]

犯罪生活是可以擺脫的

[第13頁的圖片]

囚犯可以改過自新成為基督徒傳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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