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真的「為了運動的光榮」嗎?
在美國加州洛杉磯舉行的奧運會無疑令人感覺興趣,它的前身原本是2,760多年前在希臘南部奧林匹克舉行的宗教節日慶典。這項慶典是為了祭祀他們認為在奧林匹斯山施行統治的大神宙斯而舉行的。從這項慶典產生了奧林匹克運動會,它首次在公元前776年舉行。古代希臘各個城邦派遣本地最優秀的運動選手前往參加四年一度的運動會。
這項傳統延續至公元393年,那一年是最後一次舉辦的古代運動會。翌年,運動會被「基督教」皇帝狄奧多西下令禁止。皇帝同時禁止所有異教(非基督教)習俗在羅馬帝國境內流行。那麼,奧運會是怎會在今日存在的呢?
十九世紀下半葉,法國青年教育家郝伯丁(Pierre de Coubertin)對英國公立學校舉辦運動一事留下深刻印象。他確信平衡的教育應該包括運動在內。後來,正如一位傳記作家寫道,「他大力提倡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復興]。」郝伯丁的遊說果然成功,1896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得以重開,並且很恰當地在希臘的雅典舉行。
除了其他事情之外,郝伯丁認為運動會每四年舉行一次可以促進世界和平。在這方面他可說是大謬不然。自1896年以來,運動會由於兩次世界大戰而兩度中斷,並且時常受政治問題所困擾。在1974年,當時的國際奧運委員會會長基拉寧(Killanin)爵士不得不說:「我籲請每位個別的男選手和女選手,倘若他們希望利用運動來達成政治目的,就不要前來參加奧運會。」
在1976和1980年,他的忠告產生了相反的效果。不少國家以抵制奧運會來強調政治上的不滿。1980年在莫斯科舉行的奧運會結束時,基拉寧爵士發出另一項呼籲:「我懇請世界運動選手在大禍來臨之前保持和平團結。……奧運會絕不應被用來達成政治目的。」這些呼籲之成為必需正好表明奧運理想已受到政治威脅。多個共產國家退出洛杉磯奧運會更進一步強調這點。
「為了運動的光榮」?
古代奧林匹克運動真的基於體育精神和公平的比賽嗎?在《奧運:最初的一千年》一書的書評中,英國作家兼學者鮑威爾(Enoch Powell)評論說:「它們在本質上並不具備體育或體育家精神。運動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取勝。運動會沒有『亞季軍』,但是勝利,即使以不擇手段來取得,也是好的。這些乃是危險和殘忍的競技。」事實上,該書聲稱:「競技者禱告『若得不著[勝利的]花冠就寧可死亡。』」
現代奧運會在表面上具有較純正的動機。正如奧運規章所載:「奧運會最重要的事不是取勝而是參加,正如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勝利而是奮鬥。要緊的不是征服而是盡力而為。」在運動會的開幕儀式中由一位選手奉全體的名義覆述奧運的誓言或承諾。誓言是郝伯丁制訂的:「我奉全體參賽選手的名義應允參加奧運會,尊重和遵守大會的規章,為了運動的光榮和我們隊伍的榮譽而保持真正的體育精神。」
這些話聽來的確很高尚,可惜時代已經不同了。今日的現實已變成如何?美國加州洛杉磯奧運會真的反映這些理想嗎?數千名選手在那裡爭奪幾百面金牌,他們是根據郝伯丁的最初理想而比賽嗎?奧運會幕後的真正驅策力是什麼?是體育精神和公平的比賽嗎?運動會以有意義的方式促進和平與友誼嗎?抑或它僅是政治鬥爭的另一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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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奧林匹克運動會「在本質上並非運動……它們是危險和殘忍的競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