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理想陷入險境
奧運會的規章之一是只許業餘選手參加比賽。直至不久之前,任何選手若憑卓越的運動技術賺取金錢超過50美元的話,參賽資格便會被取消。
這項規章若應用在目前的運動員身上,奧運會就非停辦不可!業餘運動員一詞的定義已屬過時,它乃是富豪以運動為消遣的時代遺物。
不久之前的一項報導引述冬季奧運會金牌得獎者瑪爾(Phil Mahre)的話,聲稱業餘身分「在運動界的最高層已不再存在了。」正如許多運動員辯稱,今日還有誰能夠花大部分時間去爭取奧運水準而不需要某一類的經濟支持?因此「業餘」選手的報酬是通過錯綜複雜的途徑而來以避免被人視為專業。
體育精神抑或國家主義?
奧運的另一個理想是體育精神應當勝過國家主義。運動會的原意是選手代表個人而非國家彼此競賽。因此奧運委員會並不張貼任何國家的獎牌得數「一覽表」。可是,新聞和電視不久就填補了這項空缺,各自刊登本國所得的獎牌數目。結果,運動會變成了政治化。報章把奧運會轉變成所謂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國家之間的競爭。上屆奧運選手康諾利(Harold Connolly)聲稱,對有些人來說,運動會已變成「以運動為名的思想體系戰場。」
作家米切納(James Michener)在他所著的『運動在美國』一書中談及「在美國全境人們正試圖把運動和國家主義聯合起來。政治領袖們正驅迫運動去執行三項不當的任務……(1)運動被用作宣傳以支持某些政黨。(2)運動被用來支持軍事目標。(3)運動被嚴重地濫用來製造一種模糊淺薄的愛國主義。」他評論說,「令我開始大感不安的是看到運動被人要求作為政治、軍國主義和浮誇的愛國主義的婢僕。」
米切納留意到奧運會也有同樣的趨勢嗎?他寫道:「在1936年的奧運會中,希特拉首次利用運動作為國家主義的工具。」他同時引述1968年和1972年奧運會的其他例證,並補充說,「冷靜的批評家開始提出警告,這種不加控制的國家主義若繼續下去,奧運會就非停辦不可。」
國家主義和愛國主義僅是在奧運會中大受新聞媒介所渲染而已嗎?抑或參賽者已實際受到感染?不久之前在南斯拉夫塞拉耶佛舉行的冬季奧運會可以說明這點。美國溜冰選手查爾士(彼得)和莫林(吉蒂)卡拉瑟斯(兄妹)贏得銀牌。他們對此有什麼反應?《紐約時報》報導說:「當美國國旗升起時」彼得說,「它是我永不會忘記的一刻。」吉蒂說,「我看到國旗飄揚,它真好看。」
當美國選手漢密爾頓(Scott Hamilton)在塞拉耶佛的冬季奧運會贏得金牌時,「他在表演完畢之後隨即從前排一個觀者取得一面美國國旗,揮舞著繞場一周。」(《紐約時報》,1984年2月17日)不錯,選手和觀眾都把奧運會看作表現國家主義的場合,以國旗為最顯著的象徵。
可是,正如運動專欄作家維斯(George Vecsey)指出:「在起初,奧運會被認為與國家主義無關;它被視為個人與世界最佳選手在技術上一較高下的機會。」但這一切已經改變了。他補充說:「奧運會中的特別陷阱是國家主義。」
當然,未必所有選手都受極端的愛國主義所影響。據報美國障礙溜冰比賽金牌得主瑪爾曾說他參加溜冰比賽不是為了他的家人或國家而是「為了自己」。他補充說,「我絕不是為了要贏得什麼東西而參加運動會。我參加是為了比賽。我參加是要施展技術。我從事運動是因為我愛運動。」
可是,為了取勝不惜付出任何代價的壓力是這麼巨大,以致另一種影響力已不知不覺地滲入奧運之中——藥物!
奧運的光榮通過藥物而來?
不擇手段但求取勝的風氣現時已使藥物的陰影籠罩在奧運會之上。很久以來,多項運動的選手使用藥物,例如合成代謝的類固醇、睪丸激素等肌肉增強劑和其他藥物去增強體能已為人所知。可是,醜聞的正式揭露發生於1983年8月的泛美運動大會中,當時有13位美國選手自動退出比賽。什麼促使他們退出比賽呢?原來有其他11位選手因使用違禁藥物而突然喪失參賽資格。《紐約時報》特派員把這樣的喪失資格形容為「國際運動史上最大規模的懲戒行動。」
翌日,對參加1984年奧運會美國選手負責的美國奧運委員會下令對具備資格代表美國參賽的選手作出抽查。發現曾經使用違禁藥物的任何選手都會被拒參加洛杉磯奧運會。
由於運動界廣泛使用藥物的結果,以致當局要花費150萬美元在洛杉磯的加州大學校園建立一個奧運藥物檢查中心。在那裡所作的檢查的目的是要確定奧運選手沒有使用違禁藥物去試圖取得人為的優勢。
奧運——「世上最大的社會影響力」?
1964年,當時的國際奧運委員會會長布倫戴奇(Avery Brundage)聲稱:「今日的奧運可能是世上最大的社會影響力。」此說當時已有商榷餘地,今日仍然如是。資深的運動專欄作家科珀特(Leonard Koppett)在他所著的《運動的幻想,運動的現實》一書中說:「運動反映出社會狀況而不是促成社會狀況。……尤有進者,運動的現況是由所屬的社會模鑄而成的。……每逢社會改變,運動也隨之改變。……運動並沒有創始改變。」
像現代世界的其他事情一樣,奧運會也面對二十世紀世事發展所造成的種種壓力——在大企業、競爭、暴力或使用藥物方面莫不皆然。結果,不少與運動有關的人士對於奧運的前途正提出一些令人不安的問題。郝伯丁最初所提倡的奧運理想可能維持下去嗎?奧運會的業餘選手真的名副其實嗎?這麼多選手所受到的大企業壓力會使「冒充業餘」的時代終止嗎?政治和國家主義日益高漲的浪潮會受到遏止嗎?公平的比賽和體育精神會被許勝不許敗的思想所破壞嗎?奧運的「快些、高些、強些(Citius, Altius, Fortius)」的口號會藉純粹的體能和技能——抑或藉藥物——獲得實現?今後數年應當能夠提供若干答案。
對基督徒來說,還有其他問題值得考慮:奧運牽涉到宗教感情嗎?它與基督教的原則有衝突嗎?基督徒對參加運動會應有什麼看法?運動應該是人生的首務嗎?我們邀請你留意這一系列文章中最後一篇的討論。
[第24頁的附欄]
「閃閃生光的未必是黃金」
「奧運選手們也許要作多年的努力去贏取他們所渴望的獎牌,可是最後掛在他們頸項上的金牌、銀牌、銅牌的價值是象徵多於實質的,」1984年2月17日的《紐約時報》說。與一般人所信剛相反,金牌並不是純金製造的。1924年在法國查蒙利斯首屆冬季奧運會獲得第一面金牌的朱特魯(Charlie Jewtraw)發現這件事實時引以為憾。這位碩果僅存的查蒙利斯金牌得主在不久之前說:「當我發現金牌不是純金時,我為之氣結。這不是價值問題。使我不服氣的是原則問題。」
昨年在塞拉耶佛冬季奧運會頒發的「金」牌其實是4.3英兩(約134克)的銀質蓋以0.21英兩(約6.5克)的純金。市值如何?每面約值120美元。若用純金製作,價值可能在十倍以上。
[第22,23頁的圖片]
奧運的理想會在大企業、藥物、國家主義和暴力的影響之下消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