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到我童年的目標
我還記得第一次對於上帝所生的好奇心。母親攜著我的手從幼稚園步行回家。我仰頭望著她問:「媽媽,上帝是從哪裡來的?」
「乖乖,沒有人知道,」她回答說。她的答話使我感覺不安,因為我一向以為母親是無所不知的。「沒有人知道上帝是從哪裡來的」這句話繼續困擾我那5歲的小小心靈。
清楚易明的聖經教訓
兩年之後,父母許可我在暑假以部分時間前往探望姑母。我家是在美國威斯康辛州的密爾瓦基,姑母則住在25英里(40公里)外的拉辛市。姑母把聖經所提出的奇妙希望——有一天能生活在樂園裡——和我分享。
她解釋「樂園」的意思是一處景色天然的地方,像巨大的花園或公園一樣。其中的人可以快樂地和家人生活在一起,並且可以全無畏懼地和獅子、老虎等猛獸玩耍;那時猛獸會馴如小貓一般。住在那裡的人永不用離去,因為上帝說那裡的人會永遠不死!——路加福音23:43;啟示錄21:3,4;以賽亞書11:6-9。
許多人說聖經很難明白,認為它不是寫來給人了解的。可是,聖經詳細描述的這些事情在姑母指點之下就不難明白了。它們很易想像得到,因為它們與人的經驗相去不遠——絕不是神仙故事或幻想。童年的幻想稍縱即逝,但基於聖經的樂園希望卻影響到我過去23年的生活。時至今日,這件事對我仍像我在7歲時那麼真實。
未必所有崇拜都蒙嘉許
甚至在孩童時期,我也能夠體會到一位對人類關懷備至而向人提出如此快樂的生活希望的上帝確然值得崇拜。但姑母卻向我指出,並非所有崇拜都為上帝所悅納。她給我看詩篇115篇;論到以錯誤方式從事崇拜的人,聖經說:「他們的偶像是金的,銀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有鼻卻不能聞;有手卻不能摸,有腳卻不能走,有喉嚨也不能出聲。造他的要和他一樣,凡靠他的也要如此。」——詩篇115:4-8。
在我看來,這段經文並不難明白。顯然,上帝不贊成人在崇拜方面使用偶像!我腦裡立刻聯想到我們在教堂裡叩拜和親吻的偶像以及我在寢室裡向之禱告的耶穌圖像。我意識到那使我大受打擊的現實——我的宗教,父母的宗教,和聖經並不一致!從這時開始,以『心靈和真理』敬拜上帝就成了我最大的願望。——約翰福音4:23,《新世》。
姑母給我看像詩篇115篇這樣的經文是有特殊理由的。她知道自己的弟弟,即我的父親,在正教教義灌輸之下對於在崇拜中使用偶像一事已根深蒂固。父親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從烏克蘭移民至美國,父母與我和兩妹經常參加密爾瓦基烏克蘭語正教教會的禮拜。
家人開始反對
回家之後,我把所學的一切告訴父母。可是我立刻感覺到他們並不高興姑母對我談論她的宗教。於是我保持緘默——但卻深感憂慮。聖經說,「要孝敬父母,」但如今我正介於兩位互相對峙的父親——生父和天上的父,後者也是需要孝敬的——之間。——以弗所書6:1-3。
在以後幾年,父母繼續准許我探望姑母和姑父。當我住在他們那裡時,他們帶我參加在王國聚會所舉行的聚會,一位年輕的見證人甚至帶我一起參加逐戶傳道,將上帝的應許告訴別人。見證人對我十分關懷,態度親切;我很喜歡和他們交往。每次回家父親都問:「誰的宗教你比較喜歡?」我總是回答:「爸爸,我們的。」我那時年紀還小,所以不敢把真相告訴父親。
後來有一天,我決定用聖經對父親解釋我所學到的一切——在崇拜中使用偶像和圖像為什麼不對以及我們有希望生活在上帝所創造的地上樂園裡。我那時大約是12歲。可是,父親勃然大怒,不許我再去探訪姑母。從那時起,我們的家庭就不再像往常一樣了。隨著時間過去,家裡的情形變得越來越緊張。
那麼,我怎樣行才好呢?現在我怎能夠事奉耶和華呢?我還記得當時曾熱切地禱告,希望耶和華等到我成為他的僕人之後才帶來新的地上樂園。有一天,我剛滿了14歲之後,我的禱告終於得蒙垂聽。
定下一生目標
一天下午,我坐在書桌旁做功課。我偶然抬頭從寢室的窗口外望,見到兩位帶著大手袋的少女正在橫過道路。我的心跳加速!她們看來是見證人!我立即奔出門外。「你們是耶和華見證人嗎?」我問。
「是的,」她們答道。
「我也是,」我說,因為我認為自己也是見證人。兩位少女都是全時的先驅傳道員。我解釋家庭的反對,於是我們安排在家庭以外的地方研究聖經。我們斷斷續續地祕密研讀了四年之久。
我從研讀越來越清楚看出耶和華見證人是倡導和實踐聖經真理的唯一宗教。幫助我研究聖經的青年見證人給了我許多刊物去閱讀。其中之一是《耶和華見證人年鑑》。我從閱讀得知耶和華見證人所過的生活絕不是沉悶的。《年鑑》載有許多海外傳道員的經驗。我想到,成為海外傳道員而享有同樣令人振奮的生活經驗會是多麼奇妙!從事海外傳道於是成了我的目標。
我的家人並不察覺我們在研究聖經,雖然他們懷疑我與耶和華見證人有些聯絡。洩露祕密的是他們有時在我寢室裡找到聖經書刊。我的妹妹們(比我小兩歲的孿生女兒)打開我的抽屜,察看床下和搜查我的整個房間,要找著聖經書籍給父母看。唯一能逃過搜查的只是掛在衣櫥裡的衣裳口袋。
反對加劇
由於我拒絕附從父母的崇拜方式,我的家庭生活變得越來越困難。母親有時幾日不和我談話,甚至我提出關於學校、衣服等問題時也不瞅不睬。後來他們甚至不許我和其餘的家人同乘一輛汽車。父母鼓勵親戚在前來探訪時嘲笑我和我的信仰。
我經歷過不少爭吵、毆打和哭泣。結果,成長中的歲月大部分在痛苦裡度過。耶穌在馬太福音10:34-37的話給我極大的幫助。他說他的教訓會在有些家庭裡『造成分裂』。耶穌繼續指出,我們對上帝的愛必須大過對近親,例如自己父母,的愛。
父親時常向我提出警告,我若一旦成為「耶和華派」,就必須離開家庭。我沒有理由要懷疑他的話。1971年我從高中畢業之後不久,我向爸爸解釋,既然我已到18歲的合法結婚年齡,我應該有權選擇自己的宗教——我要選擇成為耶和華見證人。那時我已找到職業,準備離家。可是,雖然隨之而來的是一場猛烈的爭論,父親卻沒有叫我離去。這使我簡直難以相信!耶和華正在祝福我的努力。
家人反對的原因
我的父母是虔誠的教徒,誠懇地相信自己的崇拜方式是正確的。我肯定他們只是為我的好處著想而已。父親在烏克蘭作過小學校長和教師,他夢想兒女們在美國受到正式教育和事業成功。父母希望兒女及早開始在文化方面發展,因此我們幾個女孩要學習彈奏樂器。
如今他們的長女看來拒絕他們所期望的一切,包括專上教育在內。我其實並不反對專上教育本身,可是,據研究聖經所得,我確信這個事物制度行將結束了。有鑒於此,我認為應該集中精神於救生的傳道工作之上而非深深投入這個垂死的制度中。我堅信教導別人認識怎樣在上帝的樂園裡獲得生命比任何事情更加重要。——彼得後書3:13。
同時,我必須承認,對於來自家庭的逼迫,我自己也難辭其咎。當時我正獲知關於宗教道理的許多事實——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假的。可是我尚未體會到以『心靈和真理』事奉上帝也包括披上「新品格」在內;這需要我們表現各種良好的品德,如和平、溫柔、忍耐、自制等。(以弗所書4:22-24,《新世》;加拉太書5:22,23)因此可想而知地,父母的失望由於我缺乏機巧而加深,他們的反應便是大加反對。
我告訴父親我要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之後,便開始經常參加在王國聚會所舉行的聚會。後來在1972年12月,我以水浸禮象徵我獻身給耶和華。耶穌在馬可福音10:29,30說:「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將臨的事物制度」,《新世》)必得永生。」正如耶穌所應許一般,不久我就在耶和華的百姓當中結交了許多朋友,與家人關係生疏所生的空虛之感遂得以填補。有些朋友對我有如父母和兄弟姊妹一般。
努力達到目標
我仍然希望成為海外傳道員,但只有先驅傳道員才有資格進入基列聖經學校受訓和奉派前往外地傳道。可是,在邁向目標的初步——開始從事先驅工作——我就遭遇到難題。
首先,對我父母說來這是進一步的打擊。父母對於我作祕書的優薪職業頗感滿意,認為我的一生至少不致完全白費。此外,我怎樣對上司說呢?他僱用我時有個默契,相信我會任職一段時期。我若辭職不幹,就會使他們得不回在訓練我方面所作的投資了。於是我再次祈求耶和華給我力量和勇氣,使我能採取這項步驟。
1973年夏季有一天,我深深吸了一口氣,踏進上司的辦公室,對他解釋我要作全時傳道員的目標。他的回答使我大感意外:「拉莉莎,如果這是你一生真正想作的事,留在這裡就十分愚蠢了。」我感到難以相信!這個世俗男子竟然告訴我倘若我希望盡較大力量去事奉真實的上帝耶和華,不這樣行就愚不可及了!
翌日發生的事使我更感意外。上司前來問我是否願意考慮部分時間的工作。我的聽覺沒有問題吧?我答道:「這間公司根本沒有部分時間的工作安排呀。」
「不錯,我知道,但我可以作出安排,」他說。除此之外,他還讓我提出我喜歡上班的「任何日子和時間」。這是個多麼有力的證據,表明耶和華正在支持我,而且耶穌的話的確不虛:「你們要先求他的國……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33。
1973年8月是我作先驅傳道員的第一個月。不出所料,我的家人大力反對我的決定,使我不得不離家另居。雖然這令我十分傷心,可是我卻很高興見到,隨著時間過去,我與家人的關係逐漸改善而終於能恢復和好。我能夠和家人團聚一起有說有笑。
母親在1979年8月逝世之前曾歡迎我回家探訪,那時我正在美國南部從事先驅傳道工作。後來,在1980年4月5日,與我具有同一人生目標的大衛成了我的丈夫。我很高興父親前來參加我們的婚禮,甚至給我們一份厚禮。因此,雖然他和妹妹們並不同意我對於事奉耶和華的感受,我們卻享有良好的關係。
1984年1月,在從事了先驅工作十年以上之後,大衛和我經歷到我們一生中最大的驚喜之一。一天下午回家時,我們收到一個大信封。裡面是一封邀請我們前往基列學校第77屆受訓的信!學校在4月開課,我們在9月畢業,幾日之後便啟程前往中美洲的洪都拉斯作海外傳道員。
如今我正在分享一些我以前在《耶和華見證人年鑑》中讀到而十分嚮往的海外傳道經驗。既已達到作海外傳道員的童年目標,我希望緊守這項偉大的服務權利。但我的主要目標卻是繼續以『心靈和真理』事奉耶和華而最終贏得他的嘉許,然後得償素願,在他應許賜給僕人的美麗樂園裡享受永遠的生命!(詩篇37:4)——拉莉莎·克里蘇克君(Larisa Krysuik)口述。
[第27頁的精選語句]
如今我正介於兩位互相對峙的父親之間
[第29頁的圖片]
我在洪都拉斯作海外傳道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