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獲得一個人生目標
由羅素·康特威爾君自述
我見到今日甚少青年看來真正懂得如何運用自己的一生。他們心中並沒有想到要專注於某項事業,也沒有任何努力達到的目標。我卻從未有過這樣的情形,我為此而感激我的父母。
我的雙親依然健在,雖然父親已年屆九十九的高齡,母親亦已八十有奇。他們倆人一共花了九十多年的時間從事「先驅工作」;此乃耶和華見證人對於以全部時間傳講聖經的工作的稱呼。
早在1908年左右,父親和母親開始認真地研讀聖經。我童年的回憶之一是觀看《創世影劇》,是以幻燈片和活動電影映出的聖經故事。這齣影片在阿肯色州父親任教的一間小規模鄉村學校裡放映。當時我大約只有三歲那麼大。
1924年,當我四歲時,父親把整家人遷到田納西州的東部。他隨即開始在那裡向鄰人談論他對上帝的信仰。甘馬一家人發生興趣,於是便安排每週舉行聖經聚會。
我的另一項童年回憶是「朝聖者」的探訪,那是當時耶和華見證人的週遊代表的稱呼。我們三個男孩子將床鋪讓給我們的姊妹,自己則睡在地板上,姊妹的睡房則讓給客人用。這些人的仁愛關懷和鼓勵在我們幼小的心中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屬靈事務的重要
藉著他們教導兒女的方式和自己所立的榜樣,爸媽使聖經研究及與基督徒交往的重要性在我們幼小的腦海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我仍清楚記得的一件事足以說明這點;當時我大約只是六七歲左右。
那是一個星期日的早上,我們正步行前往甘馬的家中參加我們經常的聖經研究,途中遇到三輛滿載親戚的汽車。雖然父親與他們多年不見,他卻邀請他們與我們一同參加聖經研究或直接到我們家中等候我們回來;他並沒有立即與親屬返回家中。我深信即使整群親友忿然離去,父親也不會感到過度不安,因為他極之重視為自己的家庭及甘馬一家主持聖經研究的屬靈義務。
父親也訓練我們與人談論我們所學到的關於上帝王國的真理。我自懂人事以來便記得父親帶我們一同上門探訪別人。在1927年,父親決定我當時的年紀已夠大而可以單獨上門探訪別人了。
我們的家庭生活
不錯,農場上有很多辛苦的工作要做,同時我們也忙於基督徒的活動。然而,我們的父母也留意使我們有適當的消遣。父親教我們游泳。此外還有家庭野餐,整家人與朋友共聚而在這方面提供有益的消遣和交往。
促進我們一家人感情的另一點是爸媽的同心協力,並且隨時樂於與我們作兒女的交談。我敢說他們有時也持有不同的意見,但他們從不在我們面前爭辯或彼此衝突。藉此我們學會尊重父母的權威。
在學校裡我們時常受到隸屬其他宗教的兒童所譏誚。舉例說,他們會稱我們為「不信地獄的人」,因為我們不相信上帝會以一個烈火熊熊的地獄使人受苦。但爸媽會花時間協助我們從聖經準備回答才返回學校裡。這使我們獲得強化,令我們深信我們認識上帝的道的真理。我們遂樂於與眾不同,一如上帝過往的僕人那樣。
多年前,一位並不賞識父親的宗教信仰的伯父對他說:「你無需將宗教強制灌輸給兒女,他們在長大的過程中吃夠苦頭了」,多年後,當我們探訪這位伯父時,他傷心地對父親說:「紐特,但願我的孩子像你的那樣便好了。」可是,當父親提醒他在當年所說的話,並指出我們之有今天乃是由於我們所受的聖經訓練時、我的伯父卻極不高與。他甚至不許父親在他家裡提及上帝或聖經!
立下前頭的目標
父親渴望獻出更多時間從事見證工作,於是在1929年我們遷到米蘇里州的西原。在那裡我們有多餘的房間可以供兩位全時間的王國傳道員居住。這些見證人的榜樣推使我們一家人考慮到先驅工作。
由於經濟大蕭條之故,我們遷返田納西州的農場,但我們並未放棄先驅工作的念頭。在1931年,一位名為路易士拉申的朝聖者協助父親計算一下他可以怎樣一方面在經濟上照顧家人,同時又從事先驅傳道工作。
那時還有六個孩子住在家中,其中三個在學校讀書。我們舉行了一次家庭會議,經過敬虔的考慮之後,我們一致同意出售農場,並全心信賴耶和華供應我們的生活所需。會議決定我們三個最年幼的孩子繼續讀書,而其他三個年紀較長的則從事先驅工作。
我父母對耶和華的信心和仰賴對我一生有重大的影響。當晚我在禱告中應許耶和華我會像其他家人一樣努力遵行他的旨意,跟從基督的腳蹤而行。後來當父親替我施浸以象徵我對耶和華的獻身時,我感到多麼興奮!
農場公開出售,可是適逢大蕭條,以致它僅售得原本出價的半數。然後家中發生了一次意外和有人患上重病,結果將父親的每一分錢都花光了,我們陷於「破產」的地步。但父親說只有一件事可做,那便是繼續留在全時間的見證工作上。父親的這項決定和堅強的決心,加上爸媽的忠貞不移,使我更加渴望事奉耶和華。
事業的開始
1934年我們遷到田納西州西部一處地區工作。在那裡我決定停學以便加入全時間的見證工作。父親贊同我這樣做,倘若我的目的並非只為了離開學校而是要以先驅工作為一生的事業。於是我在十四歲便開始了我一生的事業,在田納西州威華利附近往來於各農場間向人作見證。
誠然,在1930年代的大蕭條期間我們的確經歷很多考驗。有時我們可能一連數天吃同樣的飯菜而希望有點變化。但父親指出我們已放棄追求財富,但我們從未缺少一餐飯,可是幾乎每天都有家庭來到我們門前乞求食物去餵餓火中燒的兒女,而這些家庭,只是為了金錢而工作。
在美國南部我們從事先驅工作的整個地區中,附近甚少住有其他的見證人。因此我們一家人密切的交往乃是一項保護;這使我們不致與不信者交遊。(哥林多前書15:33;哥林多後書6:14)有時我們會花幾個月的時間儲蓄每一分錢,使我們可以駛車到一百哩或更遠(約160公里)之外的地方會晤其他見證人青年,一同跳方塊舞或作其他愉快的交往,例如到斯莫基山遠足等。
新的委派
1937年在俄亥俄州哥倫布斯的大會中,我們聽到擴音機傳出父親的名字;連同其他大約200人,他們被社方挑選去開始新的特別先驅傳道工作,父親立即接受這項新的工作權利,後來我們整家人均受到邀請參與。我們被派到康乃狄各州的新希雲工作。
康乃狄各州的一條法律授權給警長制止轄下地區中的逐戶傳道工作,州內四境的耶和華見證人均受到逮捕。在1938年五月,當我們上門與人談論聖經之際,我和父親及弟弟耶西一同被捕。雖然有數以百計的基督徒弟兄姊妹曾在各種場合被捕,守望台社卻決定以我們的案件對這條法律的效力提出挑戰。這宗案件終於達到美國最高法院,在那裡耶和華賜給我們勝利。
隨後我們以特別先驅傳道員的身份被派到紐約市斯塔頓島工作;我們有權利在該地與一些在守望台社WBBR廣擴電台服務的弟兄一起工作。後來在1939年一月,我們被派往協助在紐約佛南山一個新近成立的小組;韓素爾、史榮高及伯特利之家的其他成員也被派到那裡。一個月之後,我的兩名兄弟和我一同被邀到社方的印刷廠幫忙數週,這使我們大感意外。結果我在那裡繼續服務了六年有多。1943年九月八日晚上發生的一件事導至另一項未來的委派。
當晚在伯特利之家的大廳內,伊維·蘇利雲介紹我認識佳迪絲,並問我可否送她和她的先驅同伴回到隔幾條街她們的住所那裡。她們的汽車有些故障急需修理,於是當晚我花了好幾小時修理那部車,而兩位姊妹則坐在路邊石欄上講述她們在見證工作上的經驗。這給我充分機會觀察她們事奉耶和華的熱心精神。
1944年春天,佳迪絲進入基列學校第三屆受訓,當時我仍在伯特利之家。次年我們結為夫婦,然後我加入佳迪絲的先驅工作。1950年我被邀以守望台社週遊代表的身份從事環務工作。1956年一月三十日我們的女兒德麗·蓮妮出生,但弟兄們作了仁愛體貼的安排讓我們繼續從事環務工作。
幫助其他人尋得人生目標
我們虔誠地懇求耶和華協助我們像我們父母養育我們那樣來養育我們的女兒,時刻將王國的事務置於首位,但卻同時保持平衡而不忽略我們的家庭責任。我每週主持我們的家庭聖經研究,佳迪絲則每日花點時間以上帝的道訓導我們的女兒;隨著她年歲漸長,所用的時間亦隨之而增。
轉瞬間,德麗已屆入學年齡。我們一向無所不談,心腹密事亦然;這樣當她逐漸長大時,我們彼此很容易交談而得以避免所謂的「代溝」。在交往問題上的小心勸勉使她得以避免可能導至行差踏錯的不良交往。此外,我們很高興見到她樂於對同學談及上帝的王國。她的第一個聖經研究是在加里福尼亞州齊努市與一位三年級同學開始的。結果這位學生到十六歲時獻身事奉耶和華。
1972年六月,在加里福尼亞州三藩市,我們收到一封郵寄的信。出乎意外地,信是與我們同住的女兒寄來的。她希望對我們表達她的感激之情,但卻恐怕無法在面對面時傾吐她想說的一切。
「我要為你們將我教養成人的方式而感謝你們」,她的信說,「總是在生活上將耶和華置於首位。總是『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我要感謝你們向我表現的一切慈愛。當我有事要訴說時傾聽我說話。了解我的感覺。對我的脾氣與情緒表現忍耐。……我十分感激你們所立下的優良模範,使我的確可以『效法你們,像你們效法基督一樣。』」
這封信令我們深感欣慶。我們感謝耶和華我們能夠以我的雙親傳授與我的同樣目標傳授給我們的女兒——在她的一生中將耶和華的工作置於首位。我們的女兒和他的同伴目前正在北加路連那州的肯特亞小組服務。在去年春天,她們見到十七名她們與之主持聖經研究的人參加主的晚餐聚會;這使她們大感興奮,我們亦然。
我從事全時間傳道工作迄今已有四十三年之久。目前我身任王國傳道學校的導師,此乃基督徒長老的訓練中心。我的一名兄弟在美國從事環務工作,另一名則在加勒比海的杜明尼加共和國擔任分社協調者的工作。我的雙親依然從事著先驅工作!
我們本身的經驗推使我們極力鼓勵青年人以全時間見證工作為他們的目標,不錯,以事奉耶和華上帝為他們一生的事業。對於作父母的,我們說:你們的兒女並不會自動地事奉耶和華。你們需要給予他們這個人生目標。你們若這樣行,我可以向你們保證你們的兒女必定會銘感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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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子與我一同研讀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