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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88 8/8 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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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生活是什麼?
  • 警醒!198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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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私生活的態度
  • 需要克服的難題
  • 要付較大的代價?
  • 對私生活懷有平衡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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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1988年
《警》88 8/8 4-6頁

私生活是什麼?

《美國法律指南》一書說:「私生活的權利並不容易解釋清楚,因為這件事無法精確地加以描述。」政治經濟學和公眾政治學教授利諾維斯(David F. Linowes)補充說:「私生活一詞沒有一個大家同意的定義。」

從法律觀點說來,私生活的權利是一種頗新的思想。這種主張基於1890年由布蘭代斯(Louis Brandeis)和沃倫(Samuel Warren)合撰的一篇檢討法律的文章。文章的寫作是出於義憤,要抨擊那些稱為「黃色報刊」的厚顏無恥、聳人聽聞的報導。

因此,一般人給私生活所下的定義是「不受干預的權利」。可是,日本廣島大學的阪本昌成教授認為這個定義「對該項權利在後來的發展是不利的」。他將私生活視為一個積極的觀念,把與別人分開和與別人溝通兩方面的權利都包括在內。

阪本教授的見解與《美國百科全書》給私生活所下的定義相似。《美國百科全書》為私生活所下的定義是「個人、團體或機構所提出的要求,容許他們為自己決定在何時、如何,及至什麼程度把關於自己的資料傳給別人。」

因此,這人認為是私人的事,別人未必亦以為然。我們且比較一下各種不同的見解。

對私生活的態度

巴西的《聖保羅州報》報導說:「受保護的私生活一事在葡萄牙文中甚至沒有精確的定義。字典並不含有『私生活』(privacidade)一詞。」那是在1979年的報導。直到近年來,在1986年,「私生活」(privacidade)一詞才出現於巴西的一本字典裡,而且是從英文借用的。在韓國的詞彙裡,沒有一個單字與英文的「私生活」一詞同義。

日本的情形也不相上下。美國一位研究日本的專家基恩(Donald Keene)解釋說:「事實上,日文中根本沒有『私生活』一詞。」日本的一本『百科全書』評論說:「在重視集體的日本,個人私生活的權利受尊重的程度比不上家庭、團體或社會的權利,團體有權知道或干預個人的事務。」比方說,你若想在一間日本公司求職,你便要準備回答以下一類的問題,例如:你和妻子相處得來嗎?她在哪裡工作?她的收入如何?你的兒女有多大?他們在什麼學校讀書?你若是單身的,一旦獲得職位,上司可能會說:「現在是你應當結婚成家的時候了。」

你會認為這是對你的私生活一種無可原諒的侵犯嗎?日本僱主也許不以為然。你若問日本人在什麼時候感到內心安寧,只有百分之8的人回答「在獨處的時候。」將近三分之二的人聲稱在與家人或朋友一起時感到內心安寧。

可是,有一位在菲律賓結婚的日本新娘卻對當時發生的事大感震驚。她問她的菲籍丈夫那些參加婚禮茶會的賓客是誰。他答道:「我不認識他們。我們準備了許多食物,誰都可以來參加,分享我們的喜樂。」在菲律賓人看來,這是慷慨的表現。歐洲許多社會卻與此大不相同;你若住在當地,就應該受到正式邀請才去探訪別人或參加派對!

別人很可能對於私生活懷有不同的見解。在認為這些見解無法接納之前,最好先看看別人見解的積極方面。歐洲人也許抱怨其他社會沒有私生活。可是,其他社會的人卻自幼受教幾乎要把所有東西和家人或朋友分享。他們期望人犧牲私生活而非加以保護。

需要克服的難題

誠然,有些地方在習慣上很少私生活,自然會產生若干難題。住在這種社會裡的人若要研讀或從事其他個人活動,就非培養高度集中精神的能力不可。基恩在他所著的《日本生活》一書中評論說:「唯一真正的私生活只有在精神上把其他人摒諸腦外,雖然別人其實只在數呎以外;以這種方法享受私生活在日本是必需的。」

在生活上太過接近親屬和朋友也可以造成其他難題。例如,日本有些已婚夫婦認為要投宿「愛情旅舍」才可以享受恩愛時光。同樣,在巴西,私生活也非常有限,家中的小寢室只用屏風間隔,以布簾代替房門。談話和其他聲響都可以傳到別的房間裡。

造成難題的不光是居住環境而已;人們的友善性格亦然。這種性格可能觸怒一些重視私生活的人。例如,你若沒有孩子,就會不勝其擾地遇到許多關乎個人的問題,如,『你沒有孩子嗎?為什麼沒有?』

要付較大的代價?

在丹麥,過度關注鄰人的事務是受人鄙視的。同樣,英國有許多中年人極之重視自己的私生活,甚至對兒女也不例外。在一個重視階級的社會中,每個社會階層都力圖在私生活受到保護之下過活。

可是,在高度重視私生活的國家中,人們往往為此付出很大代價。例如,丹麥有一位80歲老人不慎把自己反鎖在屋外,他不敢去按鄰舍的門鈴。結果在寒冷的天氣下踱來踱去,直至一個半小時之後才遇到警察助他尋得一位鎖匠。

諸如此類的難題促使丹麥人在1970年代開始一項逐戶探訪運動。運動的目的何在?要鼓勵孤寂的人較多與鄰人接觸和互相溝通。只在幾個月之後,就有5萬多個丹麥人參加這項運動。在一個高度重視私生活的社會中,這種現象表明人是需要互相關懷的。

可是,在德國,由艾倫斯伯克機構主辦的一項民意調查透露有百分之62的德國人認為個人的快樂乃是人生的主要目標。但正如這個機構所下的結論說:「我們若認為對別人施與是愚蠢的,所見到的只是自己和家庭的快樂,我們也許已在社會上退回冰河時期了。」不錯,對別人缺乏關懷可與自私相提並論。

在日本,有識之士留意到一種強調私生活的自私趨向。日本著名的專欄作家筑紫哲也寫道:「日本經濟迅速增長在社會上所造成許多變革之一是,兒童自幼便有自己的房間;這種現象被許多人認為是日本社會歷史上的最大變革。」

這種變革有利也有弊。私生活可使兒童養成責任感,並且讓他們有研讀和沉思的地方。但是,它也能使兒童躲在自己的房間裡,不再與家人溝通。日本兒童培養機構的中村博指出不利的方面,說:「越早自立越好,越多財富越好,私生活越完備越好——這些觀念乃是在家人當中造成心理隔膜的原因。」

自私態度在社會中日益增長使許多日本人惕然以驚。這種難題幫助我們看出在私生活一事上有保持平衡的必要。

[第6頁的精選語句]

有些已婚夫婦要投宿「愛情旅舍」才能享受恩愛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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