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還年幼嬌嫩」
「孩子們還年幼嬌嫩;我要照著孩子們的速度,慢慢前行。」——公元前18世紀,子女眾多的雅各說了這番話。
虐待兒童的問題由來已久。在阿茲特克、迦南、印加、腓尼基等文明古國,用兒童祭神的陋俗大行其道。在迦太基腓尼基城(當今北非突尼斯的郊區)掘出的遺物顯示,從公元前5世紀到前3世紀,用來祭祀巴力主神和坦尼特女神的兒童多達2萬個!據說在全盛時期,迦太基的人口不過是25萬左右。考慮到這個事實,為祭獻而犧牲的兒童,數目就更大得驚人了。
儘管這樣,古代有個文明社會卻是與眾不同的。以色列人對待兒童的方式跟四鄰迥然有別,鄰近的人民慣常殘害兒童。以色列人的祖先族長雅各對孩童呵護備至,甘為後輩作表率。根據聖經創世記的報導,雅各返回家鄉的時候,吩咐家人和隨從要放慢速度,免得孩子們旅途勞頓。他說:「孩子們還年幼嬌嫩。」那時,雅各子女眾多,最小的只有5歲,最大的不過是14歲。(創世記33:13,14,《新譯》)雅各的子孫也效法先祖的好榜樣,以色列人不但關心兒童的需要,還顧及孩子的尊嚴。
聖經時代的兒童想必有很多事情要做。隨著兒女成長,做父親的會教導兒子學習實用的技能,例如務農、木工手藝等。(創世記37:2;撒母耳記上16:11)在家裡,做母親的會教導女兒學習家政,這些技能對她們日後的生活大有用處。雅各的妻子拉結還沒出嫁的時候,曾幫助爸爸牧放羊群。(創世記29:6-9)在收穫時節,年輕女子也要往田裡幫忙收割穀物,有的往葡萄園採摘葡萄。(路得記2:5-9;雅歌1:6)a一般說來,兒女都是在父母的悉心指教下邊做邊學的。
以色列的兒童也不時參與快樂有趣的活動。預言者撒迦利亞提到城裡的廣場「滿有男孩女孩玩耍」。(撒迦利亞書8:5)耶穌基督講述小孩子坐在市集廣場上玩耍,有的吹笛、有的跳舞。(馬太福音11:16,17)在古代的以色列,兒童深受長輩愛護,原因是什麼?
崇高的原則
只要以色列人遵守上帝的律法,他們就從不虐待兒女,也不剝削孩童。(請把申命記18:10跟耶利米書7:31作一比較。)他們把子女視為「耶和華所賜的產業」,上帝所給的「賞賜」。(詩篇127:3-5)在父親的心目中,兒女就像「橄欖栽子」一樣「圍繞[他]的桌子」。在古代的農業社會,橄欖樹是非常可貴的農產品!(詩篇128:3-6)歷史家艾爾弗雷德·埃德希姆指出,除了「兒子」「女兒」這兩個詞外,古希伯來語還有九個詞是專門用在兒童身上的,每一個都跟兒童成長的不同階段有關。他總結說:「這些人密切注意孩子的起居,還用生動的語詞去描述孩子成長的不同階段。由此可見,他們對孩童實在喜愛有加。」
在基督教時代,做父母的也受到提醒,要尊重兒女,顧及孩子的尊嚴。我們可以從耶穌的典範,學習怎樣對待人家的孩子。耶穌在地上從事服事職務的晚期,有人開始把小孩子帶到耶穌那裡。門徒卻制止那些人。他們顯然認為耶穌太忙了,沒時間為孩子操心。耶穌看見,就訓斥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制止他們。」耶穌還「把孩子摟進臂膀裡」。毫無疑問,耶穌把兒童當做寶貝看待,認為他們應該備受呵護。——馬可福音10:14,16;路加福音18:15-17。
後來,使徒保羅勸勉做父親的:「不要激惱孩子,免得他們灰心喪氣。」(歌羅西書3:21)從古到今,基督徒父母都聽從保羅的吩咐,從不強迫子女幹苦活,也不容許他人剝削、虐待自己的孩子。他們知道,孩子要得到慈愛父母的照顧和關懷,才會感到安全;惟有這樣,孩子才可以在身體、感情和靈性上茁壯成長。真愛是實實在在的,父母應該時刻流露對子女的愛意。慈愛的父母會悉心保護子女,決不讓他們在險惡的環境下勞動。
現代的事例
我們正生活在「難以應付的兇險時代」。(提摩太後書3:1-5)在許多國家,經濟不斷衰退,人民生活困苦。為了維持生計,基督徒父母可能發覺,有必要讓孩子做工掙錢。正如上文指出,兒童做些有益身心、有教育意義的勞動並沒有不妥。這樣的工作能夠促進兒童的身心發展,使他們在道德上和靈性上健康地成長,同時也學會合群,只要工作不妨礙兒童的學業、只要孩子有均衡的消遣和充足的睡眠就行了。
環境許可的話,基督徒父母當然想兒女在自己的照管下工作,而不是受苛酷不仁、毫無道德的雇主奴役。基督徒父母想要確保,孩子在工作場所不會被人欺凌虐待,也不會遭人淫辱。他們也想兒女留在自己的身邊,好讓他們能夠按照聖經的指示,做好父母的本分,把屬靈知識灌輸給兒女:「[你]要[把上帝的話語]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命記6:6,7。
聖經吩咐基督徒要體恤別人,存弟兄之情,有溫柔憐恤之心。(彼得前書3:8)聖經也勸勉基督徒要「對所有人行善」。(加拉太書6:10)基督徒對一般人尚且要顯出這些敬神的特質,對自己的骨肉就更不用說了!基督徒躬行實踐以下的黃金律:「在一切事上,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得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12)所以,他們永不會剝削信徒同工的子女,也不會苛待外人的孩子。既然基督徒是守法的,在雇用工人方面,他們就得小心留意,避免觸犯政府對受雇年齡所定的法規。——羅馬書13:1。
治本良方
未來又怎麼樣?不論大人小孩,他們的前景都是一片光明的。真基督徒堅信,將臨的世界政府能夠解救童工脫離困境。聖經把這個政府稱為「天上的王國」。(馬太福音3:2)許久以來,敬畏上帝的人民一直祈求,說:「我們在天上的父親,願你的名字得以分別為聖。願你的王國來臨。願你的旨意在地上成全,像在天上成全一樣。」——馬太福音6:9,10。
這個王國會撥亂反正,肅清流毒,使兒童不再受奴役。貧窮會不復存在。「地已經出了土產;上帝——就是我們的上帝要賜福與我們。」(詩篇67:6)上帝的王國會確保,人人都有機會接受適當的教育,致力培養敬神的特質。「[上帝]在世上行審判的時候,地上的居民就學習公義。」——以賽亞書26:9。
上帝的政府會把助長不平的經濟制度一一鏟除。到時,誰也不用遭受種族、社會、年齡或性別歧視,因為上帝政府的所有法律,包括以下的誡命,都是以愛為本的:「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馬太福音22:39)在這個正義的世界政府治下,剝削童工的現象將要蕩然無存!
[腳注]
a 這並不是說,婦女在家庭裡地位低下,只適合做家務,或在田間勞動。箴言對「才德的婦人」所作的描述表明,已婚的女子不但持家有道、耕作得法,還懂得怎樣處理房地產交易、經營小生意。——箴言31:10,16,18,24。
[第12頁的附欄]
鴇母把雛妓放回去
有15年的時間,塞西莉亞b曾在加勒比海的一個海島上開設妓院。她每次買進12至15個妞兒,她們大多不足18歲。這些女孩子因家人沒錢還債,被迫賣身妓院。塞西莉亞出錢替女孩的家人還清欠債,女孩就這樣淪為她的搖錢樹了。塞西莉亞從女孩的收入扣除日常生活的開支,又留出小部分作為她們的贖身錢。這些妞兒得出賣肉體多年,才能恢復人身自由。除非有守衛陪同,她們從來不許單獨外出。
塞西莉亞對一個雛妓的經歷始終耿耿於懷。雛妓的母親每星期都來妓院收取一盒盒的食物。這些食物是她女兒「做工」掙得的。原來這個女孩要獨力撫養一個兒子。她負債纍纍,就算一生「做工」也無法償還,贖身簡直是妄想!但求擺脫困境,她不惜了斷自己的生命。她留下遺書,請求鴇母代她照管兒子。塞西莉亞把她的兒子,連同自己的四個兒女,一起撫養成人。
後來,塞西莉亞的一個女兒開始跟耶和華見證人的海外傳道員學習聖經。海外傳道員鼓勵塞西莉亞一同參加討論。起初,她因不識字而拒絕了。塞西莉亞常常偷聽聖經討論的內容,久而久之就認識到,上帝不但滿有慈愛,對人類也有耐心。她渴望尋求上帝的寬恕。(以賽亞書43:25)她很想親自查考聖經,於是開始學習讀書寫字。她不斷進步,聖經知識也漸漸增多。她看出自己要改弦易轍,才能符合上帝的崇高道德標準。
一天,出乎女孩們的意料,塞西莉亞竟然對她們說,她們可以恢復自由了!她向手下的雛妓說明,她們所做的工作令耶和華不悅。這些雛妓之中沒有一個還錢給塞西莉亞,其中兩個甚至搬來和她同住。另一個雛妓最後受浸成為見證人。塞西莉亞參與全時的聖經教育工作已有11年了,現正致力幫助別人擺脫各種羞辱上帝的敗行。
[腳注]
b 不是當事人的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