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自由意志的寶貴恩賜
1,2.什麼寶貴恩賜乃是人性的一部分?
我們若要明白何以上帝容許苦難存在,以及他將會怎樣消除人間的疾苦,就必須先了解上帝怎樣創造人。上帝並不是將我們創造成僅具有身體和腦袋,他也同時把我們創造成具有心智和感情上的特質。
2 我們的心智和感情特質的一個基本部分是自由意志。不錯,上帝賦予我們自由選擇的能力。這種能力的確是來自上帝的一項寶貴恩賜。
上帝將我們造成怎樣
3-5.何以我們十分賞識自由意志?
3 我們可以考慮一下,上帝容許人受苦這件事究竟怎樣牽涉到自由意志。首先,請想想:你喜歡有自由去選擇做什麼事,說什麼話,吃什麼東西,穿什麼衣服,做什麼工作,住在哪裡,過怎樣的生活嗎?還是你寧願一生的每一分鐘都有人指揮你說什麼話和做什麼事?
4 沒有任何正常的人希望自己的一生如此徹底地不由自主。為什麼呢?原因在於上帝造我們的方式。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按著自己的『形像和樣式』造人,而上帝本身所具有的能力之一便是選擇的自由。(創世記1:26;申命記7:6)上帝造人的時候也賦予人同一的寶貴能力——自由意志的恩賜。由於這緣故,我們受到暴虐的統治者所奴役便會感到苦不堪言。
5 因此,人對自由的渴求絕非巧合,因為上帝乃是自由的上帝。聖經說:「[耶和華]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哥林多後書3:17)所以,上帝把自由意志賜給我們,使這種特質成為人性的一部分。既然上帝深知我們的頭腦和感情如何運作,他知道擁有自由意志會為我們帶來最大快樂。
6.上帝怎樣把我們的腦造成與自由意志相輔並行?
6 與自由意志相輔並行的是,上帝使我們能夠思想,衡量事情,作出決定,明辨是非。(希伯來書5:14)因此上帝要人根據聰慧的選擇去運用自由意志。上帝並沒有將我們造成像沒有思想能力的機械人一樣任人指揮,他也沒有把我們造成像動物一般,行動受本能支配。相反,他將我們奇妙的腦袋設計成與選擇的自由相輔並行。
完美的開始
7,8.上帝賜給我們的始祖什麼美好的開始?
7 我們的始祖亞當和夏娃不但具有自由意志的恩賜,也享有任何合理的人所能渴求的一切。這表明上帝對人多麼關懷備至。上帝將亞當和夏娃安置在一個面積廣大、像公園般美麗的樂園裡。他們享有豐盛的物質供應。他們擁有完美的頭腦和身體,因此無需經歷衰老、疾病和死亡——他們能夠永遠活下去。亞當夏娃本可以生下完美的兒女,這些兒女也能夠永遠享有快樂的前途。逐漸增加的人口會有令人心滿意足的工作可做,最後使整個地球成為樂園。——創世記1:26-30;2:15。
8 論到上帝所供應的一切,聖經說:「上帝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世記1:31)聖經也論及上帝說:「他的作為完全。」(申命記32:4)不錯,創造主賜給人類一個完美的開始。人所需的一切均應有盡有。這足以表明上帝對人類多麼關懷備至!
有限度的自由
9,10.何以自由意志必須受到適當的約束?
9 可是,上帝的旨意是要讓自由意志變成毫無限制的嗎?試想像一個繁忙的城市沒有任何交通條例,人人都可以隨意朝任何方向、以任何速度駕駛車輛。你會願意在這種情況下駕駛嗎?當然不會,因為當地一定交通大亂而造成很多交通意外。
10 上帝賜給人的自由意志也一樣。沒有限制的自由必定會導致社會秩序大亂,因此人的活動必須受法律所指引才行。上帝的話語說:「你們是自由的人,但不要用自由來掩飾邪惡。」(彼得前書2:16,新譯)為了大眾的福利著想,上帝要我們的自由意志受到適當的約束。他定意讓我們享有的不是絕對的自由;相反,他的旨意是要讓我們享有受律法所支配的相對自由。
誰的律法?
11.上帝將我們設計成要服從誰的律法?
11 上帝將我們設計成要服從誰的律法呢?彼得前書2:16繼續說:「總要作上帝的僕人。」這絕不是說我們要受到暴虐的奴役;相反,這話的意思是,上帝將我們設計成要順服他的律法才能獲致最大的快樂。(馬太福音22:35-40)上帝的律法比任何人為的律法更能夠提供最佳的指引。「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教訓你,使你得益處,引導你所當行的路。」——以賽亞書48:17。
12.在上帝的律法範圍內,我們享有什麼選擇的自由?
12 上帝的律法同時讓我們在指定的範圍內享有很大的選擇自由。這使人類家庭變得多姿多采,富於變化。請想想世上各式各樣的食物、衣著、音樂、藝術和房屋。在這些事上,我們無疑喜歡有自己的選擇而非讓別人替我們作主。
13.為了自己的益處起見,我們必須服從什麼物理法則?
13 因此,在行事為人方面,上帝將我們造成要順服他的律法才會享有最大快樂。情形正如我們必須服從上帝所定的物理法則一般。例如,我們若不理會重力定律,貿然從高處跳下,就必定會受傷或甚至喪生。我們若忽視身體內在的律則,停止進食、喝水或呼吸,我們便會死去。
14.我們怎麼知道上帝並沒有將人造成能夠脫離他而獨立自主?
14 無可置疑的是,正如上帝將我們造成要順服他所定的物理法則,他也將我們造成要順服他所定的道德法則和社會法則。(馬太福音4:4)上帝並沒有把人造成能夠脫離造物主而仍然行事順利。耶利米先知說:「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耶和華啊,求你[糾正]我。」(耶利米書10:23,24)因此,上帝將人造成在每方面都需要順服上帝的統治,而非統治自己。
15.對亞當夏娃來說,遵守上帝的律法是否沉重的擔子?
15 對我們的始祖來說,順服上帝的律法絕不是沉重的擔子。剛相反,這只會促進他們和整個人類家庭的福利。假若第一對人類繼續留在上帝的律法範圍內,一切便會十分順利了。事實上,我們本應現在就生活在一個愉快、美麗的樂園裡,全人類都相親相愛、團結一致!世上根本就不會有罪惡、痛苦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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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主賜給人類一個完美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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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沒有交通條例,你願在繁忙的馬路上駕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