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
(Stag)〔希伯來語ʼai·yalʹ艾雅〕
這個詞在聖經裡專指成年雄鹿。以往在巴勒斯坦一帶常見的鹿有三種:馬鹿(學名Cervus elaphus)、黇鹿(學名Dama mesopotamica)和狍(學名Capreolus capreolus)。
鹿是蹄分兩邊的反芻動物,根據律法是可食用的,只是跟其他動物一樣,必須先放血才可以吃。(申12:15,16,22,23;14:4-6;15:22,23)鹿肉是所羅門王餐桌上的其中一道佳肴。(王上4:22,23)
聖經的其他經文也提到鹿,不過主要用做比喻。書拉密少女說,她那牧羊的情郎好比矯捷的幼鹿。(歌2:9,17;8:14)鹿走在懸崖峭壁上也如履平地,因此聖經說跛腳的要跳躍如鹿,比喻他們必被徹底治好。(賽35:6;另見來12:12,13)錫安的首領彷彿找不著食物的鹿,被巴比倫人追趕時,根本無力逃跑。(哀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