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
(Writing)
用文字來表述意思、表達思想。人類的始祖亞當被造成具有說語言的能力。不過,亞當起初幾乎是不用寫字的,只需要用說話去傳情達意就夠了;而且完美的亞當也根本不用靠文字記錄,去彌補記憶力的不足。但亞當顯然是有書寫能力的,只是聖經沒有明確表示亞當犯罪前或犯罪後曾這樣做而已。
有人認為創世記5:1說「以下記載的是亞當的歷史」(原文:這記載的是亞當的歷史)這句話可能顯示,這段歷史是亞當寫的。關於「這是某某的歷史」(「這是某某的來源」)這個多次在創世記出現的短句,P.J.懷斯曼有以下見解:「這個短句在每個段落的結尾出現,因此是用來總結上文剛剛記述的那段歷史的……而某某則大多指記錄那段歷史或保存內含那段歷史的泥板的人。」(《在巴比倫尼亞有關創世記的新發現》,1949,53頁)
只要看看創世記各段歷史的記載,就不難看出P.J.懷斯曼的說法有很多疑點。例如,按照他的說法,從創世記36:10起記述的一段歷史,是以創世記37:2「雅各的歷史」這句話作為結束的。問題是,這段記載幾乎只談以掃的子孫,雅各只是順帶一提而已,而創世記37:2的下文反而很詳細地記述雅各和他一家的事。再說,假如懷斯曼的說法正確,那就意味著上帝跟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交往的歷史是由以實瑪利和以掃記錄或保存的了,而且最關心亞伯拉罕之約的人竟是跟這個約毫不相干的人;這顯然是說不通的。另外,認為以實瑪利竟這麼關心亞伯拉罕一家的事,竟這麼用心這麼詳盡地一一記錄(有些內容涉及的事在以實瑪利和他母親夏甲被遣走多年後才發生),也太匪夷所思了。(創11:27下-25:12)
同樣道理,不重視聖物的以掃(來12:16)也根本沒什麼理由要記錄或保存雅各的生平實錄,更何況這些事都不是他耳聞目睹的。(創25:19-36:1)再說,認為以撒和雅各竟然不怎麼提上帝跟他們來往的歷史,反而大篇幅地概述別人的族譜,同樣是不合情理的。(創25:13-19上;36:10-37:2上)
大洪水前的著作 關於創世記裡某些歷史是否在大洪水前已被人記錄下來,誰都無法確知;聖經也沒有明確提到洪水前的任何著作。但值得注意的是,大洪水發生前很久,人們已懂得築城、製造樂器和打造銅器鐵器了。(創4:17,21,22)由此可見,當時的人如果要發展出一套文字系統,應該是不成問題的。由於人類起初只說一種語言(即希伯來語;見希伯來語),而後來一直說這種語言的以色列人是用字母拼寫文字的,因此字母文字很可能在大洪水以前已經存在。
亞述王亞述巴尼拔說他讀過「洪水前刻在石頭上的銘文」。(《遠古的光》,J.法因根著,1959,216-217頁)不過,這裡說的洪水前的銘文,大有可能是指某場地區性大洪水前的銘文,或者是聲稱把大洪水前發生的事記錄下來的銘文而已。例如,《蘇美爾王表》中提到有八個王一共統治了24萬1000年,並說「(接著)洪水淹沒了(大地)」。(《古代近東文獻》,J.普里查德編,1974,265頁)顯然,這些記錄是難以印證的,並不可靠。
根據聖經的年代學,挪亞日子的全球大洪水發生於公元前2370年。雖然某些出土的泥板被考古學家鑑定為早於這個年份,但這些泥板是沒有標明日期的,被鑑定的年份純屬推測,根本不足以證明跟聖經所說的大洪水有什麼關聯。在這些出土文物中,沒有一件是可以確定為洪水前文物的。事實上,考古學家用來證明某些文物是洪水前文物的所謂證據或發現,充其量只能用來證明有某場地區性大洪水發生過而已。
大洪水後的記錄 人類起初的共通語言在巴別被混亂以後,不同的文字系統陸續出現。據說,巴比倫、亞述和一些民族所用的楔形文字是根據蘇美爾人的圖形文字發展出來的。證據顯示,在同一個時代,往往有超過一種文字系統並存。例如,一幅古亞述的壁畫描繪了兩個抄寫員,一個在泥板上用鍥筆刻上楔形文字(可能是阿卡德語),另一個則用毛筆在羊皮紙或紙莎草紙上寫字(可能是阿拉米語)。埃及人的象形文字由線條清晰的圖畫和幾何圖形構成。儘管紀念碑和壁畫上的銘文仍舊用象形文字,但另外兩種文字系統(先是比象形文字更簡單的草書體,後來是通俗文體)也漸趨流行。(見埃及,埃及人)在非字母文字的系統裡,圖畫(以及後期潦草難懂的草書)既可代表物體本身,也可代表由物體引伸出來的概念,甚或代表另一個讀音相同的詞語或音節。且以英語來說明這一點,簡單的眼睛圖形可用來指eye「眼睛」,可指人稱代詞I「我」,可指動詞see「看見」,可指名詞sea「海」,也可指season「季節」的前半個音節。
以色列人用的文字是一種表音文字,每個輔音字母都代表特定的輔音,但元音要由讀者自行補上;一旦碰到輔音字母相同的詞,讀者就得按上下文來確定該補上哪些元音。但這並非難事;即使是現在的希伯來語報章、雜誌和書籍,也幾乎全把元音符刪掉。
以色列人的寫讀能力 以色列的祭司(民5:23)以及顯赫人物如摩西(出24:4)、約書亞(書24:26)、撒母耳(撒上10:25)、大衛(撒下11:14,15)、耶戶(王下10:1,6)肯定能寫會讀;甚至一般平民百姓也大都懂得寫讀(參看士8:14;賽10:19;29:12)。雖然上帝要以色列人把他的話寫在門柱上只是比喻的說法,但這個吩咐其實暗示,以色列人是會寫讀的。(申6:8,9)另外,律法規定,以色列的君王一旦登基,必須為自己抄寫一份律法書,好天天閱讀。(申17:18,19;見書)
儘管用希伯來語寫的文稿很普遍,但用希伯來語刻的銘文卻不多。這也許是因為以色列人不習慣立碑去表彰勝利或功德。大部分希伯來人的著作,包括聖經各經卷,都是用筆墨寫在羊皮紙或紙莎草紙上的,在巴勒斯坦這個潮濕的地方很難保存。可是,聖經的信息卻得以保存下來,因為歷代以來的抄經士都極小心地把聖經輾轉傳抄。(見抄寫員;聖經抄本;抄經士,文書)事實上,只有聖經的記載,才能追溯到人類歷史的肇始甚至更早的時期。(創1,2章)就算有些刻在石頭、泥板、稜柱或圓柱上的記錄比聖經現存最古老的抄本更早,但這些記錄對現代人的生活根本毫無作用,有些內容(比如《蘇美爾王表》)更是謊話連篇。因此,在古代著作中,聖經是獨一無二的,只有聖經向人傳達一個深具意義的信息,值得每個人認真細讀。